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運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

《中國(運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是為了加快推進中國(運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根據《國務院關於同意在廊坊等33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國函〔2022〕126號)要求,制定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運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9月15日
  • 發布單位: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晉政辦發〔2023〕58號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國(運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晉政辦發〔2023〕58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中國(運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9月15日

內容全文

為加快推進中國(運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下簡稱運城綜試區)建設,根據《國務院關於同意在廊坊等33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國函〔2022〕126號)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調研山西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推動跨境電商等新業態新模式加快發展的決策部署,圍繞我省建設“三區三地”目標,聚焦運城市“一區兩城三強市三高地”發展定位,依託運城機場、保稅物流中心和特色產業的資源稟賦,通過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和服務創新,構建與運城特色現代化產業體系相匹配互促進的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體系和運行機制,建立立足運城、服務全省、輻射黃河“金三角”的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格局,促進外貿高質量發展,助力內陸地區對外開放新高地建設。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推動、市場主導。強化政府在產業規劃、財稅扶持、環境最佳化、人才引育等方面的引導和推動作用,在新業態孵化、生態圈打造、價值鏈提升、現代化物流體系構建中提供重要基礎支撐和要素供給。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強化企業在發展中的主體地位,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
堅持分步推進、重點突破。按照“兩平台、六體系”建設要求,著力解決跨境電子商務發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逐步建成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體系,實現跨境電子商務自由化、便利化和規範化。
堅持創新驅動、融合發展。堅持新發展理念,加強服務創新、技術創新和模式創新,培育以技術、品牌、質量、服務為核心競爭力的外貿競爭新優勢。加快推動製造方式和服務方式變革,推動貿易與產業融合發展,構建提升現代產業體系。
(三)發展目標
經過3—5年的改革試驗,力爭把運城綜試區建成“線上集成服務”和“線下綜合園區”平台相結合的投資貿易便利、監管服務高效、法制環境規範的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引進培育一批有競爭力的跨境電子商務主體,推動運城外貿大幅提升,國際影響力顯著增強。2023年實現跨境電商進出口額1億元,2024年突破6億元,2025年達到20億元,培育認定一批市級跨境電商示範園區、示範企業和省級跨境電商示範園區1~2個、示範企業10家。
二、主要任務
(一)建設線上線下“兩平台”
建設線上公共服務平台。前期藉助省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台,為監管部門和企業提供統一明確的標準化數據接口和接入流程,實現海關、外匯、稅務、商務、市場監管等部門間數據互通、業務協同、監管互助和信息共享。連結跨境電子商務金融、物流等市場服務,收集整理數據,供監管、服務部門和企業使用。後期按照《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及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建設完善運城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台,完善個人身份信息核查庫,履行安全保護義務,保證公共服務平台的安全技術措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太原海關、省發展改革委、省審批服務管理局、省公安廳、省交通廳、省市場監管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省稅務局、人行山西省分行、外匯局山西省分局,運城市政府)
建設線下跨境電子商務園區平台。在運城開發區建設運城進出口商品展示體驗中心、運城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孵化基地,吸引跨境電商產業鏈企業入駐。加快申建保稅物流中心(B型),為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提供承載基礎。大力培育跨境電商主體,推動企業入駐阿里巴巴國際站、亞馬遜、速賣通等跨境電商平台。鼓勵各縣(市、區)整合本地區跨境電商產業資源,規劃發展跨境電商特色產業園區。依託運城航空口岸,開展國際航空貨運業務。(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太原海關,運城市政府)
(二)構建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六體系”
信息共享體系。依託省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基於區塊鏈技術,構建信息共享體系。建立備案企業信息共享庫,統一信息標準規範、信息備案認證、信息管理服務,實現企業一次備案、多主體共享、全流程使用。建立商品溯源資料庫,匯聚生產、交易、通關、物流、支付、結算及評價等綜合信息,實現商品進出口和交易全流程“源頭可溯、去向可查、風險可控、責任可究”。建立信息交換共享資料庫,實現監管部門、金融機構、跨境電商企業、物流企業之間信息互聯互通,為跨境電子商務信息流、資金流、貨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數據技術支撐。(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太原海關、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交通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省郵政管理局、人行山西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運城市政府)
金融服務體系。提升跨境電子商務金融服務水平,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台、外貿綜合服務平台開展金融服務創新,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支付結算、融資、保險等金融服務。鼓勵開展訂單融資、倉單質押、保險理財、賬期墊資等一站式跨境電子商務供應鏈金融服務。支持能夠承擔相關業務的保險公司與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合作,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資信評估和海外倉業務金融服務。(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人行山西省分行、省商務廳,運城市政府)
智慧物流體系。推進物流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加快運城市保稅物流中心(B型)項目建設,提供具有報關清關、跨境電子商務、倉儲分撥等功能的跨境物流供應鏈服務。發揮運城文化旅遊的產業優勢,積極開展國際消費品業務和文化產品跨境進出口業務;立足運城水果行業的優勢以及周邊內需市場的優勢,探索和發展果業出口平台和冷鏈進口平台;依託運城黑色、有色行業,發展大宗冶金原料進口供應鏈管理業務;為廣大製造企業、貿易企業提供“一站式”綜合物流服務。(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工信廳、省交通廳、中國鐵路太原局集團公司、山西航產集團、中國郵政集團山西省分公司,運城市政府)
信用保障體系。政府有關部門、平台企業、銀行、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等單位要加強協作,推進企業和消費者信用數據交換與共享機制,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信用資料庫。結合海關、稅務、外匯等部門的信用認證標準、跨境電子商務平台對經營者和消費者的信用評價標準,以及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的信用評價標準,構建跨境電子商務主體信用評價體系。實施信用負面清單管理,分類監管、部門共享、有序公開,通過事前準入禁止和事中嚴密監管,維護跨境電子商務良好的發展環境。(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太原海關、人行山西省分行、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運城市政府)
統計監測體系。海關、商務、統計部門要聯合開展跨境電商統計監測試點,完善跨境電商統計方法。以申報清單、平台數據為依據,以市場主體全樣本調查為基礎,以跨境電商平台交易情況、部門數據和抽樣調查為補充,建立跨境電商統計監測體系。以線上綜合服務平台為媒介,探索建立跨境電商自動化數據採集和統計分析系統。探索利用大數據、雲計算技術,對跨境電商業務全流程海量數據進行分析處理運用,為政府監管和企業經營提供決策諮詢服務。(責任單位:省統計局、太原海關、省商務廳、省稅務局、人行山西省分行、外匯局山西省分局、中國郵政集團山西省分公司,運城市政府)
風險防範體系。建立風險信息採集、評估分析、預警處置、複查完善機制,普及國產密碼設備、安全套用等,有效防控非真實貿易洗錢的經濟風險,數據存儲、支付交易、網路安全的技術風險,以及產品安全、貿易摩擦、主體信用的交易風險,為政府監管提供有效的技術支撐、決策輔助和服務保障。發揮行業協會和跨境電商平台作用,開展質量共治,探索建立跨境電商消費糾紛解決機制。(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太原海關、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人行山西省分行、外匯局山西省分局,運城市政府)
(三)加快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集聚區建設
依託現有的產業發展基礎,加快發展布局。形成以運城開發區為核心,多個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相互促進的“1+N”的產業發展格局。
重點發展運城開發區的跨境電商綜合功能。推動跨境電子商務服務業態創新。不斷完善專業化的跨境電子商務信用、產學研、行銷、支付、物流、培訓以及線上客服、爭議解決等公共服務支撐體系建設。依託運城各縣(市、區)電子商務產業園,聚焦“直播電商+特色產業”“直播電商+特色產品”等多方向,建設多元化的網路直播間。推動外貿業務轉型升級。支持有條件的大型傳統企業在智慧型化改造過程中自建行業跨境電子商務平台或分銷平台,提高外貿服務、品牌等核心競爭力。加強對傳統外貿企業套用跨境電子商務拓展國內外市場的引導和支持。組織線上貿易促進活動,支持企業開展線上推介、網路直播、供需對接、線上洽談和線上成交,線上線下融合開拓國際市場。鼓勵外貿企業與海外倉等合作,融入目標市場行銷網路和零售體系,建立自主行銷渠道。(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太原海關,運城市政府)
三、工作舉措
(一)開展跨境電商直接出口
探索創新運城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途徑,支持企業開展9710(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9810(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等業務。引導現有進出口企業開展9710(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業務,2023年實現B2B出口1億元。(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太原海關,運城市政府)
(二)培育跨境電商創新企業
發揮運城開發區、萬榮、平陸、夏縣、芮城、臨猗、垣曲等電子商務示範優勢,爭取國內外跨境電子商務運營主體機構的集聚,形成跨境電子商務“區域中心經濟”創新業態。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配套產業鏈,支持直播、行銷、攝影、代運營、創意、推廣、培訓等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相關配套行業發展,形成良好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生態。(責任單位:運城市政府)
(三)推動跨境電商海外倉建設
支持海外倉建設創新發展,通過落實外經貿發展扶持政策,支持企業建立國際行銷網路體系,引導海外倉企業整合國內外資源,完善物流體系,提高服務水平,構建布局合理的海外倉網點,鼓勵企業建立境外服務保障體系,支持重點企業建設境外售後維修服務中心及備件生產基地和培訓中心。(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太原海關,運城市政府)
(四)建設保稅物流中心(B型)
加快推動運城保稅物流中心(B型)建設,實現在保稅物流中心的條件下簡單加工、貿易、退稅、結購匯以及其他增值性服務,有效提高企業與海關之間的協同效率,節省通關時間,提高跨境電子商務業務處理能力。在保稅物流中心同步規劃建設大型網購保稅進口監管場所,引進知名跨境電商保稅零售進口企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太原海關,運城市政府)
(五)提升口岸服務功能
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實行航空口岸與保稅物流中心(B型)一體化運作,對跨境電商進出口商品實行檢驗檢疫和安檢互認,最佳化檢驗檢疫、隔離場所、檢測實驗室等口岸檢驗檢疫基礎設施和智慧型化設備,提升跨境電商商品進出口便利化水平。加強運城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口岸的互聯互通,積極開展“經認證的經營者”(AEO)合作、監管結果互認等。(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太原海關,運城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運城市成立中國(運城)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在省級協調小組指導下,具體負責推進運城綜試區建設。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運城市商務局。
(二)制定跨境電商發展政策
借鑑建設黃河流域(運城段)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示範區、建強建優晉南市域中心城市、建設全國新發展格局關鍵環節城市為牽引政策措施,設立市級跨境電商綜試區建設專項資金,出台促進跨境電商發展政策,促進運城開放高地建設。
(三)加強跨境電商人才培育
支持職業院校開設電子商務相關專業,推動運城市職業院校、研究機構與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建立校企合作、產學研合作機制,實現聯合辦學或專業共建,同時規範電子商務教育培訓標準,增強畢業生實際操作能力,提升人才數量穩定性和培育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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