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廳關於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

“十五”期間,我省的“兩基”鞏固提高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績。國家和省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方針政策,各地也採取了許多有力措施,義務教育的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有了明顯提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教育廳關於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
  • 發布方:吉林省教育廳
  • 發布時間: 2006年4月24日
  • 類型:條例通知
基本信息,具體內容,

基本信息

吉林省教育廳 吉教發[2006]6號 2006年4月24日)

具體內容

各市(州)、縣(市、區)教育局:
。但是,由於歷史形成的農村教育整體薄弱和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學校之間差距較大的問題,不僅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而且在有些方面還出現了擴大趨勢。為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現就有關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對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的領導
1.義務教育是提高全體國民素質和培養各級各類人才的奠基工程。堅持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滿足人民民眾的最基本教育需求的具體體現;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教育公平的客觀要求;是提高基礎教育整體水平的重要途徑和當前我省教育事業發展面臨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對振興吉林老工業基地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作用,從實現全省經濟與社會持續、協調、健康發展的全局出發,把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擺上重要位置,採取有效措施,切實抓出成效。
二、明確目標任務,統籌規劃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
2.促進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必須把義務教育的工作重心落實到辦好每一所學校和關注每一個孩子健康成長上來,把工作重點放到薄弱學校改造上來。各市(州)、縣(市、區)要統籌調整教育資源配置,加大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支持力度,大力推進各項教育教學管理制度的改革創新;確定“十一五”期間推進本地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目標任務、實施步驟和政策措施。到“十一五”計畫末期,使所有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都達到省定建設標準,實現縣(市、區)域內教師資源的均衡配置,形成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學管理制度體系;使義務教育的辦學活力普遍增強,教育教學質量得到全面提高。
三、突出工作重點,加快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步伐
3.合理調整學校布局。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根據區域內學齡人口的數量和分布狀況等因素,按照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的原則,以及農村和有條件的城鎮由標準班教學逐步向小班化教學過渡的需要,設定學校並適時調整學校布局。對因學校布局調整而超過法定就學距離的學區內農村中國小學生,應由縣(市、區)政府提供就學的交通或寄宿條件,並對寄宿生予以一伙食補助。堅持城鎮居民區建設與學校建設同步規劃的原則,對城鎮的新建、擴建居民住宅項目,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協調有關部門落實與之配套的中國小校建設項目或現有學校擴容建設項目,以防止造成適齡兒童、少年的就學困難。
4.實施中國小校標準化建設工程。從2006年起,在全省啟動中國小校標準化建設工程。在合理調整學校布局的基礎上,各縣(市、區)教育部門要對存續學校的校園、校舍、各項設備設施、教學儀器、圖書、校辦工廠(農場),以及當前在校生規模、教職工隊伍等基本辦學條件進行一次清查,對照省定的中國小辦學條件標準,找出差距,明確工作任務,確定未達標學校在“十一五”期間的改造或建設項目,明確保證措施、實施步驟和完成期限,並建立健全工作檔案,及時進行評估驗收。要建立嚴密的項目建設質量包保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度,強化重要環節的監管,確保中國小校標準化建設工程的質量。各市(州)教育部門要加強對縣(市、區)中國小校標準化建設工程的指導,加大推進工程建設力度。
5.最佳化教師資源配置。嚴格按照省定編制標準核定中國小教職工編制,並適當考慮學科教學和教師離崗進修的需要,保證學校教學編制的基本需求,保質保量地為所有中國小配齊合格教師。新增教師要優先滿足農村學校、城鎮薄弱學校的需求。加強轄區內教師資源的統籌管理和合理配置。建立並實行教師定期交流制度和城鎮學校教師到農村學校的任教服務期制度,實現優秀教師在各學校間的均衡分布和合理流動。建立區域內骨幹教師巡迴授課、緊缺專業教師流動教學等制度。農村中國小校的中、高級教師崗位根據鄉鎮學校的規模和全省高級職務教師的平均比例設定,並向薄弱學校傾斜。
6.規範義務教育階段辦學行為。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生免試就近入學。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設定重點班、實驗班或按考試成績分班排座。均衡平行班人數,切實解決中國小校的大班額問題。認真執行省頒中國小教學計畫,不得擠占音樂、體育、美術和綜合實踐活動等課時。嚴格執行各項作息制度,把學生在校活動時間控制在規定要求之內。嚴禁以任何方式組織學生在節假日補課。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杜絕歧視學生、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以及其他侮辱學生人格尊嚴的現象。嚴格執行中國小“一費制”收費制度和收費項目公示制度。不得在省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之外再向學生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
7.大力推進素質教育。把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作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根本任務。強化學科教學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教師的表率作用。加強班主任工作,實行教師定期家訪制度。及時解決進城務工農民子女或托留在農村的“留守兒童”及城鄉問題家庭子女在思想、學習、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紮實推進義務教育課程改革和教育教學方式與方法改革,積極推進農村國中辦學模式改革。按照省定義務教育課程計畫要求開全開足課程,並達到教學基本要求。加強學生健康教育,確保中小學生每天有一小時豐富多彩的體育活動。積極實施啟發式和討論式教學,大力倡導研究性學習,認真組織學生參加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突出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改進評價方式、方法和手段,逐步建立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教育質量監測評估體系與教學指導體系。建立有利於義務教育階段素質教育的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制度。
8.加快全省教育信息網路建設。全面實施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二期工程,規劃啟動三期工程建設。分層次建設省、市、縣、校四級功能明確、各具特色的遠程教育資源庫,並實現優質教育教學資源的城鄉、校際共享。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和計算機網路在教師培訓中的作用,增強培訓的針對性、適應性和實效性。大力推動現代教育技術的套用,加快各學科教學內容、過程、方法等各種教學要素的整合,藉助信息化平台推動學科教學改革。加強信息技術課程及教學套用的指導,鼓勵開展各種有組織的教學實驗探索、創新和經驗交流活動。
四、完善政策措施,建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保障體系。
9.健全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經費保障體制。市(州)、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切實落實教育經費“三個增長”和新增教育經費主要用於農村教育的要求,建立規範透明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優先保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所需資金。加大對農村學校特別是薄弱學校的經費投入。城市教育費附加要優先用於薄弱校改造。要督促有關方面按省核定的標準落實轄區內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切實落實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免除雜費、書本費和提供必要寄宿生活補助的經費。要完善教育經費管理使用制度。嚴格規範“兩免一補”工作,確保殘疾兒童少年優先享受“兩免一補”政策。
10.加強中國小教師的執教能力建設。建立和完善實施教育教學行動研究與引領體系、教育教學質量監測與反饋體系、教育教學質量管理與服務體系。加強學科教學研究指導,加強校本研修,開展以師德教育和新理念、新課程、新技術為主要內容的全員教師培訓,大力開展教育教學崗位評先創優活動,努力提高中國小教師的教育教學能力和水平。繼續組織城鎮優質中國小對農村中國小的“對口支援”、“聯幫促”等活動,積極探索更加緊密的、實質性的“捆綁”式合作模式,重點從教育教學管理和教師培訓等方面加大對農村薄弱中國小的支持力度。深入開展教育教學質量萬里行活動,組織開展教育教學質量的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11.強化控制中小學生輟學的政策措施。以公辦學校為主,就近接收義務教育階段進城的農民工子女入學並做到各方面待遇與學區內學生一視同仁。進一步落實各項行之有效的“控輟”政策措施,加大控制中小學生輟學的工作力度,大力推廣“控輟”工作的先進經驗,積極開展創建無輟學生縣(市、區)、鄉(鎮)、校活動。強化學籍監控,實現各級教育部門及學校的中國小學籍聯網管理,實行學生學籍變動由基層學校向教育主管部門和教育部門向上級教育部門的即時報告制度。建立班主任、科任教師定期家訪和對有輟學傾向學生的隨訪制度,建立輟學生的輟學原因報告制度。
12.建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監測和督導制度。市(州)、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監測制度,定期對轄區內義務教育學校間的差距進行監測和分析,並以適當方式予以公布,接受社會監督。要建立和完善學生家長與社會各界對學校的監督評價機制。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部門要把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作為督導評估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內容,及時通報督導評估結果,並適時開展創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示範縣(市、區)的評估表彰活動。有關部門要將其督導評估結果作為考核主要領導幹部政績的重要內容和進行表彰獎勵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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