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政發[2001]42號 2001年11月17日)
各市州、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詳細內容
一、堅持基礎教育“重中之重"的戰略地位,加快基礎教育發展
(一)基礎教育肩負著提高國民素質的宏大任務,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具有全局性、基礎性和先導性作用,處於“重中之重"和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推進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必須以鄧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和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勞等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十五"期間,我省要基本建成與人口變化趨勢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相一致,滿足人民民眾對優質教育要求,規模適當、布局合理、教育設施和信息化程度達到全國中上等水平的基礎教育體系;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並落實到教育活動的各個環節和學校、家庭、社會各個方面;建立起符合省情、有利於基礎教育適度優先發展的教育管理體制、辦學體制和投資體制;基本形成支撐基礎教育發展的教師教育和法制工作保障體系。
“十五”期間我省基礎教育事業發展的基本任務是:
——鞏固“兩基"成果,提高義務教育水平,促進城鄉教育均衡發展。全省國小適齡兒童入學年齡逐步降到6周歲,入學率保持在99%以上,國中階段入學率達到99%,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的入學率、鞏固率達到或接近健康兒童、少年的水平。農村以縣為單位整體推進辦學條件標準化建設,著力國中辦學模式改革,切實抓好九年義務教育的鞏固提高;中心城市的市區實現高水平、高質量普及九年義務教育。
——高標準掃除文盲。全省青壯年非文盲率達到99%以上,成人非文盲率達到95%以上。建立適應成人文盲提高科技致富能力和生活質量需要的掃盲教育機制,實現掃文字盲向掃文化盲的轉變。
——加快高中階段教育的發展。到2005年,全省高中階段教育入學率達到60%;城市和經濟發展較快的農村要基本滿足國中畢業生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的需求,並逐步向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發展,其它農村地區高中階段教育要有較大發展;高中階段教育在校生中中等職業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保持合理的比例。
——積極發展學前教育。推進O一3歲早期教育,城鎮學齡前兒童入園基本滿足社會需求。加強城市示範幼稚園和鄉(鎮)中心幼稚園建設,提供多種形式的學前教育服務。
——提高少數民族地區“兩基”水平,義務教育普及率、鞏固率等項指標達到全省先進水平,朝鮮族高中階段入學率達到65%以上。保持民族教育在全國的領先水平。
二、深化教育體制改革,加大投入,提高基礎教育整體辦學水平
(三)基礎教育實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地方政府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鄉級政府承擔相應責任的管理體制。
省政府負責全省基礎教育的巨觀管理和指導。制定實施義務教育中長期發展規劃和中國小布局調整規劃;制定中國小辦學標準、公用經費標準和教師編制標準;管理、使用中央的轉移支付和各項專款,安排省對下的轉移支付,設立專項資金、,支持貧困地區基礎教育。
市州政府負責本區域基礎教育的管理、指導與建設。制定和組織實施本地義務教育和中國小布局調整規劃;負責籌措和管理本地區教育經費,設立專項資金,並通過本級財政轉移支付,扶持貧困地區基礎教育,幫助縣(市、區)解決農村中國小教師工資發放問題。
縣(市、區)政府對本地基礎教育承擔主要責任。負責本地中國小規劃、布局調整、建設和管理;負責籌措和管理本地教育經費,管理和使用上級政府的轉移支付資金;負責管理中國小校長、.教師,統一管理和發放教職工工資。
鄉(鎮)政府承擔相應的辦學責任。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籌措教育經費,依法徵收農村教育費附加,建設、修繕校舍,配置教學設施,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師待遇。對本鄉(鎮)中國小規劃、布局調整、學校負責人和教師的聘任、獎懲等提出建議。村民自治組織參與本村學校建設,充分發揮在實施義務教育中的作用。鄉(鎮)村都有維護學校的治安和安全,動員和保障適齡兒童入學並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等責任。
(四)完善“政府財政投入為主,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為輔"的體制,確保義務教育有穩定的經費來源。各級政府要調整財政支出結構,依法落實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規定。2001年至2005年省級財政支出中教育經費支出。所占的比例,按上年省級財力安排的支出每年提高1個百分點。市州、縣(市、區)政府也要根據本地實際,增加本級財政中教育經費的支出。各級財政每年超收部分也要安排一定比例用於教育。2002年至2005年,省政府通過轉移支付和設立專項資金,加大對教育信息化、農村中國小布局調整、危房改造的扶持力度。市州、縣(市、區)政府也要通過轉移支付和設立專項資金,提高這幾方面的投入水平。
強化對教育經費的監管和檢查,加強教育經費管理。建立通報制度、舉報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教育經費專款專用。嚴肅查處截留、抽調、擠占、挪用教育經費的違法、違紀行為。嚴格控制中國小校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堅決制止亂收費行為,對學校收費行為實行社會監督。嚴格執行省委、省政府有關規定,中國小預算外收入不準實行財政分成。
(五)多種渠道籌措教育經費。在國家實行新的政策之前,繼續做好城鄉教育費附加的徵收和管理工作。城市教育費附加要全額收繳、專款專用、按時撥付。農村教育費附加實行鄉征、縣管、鄉用,按當地上年人均純收入的1.5%--2%的比例足額徵收,確保完全用於教育。實行農村稅費改革的試點縣(市),要把稅費改革與促進“兩基"發展結合起來。對因稅費改革而減少的教育經費,當地政府要在改革後的財政預算和上級轉移支付資金中優先安排,確保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投入不低於稅費改革前的水平。
積極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對基礎教育捐贈,其中,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進行的捐贈,企業所得稅納稅人不超過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個人所得稅納稅人不超過年度納稅所得額30%以內的部分,準予在繳納所得稅前的所得額中扣除;向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準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的所得額中全額扣除。繼續執行鼓勵中國小開展勤工儉學的各項優惠政策,加快校辦產業發展。
(六)根據中國小公用經費實際支出情況和發展基礎教育的新要求,核定我省農村中國小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作為制定年度預算的基本依據。各級政府要按公用經費定額標準,及時足額撥付給學校,保證中國小教育教學的正常運轉。中國小雜費全部用於公用經費支出,不得挪作他用。農村中國小公用經費不足部分由縣(市、區)、鄉(鎮)兩級政府予以安排。各地要從本地實際出發,採取各種措施,切實保證中國小冬季取暖費支出。
(七)各級政府要把中國小校校舍建設列入基礎設施建設的統一規劃,建立及時改造中國小危房的責任制度,統籌安排相應的校舍建設資金。城鎮小區開發建設,必須按規定保證中國小、幼稚園建設用地,安排好配套的學校建設。鄉(鎮)、村對新建、擴建校舍所必需的土地,應按有關規定予以劃撥。農村中國小危房改造經費主要由縣(市、區)、鄉(鎮)解決,省、市州給予適當補助。農村中國小危房改造經費不足部分可按照有關規定通過教育集資解決。
(八),迸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基礎教育辦學體制改革。凡有利於基礎教育發展的辦學形式,均可大膽試驗。義務教育階段以政府辦學為主,社會力量辦學為補充,在保證適齡兒童、少年就近進入公辦學校的前提下,鼓勵發展民辦國小和國中。積極發展民辦和“公辦民助"、“民辦公助"等形式的高中教育。建立以政府辦園為骨幹,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學前教育和兒童早期教育服務體系。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公益性的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場所。支持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參與基礎教育辦學活動,積極探索中學後勤社會化途徑。積極引導和扶持薄弱學校、國有企業所屬中國小和政府新建學校進行按民辦學校機制運行的改革實驗。
由社會力量舉辦的基礎教育學校,除經費來源以外,在其他各方面享有與同層次公辦學校同等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參與辦學者的合法權益。
(九)積極穩妥地搞好國有企業所屬中國小分離工作。按屬地管理原則,市州政府要從實際出發提出所轄地國有企業所屬中國小成建制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管理的規劃,並會同有關企業制定實施方案,落實分離國有企業中國小的辦學經費,統籌安排編制阿具備教師資格的企業中國小教師。國有企業所屬中國小分離工作,必須按有關規定保證學校原有土地、校舍、教學設備等教育資源不流失,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中國小校土地等資源變更須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後由有關部門審批。鼓勵企業通過辦學體制改革的試驗,探索企業中國小分離的形式。尊重企業意願,企業要繼續辦好末分離的中國小。
三、大力推進素質教育,促進青少年全面發展
(十)大力宣傳和切實樹立實施素質教育的教育思想。準確理解實施素質教育的內涵,體現時代要求,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克服片面性,避免形式主義。要通過有效的教育活動,使學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寬厚的基礎知識、活躍的思維方式、較強的動手能力,學會學習,學會生存,學會做人,學會做事,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o
(十一)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加強愛國主義、團隊精神、社會主義教育,把思想品質和道德教育貫穿於教育的全過程。根據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不同年齡段學生的特點,分層次確定德育目標和內容,改進德育方式方法,切實貼近學生生活實際。堅持課堂主渠道,改革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思想政治課等教學內容與教學方法,將德育滲透到各學科教學之中。充分發揮現有各種教育基地和科技、文化等場館的作用,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外教育活動。健全各級中國小德育暨校外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德育工作的統籌和協調。重視中國小體育、美育、勞動和衛生教育,積極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保證必要的教學條件,開足開好相應課程,提高學生的身體素質、健康水平、鑑賞能力和審美情趣。中小學生要積極參加力所能及的社會公益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增強熱愛勞動的情感和適應社會的能力。
(十二)積極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制定我省基礎教育課程改革規劃,參與建設和大力推行國家新的課程體系。義務教育階段2005年秋季全部進入國家新課程體系。普通高中2003年全部實施國家新課程。最佳化課程結構,調整課程門類,更新課程內容。按照國家、地方、學校三級課程管理體系,全面規劃和重點開發適應本地需要的地方課程,鼓勵學校開發和選用適合本校特點的課程。
加強中國小教材編寫、審定、出版、發行的管理。實行中國小教材編寫核准制和審定製,教材編寫立項須經省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同意後,方可組織編寫。進一步加大對濫編、濫印、濫發學生用書、學具及其他學生用品的治理力度。改革中國小教材出版和發行體制,逐步實行出版發行公開競標的辦法,保證教材質量,降低教材成本和價格。
(十三)積極開展教學改革和教育科研,加強教學管理。改革課堂教學模式和方法,開展研究性學習和創造教育活動,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創新精神。加強實驗、實習等實踐教學環節,積極組織學生參加校內外實踐活動,發展學生的實踐能力。切實把普及國語、用字規範化納入中國小教育教學要求,提高學生語言文字套用能力和規範意識。建設一批示範性普通高中。鼓勵和支持中國小校、廣大教師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積極參加教學改革實驗和教育研究。
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課程方案,完善教學管理制度,加強教學管理。區別城鄉不同情況,認真做好“減負"工作。以城區中國小為重點,建立學生課業負擔監督檢查制度。中國小校不得組織學生購買一切形式的教輔材料,任何部門或單位不得強迫學校訂購或者搭售教輔材料。
(十四)深化評價、考試和招生制度改革。以促進學生成長、促進教師教學水平提高、促進學校發展為目的,建立正確的學校、教師、學生評價標準。評價的方法要多樣化,重視學生在評價過程中的主體地位,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建立自信,促進發展。各級黨政機關和有關部門要帶頭樹立正確的評價導向,不得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或以升學率評價學校。新聞媒體不得哄炒中國小升學成績及編髮帶有升學承諾的廣告。學校和教師不得對外公布學生考試成績或按考試成績排名次。
改革考試和招生制度。國小不舉行任何統考統測,學業成績實行等級加評語制;國小升國中一律實行免試就近入學,國小、國中畢業考試下放學校管理。深化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改革,調整考試內容,引導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的培養。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制度,建立靈活多樣的教育質量監測體系,加強對外語、計算機課程的考核。改革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內容,探索多次機會、雙向選擇、綜合評價的考試、選擇方式,推進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和選拔制度改革。
(十五)加快普及信息技術教育。2003年前全省60%以上的國中開設信息技術必修課;2005年前,全省所有國中及50%以上的國小開設信息技術必修課。全面啟動中國小“校校通"工程,2005年前,縣以上中國小都要與網際網路聯通,縣以下中學及鄉鎮中心國小要與中國教育衛星寬頻網聯通。堅持政府投入為主,社會積極參與,多渠道籌措經費的辦法,保證中國小信息技術基礎建設水平。提高現有信息技術教育資源的使用效益。師範院校和重點中學、實驗國小的信息技術教育資源要劃定服務範圍與周邊學校共享,充分發揮示範與輻射作用。 。
(十六)進一步推進教育的對外開放。適應對外開放的新形勢,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城鄉不同情況制定國小開設外語課的具體規劃,統籌解決相關師資、設備等條件,從國小三年級起逐步統一開設外語課。積極開展基礎教育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探索多種形式的合資合作辦學渠道,積極穩妥地推動中外合作辦學。
(十七)改革傳統的民族教育模式,進一步提高民族教育水平。在保持民族教育特點的同時,增強民族教育的適應性和先進性。積極進行“雙語"教育改革,逐步實現民族學校教材、教學用語“雙語"化。最佳化民族語文課程,強化漢語課程,注重提高學生的“雙語"實際套用能力。創造條件,逐步使民族文一版教材配以漢語譯文。根據學生家長意願,加大少數民族學校以漢語授課為主加授民族語文的“雙語"教學改革試驗步伐。加強少數民族中國小校外語教學,並逐步提高學習英語學生的比例。加大少數民族散居地區學校布局調整力度,可以創辦漢族學校少數民族教學班。民族學校要適當聘用漢族教師講授漢語、英語、信息技術等課程。
四、明確辦學方向,推進農村義務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十八)切實把農村基礎教育的辦學方向轉到主要為農村經濟建設服務同時兼顧升學的軌道上來,把培養合格的勞動者作為農村基礎教育的主要任務。堅持從農村市場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出發,面向大多數學生,推進農村基礎教育辦學模式改革。努力辦好一批農村辦學模式改革示範校,促進農科教結合和“三教"統籌,拓展農村基礎教育學校的辦學功能,充分發揮農村中國小在基地、人才和信息傳播等方面的優勢,為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致富服務。
(十九)以“三農"需求為導向,調整農村國中課程結構。根據農村產業發展和大多數農村國中畢業生的就業需要,在打好必要文化基礎的同時,將“綠色證書"教育等規範化培訓內容,作為農村國中的必修課,納入教育教學計畫;推行國中全員選修實用技術,並根據學生意願與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結合,使農村國中畢業生都能夠掌握一兩項基本的科技致富本領和一定的經營管理知識。
(二十)切實鞏固農村“兩基"成果。各級政府要把農村國中義務教育作為鞏固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成果的重點,進一步強化政府行為,完善控輟有效機制,提高農村國中的教育質量和吸引力,減輕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綜合治理學生輟學,切實降低農村中國小的輟學率。鞏固擴大掃除青壯年文盲成果,完善掃盲工作包保責任制,堅持掃盲教育與實用技術培訓相結合,提高掃盲教育的效益和質量。實行“兩基"年檢制度。認真實施全省對口支援農村薄弱中國小校計畫,組織各級黨政機關、大中型企業、各高等學校、省內重點中學等方方面面的力量,從2002年開始全面開展對口支援工作,到2005年,全省改造農村薄弱學校739所。
(二十一)積極推進農村中國小布局調整。農村國小在方便學生的前提下可以合併,農村國中原則上每個鄉(鎮)辦一所,人口少的鄉(鎮)在縣(市、區)政府的統籌下,可跨鄉(鎮)聯辦。鄉(鎮)、村成人文化技術學校可分別合併到鄉(鎮)國中和村國小。提倡山區和人口稀少的地方,在鄉(鎮)所在地舉辦寄宿制學校。在農村中國小布局調整過程中,要保證校舍等教育資源不流失。
(二十二)加大扶助措施,確保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九年義務教育。設立義務教育扶貧助學專項資金,資助因家庭經濟困難無力負擔雜費、書本費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所需經費,以市州、縣(市、區)為主解決,省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專款。各級政府都要建立中國小助學金制度。扶貧資金也要根據扶貧開發的總體要求予以適當支持。在國家和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實行由中央有關部門規定的雜費、書本費“一費制"收費制度,由此產生的辦學經費缺口部分,通過上級轉移支付解決。重點高中要普遍實行免費招收學習特別優秀、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雙特生"制度。
五、完善教師教育體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設高素質的教師隊伍
(二十三)建設以現有師範院校為主體,其他高等學校共同參與,培養培訓一體化的開放式的教師教育體系。獨立設定的本科師範院校可根據學校特點和教師教育的新需求,加強學科間的交叉和滲透,拓寬專業領域,提高學生的綜合素養;併入綜合性大學的師範院系在加寬知識領域的同時,繼續保持教師教育的優勢和特色。綜合性大學和其他非師範類高等學校,經省教育行政部門評審認定,可舉辦教師教育學院(系)或開設教師資格證書課程。逐步建立遠程教師教育體系,推進教師終身學習。
(二十四)提高中國小教師的學歷水平,加強骨幹教師隊伍建設。國小、國中新師資要按專科和本科學歷培養,擴大教育碩士和各科研究生的培養規模,高中教師具有研究生學歷的教師比例逐步達到20%左右。實施“名師工程",培養選拔以特級教師和省級學科帶頭人為主體的一批名師。全省每2年評選一批優秀教師,每3年評選一批特級教師和一批師德標兵,每4年評選一批省級學科帶頭人,並實行動態管理。
(二十五)全面推進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加強以基礎教育新課程標準和新教材為核一心內容的教師培訓,加大信息技術、外語、藝術類和綜合類課程師資的培訓力度。加強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的制度建設。建設高水平的教師培訓基地,依託東北師範大學、四平師範學院和省教育學院建立具有較強實用性的全省教師繼續教育信息化網路體系和開放式的教師繼續教育資源服務中心,依託延邊大學建立以服務於朝鮮語教育為主的教師培訓基地,為中國小尤其是農村中國小開展校本培訓和日常教學提供支持和服務。
(二十六)切實保障中國小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2001年底以前,將農村中國小教職工工資管理全部上收到縣,實現農村中國小教職工工資由縣(市、區)統一管理和發放。按規定設立“工資資金專戶",原鄉(鎮)財政用於農村中國小教職工工資發放的部分,要相應劃撥上交到縣級財政。財政安排的教師工資性支出,由財政部門根據核定的編制和國家統一規定的工資項目及標準,通過銀行直接撥入教師在銀行開設的個人帳戶中。為促進學校分配製度改革,各地教育、財政部門要與有關銀行研究具體可操作的辦法,以利於學校更好地調動教師工作積極性。對於不能保證教師工資發放,擠占挪用教師工資的地方,一經查實,要扣回上級財政的轉移支付資金,並追究主要領導人的責任。
(二十七)大力推進中國小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嚴把教師進口關。規範崗位設定,精簡、壓縮非教學人員,清退各類“在編不在崗"人員。加強中國小校編制管理,制定符合城鄉實際的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標準,調整中國小布局結構,合理確定學校規模,實行學校編制動態管理。優先錄用師範院校畢業生到中國小校任教。開展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注意吸收具有教師資格的其他高校畢業生,改善教師隊伍結構。
全面實行教職工聘任制。建立人員依編制能進能出、職務依崗位能上能下、待遇依職務能高能低的用人機制。逐步縮小地區間、城鄉間、學校間教師收入的差距。加強考核,及時調整或辭退不能履行職責的教師。各級政府的人事、勞動與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提供必要的政策指導和經費支持,健全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障制度,做好落聘、轉崗以及富餘
教師的分流工作。
(二十八)通過工資、職務評聘等槓桿作用和制度建設,引導教師合理流動,改變貧困、邊遠地區和薄弱學校教師隊伍薄弱狀況。增加邊遠、貧困和少數民族地區教師津貼。城市學校教師到農村缺編學校任教,享受上浮工資的待遇。中、高級教師崗位按照主管部門核定的學校規模和全省中、高級教師職務的平均比例設定,並向薄弱學校和農村學校傾斜。各市州、縣(市、區)要制定交流計畫,實行教師輪換交流制度。新畢業大中專畢業生到教育系統工作,主要充實農村學校,享受上浮工資的待遇。新到城市和縣級政府所在地教育系統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都要到農村學校鍛鍊,服務期2至3年。
(二十九)完善中國小教師和校長的管理體制。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依法履行中國小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和考核等管理職能。加強中國小校領導班子和管理幹部隊伍建設。理順中國小校長管理體制,由教育行政部門聘任校長,做到人權與事權的統一。中國小校長逐步實行競爭上崗、擇優聘任的聘任制和任期制,積極實行職級制,建設職業化的校長隊伍。加強中國小校長培訓,突出抓好農村中學校長培訓。“十五”期間,全省要完成以實施素質教育和掌握現代學校管理技術、手段為主要內容的中國小校長全員培訓任務。
六、加強領導,保障基礎教育健康發展
(三十)各級政府要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牢固樹立實施科教興省戰略必須優先發展基礎教育的思想,真正把基礎教育事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切實把基礎教育作為基礎設施建設和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領域,切實保障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的經費投入,切實保障中國小教師工資的按時足額發放和逐步增長,切實保障少年此童受教育的權利。建立基礎教育工作責任制,將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的責任逐級落實到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作為考察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標和考核領導幹部的重要內容,並以適當方式逐年予以公示。
(三十一)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增強法制意識,嚴格履行法律職責,堅持依法治教。要加大基礎教育執法監督力度,完善教育執法程式,嚴肅查處違反法律法規的案件。完善教育督導制度,堅持督政與督學相結合,強化對下級政府的基礎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以及中國小校的監督、檢查、評估、指導。改進教育重點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加強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樹立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三十二)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確保師生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落實相關責任。嚴格學校管理,重視和加強安全教育,防範危及師生安全的事故,儘快制定吉林省校園安全條例,依法保護師生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嚴肅追究重大事故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積極配合公安等綜合治理有關部門,嚴厲打擊擾亂學校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
(三十三)努力營造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良好外部環境。加強校外教育場所的建設,力爭“十五”期間我省90%以上的縣(市、區)至少有一所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強化社區的教育、管理與服
務功能,加強對社會文化娛樂場所的管理。動員和鼓勵全社會關心和支持基礎教育,開展多種形式的助學育人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