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陽居民結婚登記指南

當陽居民結婚登記由民政局受理。

基本介紹

  • 受理單位:民政局
  • 聯繫地址:當陽市友誼路6號
  • 收費標準:工本費9元
  • 許可程式: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
許可依據,許可條件,申請材料,法定時限,

許可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

許可條件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5、雙方自願結婚。

申請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3、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法定時限

證件齊全、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當場受理、發證。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退回有關證件,並書面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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