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

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

《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是山東省公安廳發布的禁令,本禁令所稱的電動車是指電動腳踏車、電動機車電動三輪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
  • 發布單位:山東省公安廳
現象,禁令,

現象

電動車停放在樓道里
這是我們日常生活中很常見的
但就是這看似平常的一個現象
卻隱藏著諸多風險
據消防人員介紹
停放在樓道內的電動車短路後30秒出現明火
3分鐘火焰溫度達1200度
有毒氣體濃煙會以每秒1米的速度蔓延
切斷居民逃生通道
為有效預防和遏制電動車火災。

禁令

山東省公安廳發布《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
一、嚴禁在居民住宅區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
二、嚴禁在未作防火隔牆的群租屋和人員密集場所內為電動車充電。
三、嚴禁電動車占用消防車通道。
四、嚴禁私拉亂接充電線路為電動車充電。
五、嚴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電動車停放場所。
依據《山東省消防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對拒不遵守公安機關依法發布的禁令,威脅公共消防安全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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