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3日,六安市人民政府以六政秘〔2013〕135號印發《關於促進我市會展業發展的若干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工作重點、政策支持、組織領導4部分,由六安市商務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工作重點是: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積極培育市場主體;大力引進發展品牌展會;推動構建會展業服務體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我市會展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 發布文號:六政秘〔2013〕135號
- 發布時間:2013年8月23日
- 發布機構:六安市人民政府
基本信息
意見
為不斷提升我市現代服務業發展水平,努力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進一步促進會展經濟發展,根據國家和省政府加快服務業發展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 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二)目標任務。結合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力爭通過5至10年的努力,加快形成一個以東部新城主展館為主,周邊展館及配套設施為依託的會展中心區域,培育引進3-4個具有較強競爭力的會展主體,著力打造2-3個具有一定規模的全國性、專業性知名展會,結合我市產業特色和發展趨勢,重點培育中國國際羽絨博覽會等羽絨、茶葉、旅遊、柳編行業專業展會,實現會展規模逐步擴大、市場運作機制更加健全、會展企業日趨壯大、場館配套設施更加完善、經濟效益更加明顯的發展目標。
二、工作重點
(二)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加強會展業招商引資工作,吸引具有實力的投資商、知名會展企業來我市投資興業,推動我市會展業不斷發展壯大。
(三)積極培育市場主體。採取政府推動、多方投資的形式,組建、培育我市會展龍頭企業。積極引進國內外知名會展企業落戶六安,培育專業會展企業,引導一批有潛力的中小型會展企業向專業化、品牌化方向發展,提高會展策劃、代理、廣告、宣傳、工程等會展服務水平。鼓勵會展企業與國際知名會展企業合資、合作,引進國外先進的經營理念和管理技術,提升會展企業的整體運作水平,力爭用較短時間基本形成以大型會展企業為主,專業會展企業為輔,相關服務企業為配套的會展市場主體。
(四)大力引進發展品牌展會。結合我市產業優勢和特色,積極引進和培育在國內外有一定影響的品牌展會。各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行業協會等要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加強與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專業協會、國際機構的聯繫,爭取品牌會展落戶六安。鼓勵發展各類特色品牌會展,進一步支持具有行業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專業性會展活動,擴大會展規模和影響力。
(五)推動構建會展業服務體系。加快政府職能轉變,著力培育市場和最佳化服務。充分利用會展活動帶來的人才、信息、資金和技術,推動產業聯動發展。鼓勵與會展業相關的零售、物流、住宿、餐飲、旅遊、運輸、廣告、保險和通信等行業發揮各自優勢,與會展企業建立合作關係,發展配套的會展業服務業,打造會展產業鏈。逐步形成以專業會展公司、行業協會為主體,以各類服務企業為配套的較為完善的會展市場體系。
三、政策支持
(二)支持有實力的企業投資興建會展中心的場館,對會展中心場館建設投資5億以上的項目,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在土地供應、建設期間的有關稅費按照政策規定予以減免。
(三)對會展企業依法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凡收費標準有上、下限幅度規定的,一律按下限收取。
(四)對於註冊設立的會展企業(會展企業指在本市工商部門登記註冊的主營業務為組織、承辦、服務於各類會展活動的公司、中心),其會展服務業務足額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連續3年按50%獎勵給企業。經營會展場館的會展企業從開業年度起,前3年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地方留成部分,由屬地財政按100%獎勵給企業;從獲利年度起3年內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由屬地財政按100%獎勵給企業。
(五)在本市舉辦超過200個標準展位以上的全國性、區域性展會,由屬地財政給予承辦單位適當補助。室外按每個標準展位100元給予補助,室內按每個標準展位200元給予補助。展覽面積10000m2以上的一次性補助3萬元。上述補助政策不重複享受。
(六)全年在我市舉辦室內展會面積累計達到30000m2的會展承辦單位,由屬地財政一次性獎勵10萬元;超過30000m2的,每增加10000m2,再獎勵2萬元。
(七)舉辦國際性、全國性展會,根據展會規模和影響力等情況,對主辦單位或引進單位給予補貼,具體補貼標準由市商務局會同財政局等提出意見,報市政府確定。舉辦有突出影響和發展潛力的展覽活動或引進國際性、全國性會議,可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單獨實施獎勵政策。
(八)補貼會展宣傳推廣費用。鼓勵會展的組織單位加大宣傳推廣力度、擴大會展規模、提高會展質量、打造會展品牌。對在我市舉辦的、展覽面積達5000 m2 以上的會展,按照實際場租費的10%-30%給予宣傳推廣資助。
(九)鼓勵建立會展公共服務平台。對為促進全市會展業整體宣傳推廣、綜合保障、人才培訓等搭建的會展公共服務平台項目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
四、組織領導
(二)完善服務協調工作。建立會展協調服務機制,商務、工商、公安、城管、衛生等部門形成合力,加強對招商招展、廣告宣傳、公共安全等事項的監管和服務。
(三)重視人才培養和引進。加大會展人才培訓力度,以委託高等院校或者社會培訓機構培訓等方式,加強對會展管理和從業人員的培訓和培養,促進會展人才的合理流動。積極引進會展策劃師、會展設計師、會展高級項目經理等會展高端人才,並重點引進一批具有先進理念、項目策劃和市場運作經驗、吃苦耐勞精神的會展專業人才,努力解決高端會展人才短缺問題。
(四)加大宣傳力度。把會展業納入城市形象宣傳的重要內容之一,並與城市形象融合起來宣傳,市內主要新聞媒體要積極主動及時報導我市會展信息,大力宣傳會展的帶動作用,為會展業發展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五)加強行業自律。支持會展企業及相關服務行業的企業成立會展行業協會,積極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與政府、企業、社會之間的溝通和協調,積極開展行業自律、指導諮詢、信息發布等工作,指導企業運用行業標準,遵守經營規則,開展良性競爭;促進行業自我管理,提高行業整體素質,推動會展行業的穩定健康發展。
本意見由市商務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