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中國小2009—2010學年度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地要成立寒假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好寒假工作意見,開好寒假工作部署動員會,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完善措施,確保各項要求的落實。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凡加重學生負擔、違規進行補課的,一經查實,要通報批評,限期改正,問題嚴重的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各地要於放假前和開學後分別將本地區的寒假工作計畫和總結報省德育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中國小2009—2010學年度寒假工作的通知
  • 地區:吉林省
  • 機構:教育廳
  • 時間:2009—2010
文號,內容,

文號

吉教基字〔2009〕28號

內容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教育局:
2009—2010學年度中國小寒假放假時間從2009年1月9日起,到2010年2月28日止,共7周。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起止時間做不超過一周左右的調整。為了保證廣大師生能度過一個快樂、安全、有意義的寒假,現就有關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請各地各學校認真貫徹執行。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和中國小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總體要求,在寒假期間繼續組織好廣大黨員幹部教師的學習實踐活動。要認真做好學習實踐活動第三階段整改落實工作,將學習實踐活動與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相結合、與師德師風建設相結合、與教師的實際工作相結合,切實將學習實踐活動落到實處。力爭使廣大黨員幹部教師做到總結經驗,邊學邊改,提高思想認識,改進工作作風,從而促進內涵發展,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努力提高基礎教育質量。
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從保穩定的大局和對學生高度負責的責任心出發,大力加強安全工作。各地各學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寒假工作首位,認真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在放假前對全體師生開展一次珍愛生命、遠離危險的安全教育,特別要加強交通安全、防意外傷害和燃放煙花爆竹、防火、防盜等方面的安全教育;集中開展一次學校安全檢查整治工作,消除各種安全隱患;要採取多種措施做好家長工作,強化家長對學生的安全監護責任;做好假期中的校園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各類安全事故和違法犯罪事件的發生。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三、各地要切實加強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廳、衛生廳的有關要求,根據當地政府的統一部署,在醫療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其中,農村學校還要認真落實《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農村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教體藝廳[2009]11號)的要求。放假前,所有學校都要對學生進行專題防控教育,向學生髮放體溫自測表,要求做好假期期間體溫自測和記錄,要求學生減少假期外出旅遊和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公共場所活動。通過給家長一封信或召開家長會的形式,動員家長積極配合學校做好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假日值班制度和疫情報告制度,保證信息暢通。做好學校防控物資的儲備,檢查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為開學做好準備。要嚴肅紀律,各學校要實行嚴格的校園管理,嚴控各種集體活動,嚴禁各種形式的假期補課和輔導,要求學生和家長不要參加各種社會辦班,確保學生安全。假期結束後,要對返校的學生做好登記,進行認真的體溫檢測並有登記,學生體溫正常且無流感樣症狀者方可返校。
四、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採取措施,認真落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負擔的規定。各地要把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負擔和制止違規補課的各項要求和規定真正落實到每一所學校,確保師生充分休息。各學校在寒假期間不得以任何名義和形式組織學生集體上課、補課和提前開學。學校和教師不得參與、動員或組織學生參加社會上面向在校學生的各類複習班和培訓班,學校、幼稚園不得在假期中聯合或將校舍租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於開辦補習班和培訓班。
二OO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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