北京內地居民結婚登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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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機構

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區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辦理條件

1.男女雙方自願結婚;
2.男方年滿22周歲,女方年滿20周歲;
3.均無配偶;
4.均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5.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係。

申報材料

1.戶口簿;
2.身份證;
3.雙方共同提交三張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辦理程式

一、受理
1.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點擊下載(登記機關提供);
2.婚姻登記員監誓並簽名。
二、審查
1.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
2.詢問相關情況。
三、登記
1.符合結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辦理時限

即時辦理。

收費標準

此事項不收費。

收費依據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員會《關於免收婚姻登記證書工本費的通知》(京財綜274號)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北京市實施〈婚姻登記條例〉若干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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