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辦法》是為加強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發生,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江蘇省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南京市實際制定的辦法。由《南京市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辦法》草案起草工作小組於2024年3月18日發布 《南京市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意見徵詢期至2024年4月17日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南京市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辦法》是為加強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發生,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江蘇省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南京市實際制定的辦法。由《南京市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辦法》草案起草工作小組於2024年3月18日發布 《南京市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意見徵詢期至2024年4月17日前。
《南京市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辦法》是為加強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發生,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江蘇省住宅物業消防安...
負有消防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有關單位履行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第三十二條 工業和信息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生態環境、市場監督管理、商務、城市管理等部門和單位應當建立聯合工作機制,按照各自職責將電動腳踏車...
第五十三條 人員密集場所應當根據需要配套設定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區域、建設集中充電設施。新建、改建住宅小區,建設單位應當同步建設充電設施或者預留充電設施建設條件,推動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充電。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當提高消防安全防範意識,...
《電動腳踏車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導則》是2019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孫富、郭金芝、李明強、李磊、陳岩。起草單位 北京市腳踏車電動車行業協會、北京消防協會。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電動腳踏車銷售、隨車配件儲存、售後...
5 電動腳踏車基本安全要求 6 導線布線安裝要求 7 熔斷保護裝置 8 電氣控制系統要求 9 電動腳踏車充電器要求 10 電動腳踏車蓄電池最大輸出電壓 11 電動腳踏車蓄電池防篡改要求 12 防火性能要求 13 阻燃性能要求 14 電氣安全試驗 ...
一、嚴禁在居民住宅區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二、嚴禁在未作防火隔牆的群租屋和人員密集場所內為電動車充電。三、嚴禁電動車占用消防車通道。四、嚴禁私拉亂接充電線路為電動車充電。五...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摩托車的管理,控制市區機車的擁有量。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十四條市、區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區管理機構應當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和道路通行情況,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狀況,組織制定道路交通...
《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安全要求》(DB46/T 526-2021)是2021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省地方標準,歸口于海南省消防救援總隊。地方標準《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安全要求》(DB46/T 526-2021)規定了電動腳踏車停放...
(二)損壞、挪用、埋壓、圈占、遮擋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占用防火間距;(三)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礙安全疏散的行為;(四)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占用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
《雲浮市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已經雲浮市人民政府同意,雲浮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12月9日印發,本辦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電動腳踏車火災發生,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
《金昌市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已經金昌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金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2月 1日印發.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預防和減少電動腳踏車火災,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
2018年8月25日,電動腳踏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過渡期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止。2018年10月18日,北京市交管局正式發布了《北京市電動腳踏車過渡期登記和通行管理辦法》,交管部門再次重申,2019年5...
(一)電動腳踏車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未獲得產品強制性認證證書的;(二)車輛來歷證明、產品合格證所載信息與車輛不符的;(三)擅自拼裝、改裝電動腳踏車或者加裝車篷、車廂等改變外形結構影響行駛安全的裝置的;(四)其他不符合法律...
《玉林市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已經2021年5月10日玉林市五屆人民政府第8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21年7月28日施行。 市長 白松濤 2021年6月24日 ...
第二條 本市範圍內的電動車(含電動車蓄電池)生產、銷售、使用、管理、改裝、停放、回收等影響消防安全管理的活動,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電動車是指除電動汽車外,以蓄電池作能源的電動腳踏車、機車、平衡車、滑板車、三(四)...
《呼和浩特市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條例》是呼和浩特2022年唯一調整新增立法項目,也是全國首部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規。修訂信息 2022年4月2日,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召開2022年立法計畫推進會暨法制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聽取《呼和浩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寧德市實際,制定《寧德市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條例於2022年6月23日寧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經...
《湛江市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辦法》是2018年8月17日湛江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第一條 為了預防電動車火災,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具體管理辦法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行業協會等有關單位制定。第四章 道路通行 第二十四條 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腳踏車,駕駛人應當年滿十六周歲,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下列規定:(一)在車輛尾部正下方懸掛號牌,保持號牌清晰、完整...
第三十四條【消防安全】 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五條【政府及部門監督】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電動腳踏車安全管理納入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消防工作考核。第三十六條【內部監督】 使用...
第十條 電動腳踏車管理實行實名登記制度。電動腳踏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取得行駛證並懸掛電動腳踏車號牌或者臨時號牌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電動腳踏車登記上牌的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過...
湖南省電動腳踏車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電動腳踏車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災事故,保護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晉中市電動腳踏車管理辦法》是晉中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電動腳踏車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引導文明出行,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生命財產安全及...
《福州市電動腳踏車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電動腳踏車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而制定的辦法。《辦法》根據2015年9月17日福州市政府令第64號公布的《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檔案內容 福州市電動腳踏車管理...
第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電動腳踏車的登記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電動腳踏車、充電器、蓄電池等產品生產、銷售的監督管理和電動腳踏車的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監督管理。財政、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消防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