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州辦理結婚指南

辦理結婚登記,需提供當事人雙方的有效身份證、家庭戶口簿(戶籍證明)。軍人需提供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軍官證》或《文職幹部證》、《士兵證》等軍人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

登記條件,登記程式,提供證件,登記時限,登記依據,收費標準,登記地點,

登記條件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三)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
(四)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五)當事人雙方自願結婚
(六)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登記程式

初審→受理→審查→登記→頒發《結婚證》

提供證件

內地居民需提供:當事人雙方的有效身份證、家庭戶口簿(戶籍證明)
  
軍人需提供:1、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2、《軍官證》或《文職幹部證》、《士兵證》等軍人身份證件;3、居民身份證
提交背景為紅色或藍色的3張大2 寸(6cm*4cm)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照(婚姻服務中心有償提供拍照,可自願選擇)

登記時限

證件齊全,即時辦理。

登記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及《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

收費標準

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暫停(減半)徵收2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告》(青政發〔2008〕59號)暫停收取婚姻登記證書工本費。

登記地點

膠州市北京路行政服務東樓裙樓2樓民政局婚姻登記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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