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改進和加強市級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改進和加強市級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的意見
  • 類型:意見
  • 地區:六安市
  • 頒布部門:六安市人民政府
為進一步發揮市級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引導和支持作用,促進我市經濟持續健康較快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改進和加強市級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目標
堅持以市場為導向,進一步最佳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分類,突出扶持重點,把握關鍵環節,創新專項資金管理方式,建立統一規範、分類科學、投向明確、公開透明、注重績效的專項資金管理體制,不斷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則
1、市場主導,財政引導。正確處理公共財政和市場的關係,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對市場不活躍、發展前景好的領域,要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對市場失靈的領域,要發揮財政資金的調控作用。
2、整合歸併,突出重點。對現有零星分散的專項資金進行清理歸併,分類管理,有效提升資金合力,著重扶持重點產業和重點環節,不斷提高財政資金扶持的精準度。
3、健全機制,公開透明。按照預算公開透明、管理科學精細的要求,早編細編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預算,建立健全項目申報、評審、分配、撥付、績效考核等機制。
4、上下聯動,權責明晰。市級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優先安排中央和省項目配套,涉及對縣區的投入,原則上應根據項目目標或資金效益等指標,主要採取因素法分配,著重支持涉及改革發展的重點項目。
5、目標明確,注重績效。市級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要確定指向明確、細化量化的績效目標,建立健全績效評價和績效監督制度,實現對專項資金的監管從注重合規性向注重合規與績效並重轉變。
二、突出重點對象和環節,增強財政扶持的針對性
按照分類管理的要求,整合歸併現有支持方向、扶持對象和用途相同或相近的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重新明確各專項資金的功能定位、目標和扶持期限。專項資金執行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年,最長不超過5年。嚴格控制新設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對確有必要新設專項資金項目的,按照產業類型納入相應的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範圍。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向重點產業、重點領域、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傾斜,重點支持產品市場化初期培育、影響產業發展的重要技術研發、市場推廣與套用、產業結構調整與發展方式轉變、產業集群、產業集聚等基礎方面和關鍵環節。
(一)支持特色農業發展。逐步整合現有的皖西白鵝發展、茶產業發展、油茶產業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糧食生產發展、城郊蔬菜基地建設獎補、土地流轉獎補等專項資金,設立特色農業發展專項資金,以皖西白鵝、名優茶、油茶、綠色蔬菜、優質糧油等特色農業產業為重點,著力支持培育新型經營主體、茶谷等農產品生產及加工基地建設、糧食生產及糧油深加工、優勢農產品開發及品牌申報認證、農業生產全程化服務、土地流轉等。
(二)支持新興工業發展。逐步整合現有的工業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民營經濟發展、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建設等專項資金,設立新興工業發展專項資金,以礦產資源深加工、紡織服裝、機電家電、新型建材等傳統產業和高端裝備、電子信息、節能環保、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為重點,著力支持企業產業鏈整合、股改上市、產品認證、商標註冊、節能減排、產業技術改造、資源綜合利用、循環化改造等。
(三)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逐步整合現有的現代服務業發展、物流業發展、外貿發展等專項資金,設立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以現代物流業、農業服務業、金融商務服務業、科技信息業、電子商務、服務外包業等生產性服務業和商貿服務業、社區服務業、房地產服務業、健康服務業等生活性服務業為重點,著力支持物流基地建設、專業市場建設和物流企業資質升級,搭建各類農業生產服務平台、金融保險機構引進和設立,電子商務平台建設、電子商務企業發展,房地產中介服務體系建設、境外促銷,限上企業培育和發展等。
(四)支持科技創新發展。逐步整合現有的創新驅動發展、科技研發等各類科技專項資金,設立科技創新發展專項資金,以加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科技平台建設、扶持科技人才創新創業、人才技術引進為重點,著力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等科技型企業認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研發機構設立,重點新產品開發、發明專利申請和專利產業化、科學儀器設備購置、租用,農業科技專家大院和科技特派員創業鏈工作站建立,高新技術產業基地、農業科技園區及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科技服務機構成立、科技人才創業和科技成果轉化等。
(五)支持文化改革發展。逐步整合現有的文化強市、會展業發展、廣告業發展、農村文化等專項資金,設立文化改革發展專項資金,以文化體制改革、文化事業、文化產業三個方面為重點,著力支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現代公共文化服務和現代文化市場體系構建、文藝精品創作生產、六安地域文化保護和傳承創新、對外重大主題宣傳活動等。
(六)支持旅遊產業發展。逐步整合現有的旅遊業發展等專項資金,設立旅遊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以旅遊規劃、重大旅遊項目、重點景區、紅色旅遊、旅遊商品研發、旅遊市場行銷、旅遊要素融合、旅遊富民、區域合作、企業壯大等為重點,著力支持旅遊規劃編制、旅遊景點基礎設施建設、鄉村旅遊示範點建設、旅遊商品研發、旅遊品牌創建、旅遊宣傳推介等。
三、明確職責,加強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監督管理
產業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和審計機關要認真履行職責,建立部門會商制度和統籌協調機制,在項目篩選、預算編制和執行、項目實施、監督管理等方面,加強溝通,協調推進,切實提高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水平。
(一)產業主管部門職責。產業主管部門作為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預算編制和執行的責任主體,要進一步增強工作的主動性、計畫性和前瞻性,提前篩選項目,建立項目庫,開展項目評審和公示,提出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計畫,組織執行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出預算,開展績效評價,並對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情況負責。
(二)財政部門職責。財政部門作為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籌集、分配、監管的責任主體,要不斷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資金分配標準體系,嚴格按照相關政策,對主管部門申報的項目預算進行審核,加強資金監管,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對產業主管部門項目資金績效評價結果進行再評價。
(三)審計機關職責。審計機關要加大審計監督力度,把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審計列入年度工作計畫,確保每屆政府任期內對各項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輪審一遍。
四、完善程式,提升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水平
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安排,要逐步與財政中期規劃相銜接,符合滾動預算、績效預算的管理要求。除為上級財政投資項目進行必要的配套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對已獲得財政支持的同一項目原則上不再重複支持。
(一)建立產業項目申報指南發布制度。產業主管部門要根據產業發展規劃和政府工作目標任務,會同財政部門研究確定年度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的重點領域和方向,編制項目資金申報指南,並邀請相關部門、單位參與指南論證。產業主管部門每年固定時間發布申報指南,並通過入口網站、電視報紙等方式予以公布。自申報指南發布日到項目申報受理截止日,原則上不少於50個工作日。
(二)規範項目立項管理。申請使用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項目必須設立項目績效目標和制定實施計畫。獎補類項目應符合公共財政支持方向,有明確的獎補依據。固定資產投資類項目必須符合我市功能區定位、產業發展規劃、專項資金使用範圍的規定,具備土地、規劃、環評、能評、行業特定的準入條件,籌資和融資證明檔案,其中,園區內項目土地投資強度和畝均稅收應符合園區項目準入條件。
(三)健全項目評審機制。建立“多中選好、好中選優”的項目評審機制,充分發揮中介機構、專家在項目管理、決策中的評議、諮詢作用。產業主管部門對申報項目初步審核通過後,應組織相關領域的專家,根據各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有關規定,進行專家評審。評審結果應及時反饋項目申報單位,從受理項目申報到反饋評審結果,原則上不超過50個工作日。財政部門要積極參與項目評審,利用涉企項目資金管理系統開展項目審查,避免多頭申報和重複申報。
(四)完善項目庫建設。對通過評審的項目,各產業主管部門要及時錄入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庫。每年的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原則上從項目庫中選擇,當年未納入預算安排的項目,可作為備選項目,滾動結轉到下一年度。積極推動部門間項目庫信息共享,提高項目篩選效率,避免重複評審。
(五)改進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分配辦法。對新建企業,財政投入要和申報材料提出的發展目標、項目投資額掛鈎;對持續運營企業,財政投入要和企業的年度納稅額、解決就業人數等貢獻度掛鈎。同一企業在上一次財政(含上級財政)扶持項目驗收前,原則上不再安排對該企業其他項目的扶持。
(六)建立政府集中審批制度。市政府根據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分類,成立由常務副市長任組長,分管市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的六個產業發展專項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各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產業主管部門確定的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安排,結合年度市政府工作重點、資金分配因素,綜合平衡,編制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分配方案,經領導小組會議審議後,報市政府審批。
(七)加強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支出管理。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由財政部門統一管理,實行預算安排、總額控制,根據各類專項資金的性質、項目特點、實施進度、契約約定的撥款辦法,分類分期分批撥付。擴大財政直接支付,減少中間環節,屬於政府採購範圍的,嚴格執行政府採購的有關規定。
(八)建立項目資金決算制度。凡使用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項目應在實施期滿後3個月內,及時編報財務決算。財務決算要全面反映項目資金到位情況、預算執行情況、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決算與預算的差異和原因分析、項目管理及決算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九)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要逐步實現資金管理辦法公開、分配方案公開、評審程式公開、分配結果公開、執行情況公開、績效評價公開。
五、創新扶持方式,激發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活力
在繼續完善財政直接投入方式的同時,藉助與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的合作,採用間接支持方式,提高項目決策的科學性;在解決企業發展資金問題的同時,藉助實行股權式投資,推動企業建立現代公司制度;在加大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投入的同時,藉助財政政策定向調控,發揮財政對產業發展的導向作用;在支持企業發展壯大的同時,藉助有償使用方式,實現財政扶持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滾動發展。
(一)不斷完善財政獎勵、補助、貼息等傳統方式。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要逐步以項目為依託,對政府鼓勵、社會效益明顯的項目,按項目投資計畫、實際投資完成額、項目融資成本等,通過財政獎勵、補助、貼息等無償方式,直接給予財政補助。
(二)積極探索股權投資等市場化方式。對市場前景廣闊、預期經濟效益好的項目,財政扶持資金可以積極探索以各種有償方式進行投入,包括以資本金方式注入政府設立的投資公司,通過投資公司對產業進行投資運營;獨資或與社會資本合作設立投資基金,通過投資基金對產業進行投資運營;充實政府設立的擔保公司資本金,為符合條件的產業發展項目提供擔保。
六、加強績效管理,提高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效益
加強績效管理,把扶持項目選擇好,項目資金使用好、管理好,切實解決“重分配、輕管理,重支出、輕績效”的問題,不斷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一)開展績效跟蹤和評價。產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的跟蹤監控,及時掌握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資金支出進度和項目實施進程,並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規定,組織項目單位開展項目績效自評,按一定比例實施績效抽查覆核、再評價。財政部門要選擇部分重大或重要的項目進行重點評價。
(二)注重績效結果套用。績效評價結果要進行公開,健全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制度。按照“誰用款、誰負責”的原則,強化績效問責機制,建立健全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相結合的機制,對項目資金使用效果較好的,予以繼續支持;對項目期限已滿、資金管理和使用績效較差的,根據情況相應調減項目預算,直至取消該項目資金安排。
(三)強化績效問責追究。不斷完善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的監管機制,對違反財經紀律,存在弄虛作假、截留挪用、騙取財政資金或不按規定用途使用、揮霍浪費財政資金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取消其3年內申報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資格,並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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