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6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秘〔2013〕11號印發《關於建立完整的先進的廢舊商品回收體系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工作重點、保障措施3部分。
工作重點是:編制實施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規劃;合理布局廢舊商品回收網路;大力培育龍頭企業;堅持完善回收體系服務功能;抓好重點廢舊商品回收;加強行業監督管理;做好廢舊商品回收行業基礎性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建立完整的先進的廢舊商品回收體系的實施意見
- 類型:實施意見
- 文號:六政辦秘〔2013〕11號
- 地方:六安市
發布信息
意見全文
為加快建設與發展循環經濟相適應的廢舊商品回收體系,提高廢舊商品利用水平,節約資源、保護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完整的先進的廢舊商品回收體系的意見》(國辦發〔2011〕49號)和安徽省商務廳《關於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完整的先進的廢舊商品回收體系的意見的通知》(皖商明電〔2011〕159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我市建立完整的先進的廢舊商品回收體系,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二)總體目標。到2015年基本形成以廢舊商品回收網點為基礎,專業分揀中心為紐帶,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集散地為核心的回收—加工—利用循環鏈條。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網路完善、技術先進、分揀處理良好、管理規範的現代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力爭各主要品種廢舊商品回收率達到75%。
(二)合理布局廢舊商品回收網路。在充分利用、規範整合現有再生資源回收渠道的基礎上,結合我市發展規劃,合理布局,規範建設,在“十二五”期間,努力打造資源回收筒點、分揀中心、集散市場三級回收網路。在居民集聚區按照“七統一、一規範”的要求(統一規劃、標識、著裝、價格、計量、車輛、管理及經營規範)建設資源回收筒點,原則上城區每2000戶居民設定一個資源回收筒(點),鄉鎮每2500戶居民設定一個資源回收筒(點),面積原則上不低於10平方米。在金安區、裕安區各建一個分揀處理中心(區域性回收分揀基地),負責收集當地資源回收筒點提供的廢舊商品並進行分類、儲存、轉運。在市郊建設一個再生資源集散市場,內設“五區一中心”(商品交易區、分揀加工區、倉儲配送區、商品展示區、配套服務區和培訓中心),收集各地分揀中心提供的廢舊商品,實現集散、儲存、加工、交易等功能。
(三)大力培育龍頭企業。加大政府引導和政策支持力度,按照市場化方式引導企業經營發展,避免出現獨家經營或行業壟斷。鼓勵廢舊商品回收企業聯合重組,推廣分揀處理,套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逐步形成一批組織規模大、經濟效益好、研發能力強、技術裝備先進的大中型企業。充分發揮龍頭企業的示範和帶動效應,努力提高廢舊商品回收企業的組織化和規模化程度,努力提升經營與管理水平,有條件的縣區可吸收外資參與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以廢舊商品回收龍頭企業為支撐,積極申報安徽省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試點城市和國家級再生資源回收體系試點城市。
(四)堅持完善回收體系服務功能。鼓勵各類投資主體積極參與建設整合,發揮中小企業優勢,提升傳統廢舊商品回收網路,實現廢舊商品回收規範化管理。加快建立居民廢舊商品分類收集制度,鼓勵生產企業、流通企業積極參與廢舊商品回收,逐步實行生產者、銷售者責任延伸制。明確生產企業、流通企業共同回收廢舊商品的責任,督促企業在設計和製造環節中充分考慮廢舊商品回收時的便利性和可回收率。支持利用多種方式開展預約回收和交易。鼓勵嘗試押金回收、以舊換新等靈活多樣的回收方式,實現回收途徑多元化。
(五)抓好重點廢舊商品回收。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提高廢金屬、廢紙、廢塑膠、報廢汽車及廢舊機電設備、廢輪胎、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玻璃、廢鉛酸電池、廢棄節能燈等主要廢舊商品的回收率。通過垃圾分類回收等途徑,切實做好重點廢舊商品的有效回收。
(六)加強行業監督管理。各縣區、各部門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對回收加工經營行為和市場秩序的監督管理,健全行業管理制度和監督機制。市、縣 (區)應定期組織開展廢舊商品回收行業整治專項行動,具體由商務部門牽頭,商務、公安、工商、城管、環保、稅務等部門參加,聯合對當地廢舊商品回收網點進行清理整頓,依法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取締違法違規經營網點,淨化市場經營環境。進一步做好廢舊商品回收經營者備案登記管理工作,重點加強對廢舊商品交易市場的源頭管理和日常監管,切實保護廢舊商品回收行業從業者的合法權益。
(七)做好廢舊商品回收行業基礎性工作。認真組織回收企業報送廢舊物資回收經營統計數據,對重點廢舊物資回收量、銷售量和銷售額分類統計。加強對再生資源建設項目實施情況的跟蹤,全程調度項目建設進展。積極發揮市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協會作用,組織開展廢舊商品回收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重點培訓廢舊物資回收統計,政策法規和職業技能等內容。
(二)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各部門在職權範圍內,分工負責、加強協作、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工作。
商務部門:負責牽頭實施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工作,加強對廢舊商品回收經營工作的指導和對回收企業站點、回收加工經營行為和市場秩序的監督管理,健全行業管理制度和監督機制。
規劃部門:負責將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納入城市規劃,並負責具體規劃、選址定點工作及在控制性詳細規劃中落實市場點位。
國土部門:負責再生資源集散市場、廢舊商品分揀中心(區域性回收基地)用地指標的落實和供地工作。
公安部門:負責對再生資源集散市場、廢舊商品分揀中心(區域性回收基地)、回收網路經營戶的日常治安檢查,加大對廢舊商品回收工作中出現的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
工商部門:負責對廢舊商品經營者的登記管理和對再資源集散市場、廢舊商品分揀中心(區域性回收基地)的監督管理,維護正常交易秩序。
城管部門:負責查處廢舊商品回收網點占道經營等違反規定的行為,加強對其管轄區域的再生資源集散市場、廢舊商品分揀中心(區域性回收基地)及回收網點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
環保部門:負責再生資源集散市場、廢舊商品分揀中心(區域性回收基地)和回收網點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工作,加強對廢舊商品回收過程中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管。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把廢舊商品回收納入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協調重大項目的立項及項目前期工作。
科技部門:負責引導和支持廢舊商品回收利用在技術指導、企業實施相關研發項目中,積極申報爭取相關政策資金支持。
財政部門:負責根據有關政策要求統籌落實相關資金。
住建部門:負責指導協調物業公司支持物業服務小區回收網點的設立及運營。
稅務部門:負責按有關規定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研究完善支持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的財政政策,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支持廢舊商品回收體建設。對新建廢舊商品集散市場、專業分揀中心、資源回收筒點及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給予財政政策支持。
2.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在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的基礎上,對列入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規劃的重點項目、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前提下,需要進行土地徵收和土地流轉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內優先安排。積極支持利用工業存量土地,建設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項目。
3.對符合條件的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試點項目,龍頭企業回收技術升級項目,有關部門要及時向國家和省級有關部門申報,爭取資金支持。
(四)制定完善相關制度。完善促進和規範廢舊商品回收的相關制度,建立廢舊商品回收統計系統。依據《再生資源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廢舊商品回收行業標準,研究制定我市廢舊商品資源回收筒(點)、專業分揀中心和集散市場建設管理規範等管理標準。
(五)積極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支持協會在服務企業、促進行業自律、加強企業與政府溝通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加強統計分析與預測預警,為企業提供信息諮詢,宣傳培訓,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服務。
(六)深入開展政策宣傳。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和支持,要大力宣傳我市面臨的資源和環境形勢,宣傳開展再生資源回收的重要意義,通過舉辦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全社會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意識,使全社會都理解、支持和自覺參與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