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廳關於加快高中教育發展與建設的意見

吉林省教育廳關於加快高中教育發展與建設的意見》是一份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引發的檔案,目的是為了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落實《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國發200121號)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決定的意見》(吉政發200142號),推進科教省和小康社會建設進程

基本介紹

檔案,簡介,關於加快高中教育發展與建設的意見,內容,明確目標任務,加快高中教育發展,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

檔案

簡介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關於加快高中教育發展與建設意見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吉政辦發[2003]50號2003年9月11日)
各市州、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省教育廳《關於加快高中教育發展與建設的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關於加快高中教育發展與建設的意見

為了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落實《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國發[2001]21號)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決定的意見》(吉政發[2001]42號),推進科教省和小康社會建設進程,現就加快我省高中教育發展與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內容

明確目標任務,加快高中教育發展

(一)高中教育是基礎教育的最高階段,承擔向高等院校輸送合格新生和為本地經濟建設培養合格人才的雙重任務。我省在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基礎上,高中教育得到較快發展,辦學規模逐步擴大,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穩步提高。但是,基本“普九”和高等院校擴招後,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接受優質高中教育的需求和教育資源供給不足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高中快速發展與教育投入不足的矛盾進一步凸現,高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步伐滯後於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形勢,成為制約各級教育發展的瓶頸。高中教育的快速健康發展,不但是“普九"鞏固提高的強勁動力,而且是滿足社會需求的必由之路;加快高中教育的普及程度,既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指標,更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因此,大力發展高中教育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教育和社會發展的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各級政府必須採取切實有效措施,不斷開拓創新,努力實現高中教育的大改革、大建設、大發展。
(二)根據《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和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我省高中教育發展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建設科教省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為目標,堅持“與時俱進,因地制宜,改革創新”的原則和“調整、擴大、改革、發展"的方針,按照擴大優質高中、提升縣鎮高中、創辦農村綜合高中的思路,深化高中教育改革,加快高中教育發展,全面提高基礎教育水平,不斷滿足人民民眾對優質高中教育的需求,為我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資源。
全省高中教育發展的目標是:到2005年,全省國中畢業生升學率達到60%以上,普通高中和職業學校招生比例適度,大中城市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經濟發達的農村地區高中階段教育有較大發展;2010年,全省國中畢業生升學率達到70%以上,縣(市)城區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農村高中階段教育普、及.程度進一步提高;2020年,全省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地區人口覆蓋率達到85%以上,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85%以上。
二、堅持改革創新,開創高中教育發展與建設的新局面
(三)加快高中布局調整步伐。各地要根據本地高中生源變化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實際情況,本著規模與效益統一的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調整規劃,有計畫地完成初、高中分離和高中布局調整,鼓勵優質高中與薄弱高中的聯合與兼併,實現教育資源的重組和最佳化。要根據我省農村適齡人口變化和高中教育資源相對缺乏的實際,重點加強縣城高中建設,全面提升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要有計畫地加強人口大縣的重鎮和城鄉接壤地帶高中建設,滿足周邊農村高中教育的需求。
(四)進一步擴大優質教育資源。重點高中要結合當地實際和學校發展規劃,採取改造擴建、易地重建、合作辦學等形式,進一步擴大辦學規模。要充分利用學校的辦學優勢和社會聲譽等無形資產,通過校產置換、學校轉制、以資本為紐帶的校企聯合、優質學校後勤社會化、多元籌資股份制辦學等方式,實現學校的良性擴張和跨越式發展。各地要繼續扶持一批辦學條件較好、教育質量和社會聲譽較高的一般高中,通過督導評估,納入重點高中序列管理,作為重點擴招學校,在招生政策上享受重點高中的待遇。
(五)大力推進辦學模式改革。各地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的需要,積極創辦農村綜合高中,實施分流教育,強化職業技術教育,培養農村經濟發展實用人才。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在綜合高中的教育教學改革、教師聘任、實驗基地建設等方面給予優惠政策,通過綜合高中建設,逐步實現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在辦學設施、師資資源、課程資源上的融通和共享。要積極探索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並重的“雙證書"制度以及高中教育分流與高等職業教育銜接的方法和途徑。城市高中要充分發揮學校的辦學特長與優勢,探索靈活多樣的辦學機制,逐步形成多樣化的辦學格局,努力做到辦學有特點,學校有特色,學生有特長。
(六)積極促進民辦教育發展。各級政府要加強對社會力量辦學的扶持、管理和引導,採取經費資助,出租、轉讓閒置的國有資產等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高中。允許辦學歷史悠久、教育質量高的公辦學校在保證本校規模和質量的基礎上,在實行與原校“四獨立"(獨立法人、獨立校園校舍、獨立經營管理、獨立教學管理)的前提下,單獨舉辦或與社會力量聯合舉辦民辦高中。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採用民辦機制新建高中學校,吸收社會資源,實行國有民辦;鼓勵有條件的高等院校利用其資源優勢和影響,採用民辦機制舉辦特色高中;積極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對發展高中教育進行捐贈,並享受國家有關優惠政策。要依法保證民辦學校的合法權益,在教師培訓、職務聘任、表彰獎勵和學校招生、學生升學、教育教學管理等方面享有公辦學校同等待遇,促進民辦教育的健康發展。
(七)全面啟動素質教育“示範高中"建設工程。“十五"期間,按照教學設施標準化、教育思想現代化、學校管理規範化、學生素質優良化、學校辦學特色化的標準的要求,力爭建設50所左右示範高中,逐步形成優質高中動態發展格局。要充分發揮示範高中的帶動和輻射作用,加大示範高中的對口支援和扶貧助學力度,促進高中教育整體發展。

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

(八)切實加強學生思想道德教育。要適應時代發展要求,進一步豐富德育內容,切實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紀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強科學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愛國主義、團隊精神、社會主義教育,有針對性地進行黨的基本知識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教育。要切實加強德育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充分發揮學科德育主渠道作用,大力開展社會實踐活動,把德育貫穿於學校教育教學活動之中。要進一步加強學校校園文化建設,形成積極向上、健康活潑、豐富多彩的學校文化氛圍和優良的校風、教風、學風。要加強高中黨建工作,獨立高中要建立學生業餘黨校,積極慎重地在高中學生中發展黨員,逐步在高中階段學校建立學生黨支部或黨小組。
(九)全面推進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各地要全面實施國家普通高中新課程方案,開好國家課程,發展地方課程,發掘校本課程,逐步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新的課程體系。要引導和教育全體教師樹立現代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認真鑽研新課程標準和新教材,掌握新課程方案的精神實質,全面提升教育教學水平。要大力推進教學方式的轉變,堅持以學生的發展為本,積極開展綜合實踐活動,大力推進研究性學習方式,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學生適應終身學習型社會奠定良好基礎。要逐步完善科學規範的課程管理模式和評估機制,促進課程改革的不斷深化和教育質量的提高。
(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考試評價制度。高中會考要在準確把握畢業水平考試性質和功能的基礎上,在考試科目、考試內容、考試形式和方法以及調控機制上加以改進和完善,加強過程評價和綜合評價,強化素質教育導向,不斷探索全面進入新課程方案後,高中會考和高中學分制管理有機結合的考試評價新機制。按照有助於高等學校選拔人才、有助於高中實施素質教育的原則,進一步深化高考制度改革,積極探索文化課考試、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相結合的選拔人才的模式。
四、完善教師管理體制,提高教師隊伍素質
(十一)加強高中教師隊伍建設。各地要根據事業發展的實際規模,採取有效措施,確保高中合格新師資及時得到補充。要積極推行教師資格制度,鼓勵和吸引綜合性大學畢業生,經過一定培訓取得教師資格後到高中應聘任教。要全面加強普通高中教師培訓工作,重點加大信息技術、外語、體育、藝術等學科教師學歷培訓力度,力爭到2005年普通高中教師按照國家要求全部,達到合格學歷。要全面深入開展教師繼續教育,重點抓好現代教育理論和教學能力的培訓,使教師的專業化程度、師德修養、教學能力、敬業精神等得到普遍提升。要重視骨幹教師和學科帶頭人的培養,進一步加大政策傾斜力度,最佳化教師隊伍結構,培養造就一批優秀教師隊伍,全面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十二)推進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要通過“四制”、“四定”明確學校和教師的工作職責,全面實施教師聘任制。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積極探索和實施高中教師競爭上崗、擇優聘任、能進能出的教師任用制度,完善表彰、激勵機制,保證教師隊伍的穩定。要逐步建立城市和優質學校骨幹教師、中青年教師定期到農村和貧困地區學校任教的制度,帶動和促進農村和貧困地區高中教師隊伍素質和教育質量的整體提高。省政府將根據高中教育發展的實際需要,重新核定高中教育編制,統籌解決高中學校教師編制問題。
五、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設,提高高中教育現代化水平
(十三)加快高中教育信息化建設進程。按照“科學規劃、全面推進、因地制宜、注重實效”的原則,2005年前全省高中全部實現“校校通”,重點高中和示範高中建成“校園網”。繼續貫徹“統籌規劃、分工合作、鼓勵競爭、資源共享”的方針,加快信息技術教育資源的開發和建設,充分利用現有社會資源,引入招標競爭機制,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實現教育資源的最佳化和組合,避免重複開發和資源浪費。
(十四)切實提高信息技術教育套用水平。全省高中要在開好信息技術必修課程的同時,大力推進信息技術教育與其他課程的整合,積極探索在學科教學中廣泛套用信息技術手段,把信息技術教育融合在其他學科教學之中。要積極創造條件,探索套用信息技術教育、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方法和途徑,積極開發和運用多媒體教學,推進師生互動、學生自主實踐的教育方式,促進學校教育觀念、教學模式、教學方法的革新,提高現代化教育水平。
六、切實加強領導,保障高中教育健康發展
(十五)高度重視高中教育的發展與建設,轉變教育觀念,創新發展機制。各地要把高中教育發展與建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力度,統籌安排,保障高中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要根據本地經濟和教育發展的實際,研究制定高中教育發展與建設規劃,認真組織實施,抓好落實。要為高中教育發展創造寬鬆環境,落實高中學校的辦學自主權,促進學校自我完善、自我發展,努力把每一所高中建設成為人民民眾比較滿意的學校。
(十六)完善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多元教育經費投入機制。各地要充分利用財政、金融、信貸等手段,採取撥款與貸款相結合以及政府適當貼息等方式,加大教育經費的投入,發揮政府有限資金的最大效益。要制定優惠政策,在學校改建、擴建、新建的立項審批、工程用地等方面予以優先安排並對有關稅費依法實行減免。進一步完善高中階段教育收費政策,適時、適度調整收費標準,.並逐步完善教育成本核算和合理分擔機制,保證招生收費全部用於學校建設和發展。
(十七)科學論證、合理規劃學校建設。高中學校的發展建設,特別是新建高中要樹立成本意識和效益觀念,要以經濟、實用、安全、高效為基本原則,把設備設施利用率的最大化作為學校建設和管理的追求目標。要體現教育特點,提倡儉樸,注重文化品位。學校規模要根據教育教學的要求和規模效益進行科學、周密的論證,規模要合理適度。
(十八)切實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建設。要積極探索和推行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民主推選、擇優聘任的選拔方式,選派或大膽聘任具有開拓創新精神與能力、熱愛並熟悉教育事業、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進一步調整和加強學校領導班子。要加強校長崗位培訓工作,不斷提高校長的理論素質、政策水平、法制觀念和管理能力,形成培訓、考核、任用相結合的工作機制。要進一步完善校長聘任制、任期制、職級制,逐步建立職業化校長隊伍。要推進學校管理機制改革,落實校長負責制,加強民主監督和民主管理。要完善激勵機制,對做出突出貢獻的校長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辦學思想不端正、違背教育規律和有關政策規定,管理水平低下的校長,堅決予以撤換。
(十九)進一步完善高中教育督導評估機制。要通過對高中教育的定期督導評估,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學規範的管理模式和動態管理機制,督促檢查各地高中教育發展規劃的落實情況,引導和促進高中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遵循教育教學規律,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要強化綜合性督導評估,依法規範學校辦學行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評估結果作為學校評先選優、達標升級、示範學校驗收的重要依據。各級督導評估、評定和命名不搞終身制,實行動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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