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中國(青島)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下簡稱“青島綜合試驗區”)建設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同意在天津等1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國函〔2016〕17號)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國家發展戰略和山東省對外開放總體布局,牢固樹立並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促進網際網路貿易和實體產業深度融合為突破口,按照“網際網路+大外貿”發展模式,通過體制機制創新和政策環境最佳化,破解跨境電子商務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難題,打造青島跨境電子商務完整的產業鏈和生態圈,促進新業態成長,支撐外貿優進優出、升級發展,在青島建設世界一流的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體系和運行機制。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創新發展。在借鑑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六大體系、兩個平台”的經驗和做法的基礎上,突出青島優勢,創新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機制。
2.堅持協調發展。在發展中規範、在規範中發展,
正確處理好政府與市場、規範與發展、當前與長遠、進口與出口、監管與便利化等關係。
3.堅持綠色發展。與國際標準接軌,發揮國際貿易信息流引領作用,促進跨境電商各環節之間信息共享,實現數據安全、數據境內留存處理、提高效率、降低資源消耗,打造綠色電商貿易鏈條。
4.堅持開放發展。以世界眼光謀劃跨境電商發展,推進“一帶一路”和自貿區戰略跨境電子商務套用項目的示範實施,在跨境電商的技術標準、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加強國際合作。
5.堅持共享發展。面向全省可複製可轉化,帶動全省跨境電商全面創新發展,為推動全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創造更多可借鑑推廣的經驗。
(三)發展定位。
突出優勢與特色,服務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和自貿區戰略,構建“一帶一路”沿線跨境貿易電商網路,探索打造“網上絲綢之路”;建設國家自貿區戰略地方合作跨境電商發展機制,率先開通有效運用自貿協定政策體系的跨境電子商務運行平台。經過改革創新發展,將青島綜合試驗區打造成為對接國家兩大開放戰略、帶動全省跨境電子商務創新發展的“網際網路+大外貿”創新示範高地。探索邊創新、邊借鑑、邊推廣的動態發展路徑,形成引領全球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運行規則。加快推進把青島建設成為東北亞區域性國際貿易中心城市,發揮電子口岸優勢,全力打造國內重要的區域性電子商務服務中心。
二、主要任務
(一)突出青島口岸優勢,創新借鑑杭州經驗,建設“兩大平台、六個體系”。
1.建設兩大平台。
一是搭建線上綜合服務平台。依託山東電子口岸“單一視窗”建設,探索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信息共享機制,統一信息的標準規範、備案認證和管理服務,加快建設集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國稅、外匯、商務、交通運輸、工商、公安、金融、信保等部門信息於一體的跨境電子商務信息綜合服務平台, 實現政府管理部門之間“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實現通關全程無紙化,提高通關效率,降低通關成本。建立企業和商品備案信息共享資料庫,統一標準和要求,實現企業“一次備案、多主體共享、全流程使用”。外貿綜合服務企業、電子商務平台企業等對接“單一視窗”,形成跨境電商線上綜合服務體系。
二是搭建線下綜合支撐平台。包括載體支撐平台和項目支撐平台。載體支撐平台採取“一區多園”的方式,建設青島綜合試驗區線下綜合園區。通過集聚電子商務平台企業、外貿綜合服務企業、電子商務專業人才、電子商務專業服務等,提供通關、物流、金融、人才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有效承接線上“單一視窗”平台功能,最佳化配套服務,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線上平台和線下園區的聯動發展。項目支撐平台是指通過建設一批在政策落實、服務創新等方面起到基礎支撐作用的重點項目平台,推動青島綜合試驗區建設,主要包括外貿創新服務平台、跨境電子商務雲數據服務套用平台、“網上絲綢之路”貿易樞紐平台、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海外倉平台、青島西海岸億贊普跨境貿易結算大數據平台、國家自貿區戰略青島口岸跨境電子商務實務套用平台等。
2.建設六個體系。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體系。統一信息標準規範、信息備案認證、信息管理服務,建立多位一體的跨境電子商務信息合作機制和共享平台,實現監管部門、地方政府、金融機構、電子商務企業、物流企業之間信息互聯互通,為跨境電子商務信息流、資金流、貨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數據技術支撐。
二是建立金融服務體系。鼓勵金融機構與跨境電子商務綜合服務企業之間開展合作,利用跨境電子商務信息可查尋、可追溯的特點,為具有真實交易背景的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提供線上支付結算、線上融資、線上保險等完備便捷、風險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務。鼓勵已獲業務許可的非銀行支付機構與跨境電子商務綜合服務企業開展合作。
三是建立智慧型物流體系。運用雲計算、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構建互聯互通的物流智慧型信息系統、銜接順暢的物流倉儲網路系統、優質高效的物流運營服務系統等,實現物流供應鏈全程可驗可測可控。探索建立高品質、標準化、規範化的跨境電子商務物流運作流程,形成布局合理、層次分明、銜接順暢、功能齊全的跨境物流分撥配送和運營服務體系。
四是建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綜合多方信用基礎數據,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信用資料庫和信用評價系統、信用監管系統、信用負面清單系統,記錄和積累跨境電子商務綜合服務、交易平台、物流倉儲企業及其他企業基礎數據,重點建立監管部門的信用認證體系和信用服務企業的信用評價體系,實現對電子商務信用的“分類監管、部門共享、有序公開”。
五是建立風險防控體系。建立風險信息採集、風險評估分析、風險預警處置、風險複查完善等機制。以流程節點風險防控為重點,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全流程的專業風險分析,有效防控青島綜合試驗區非真實貿易洗錢的經濟風險,數據存儲、支付交易、網路安全的技術風險,以及產品安全、貿易摩擦、主體信用的交易風險,為政府監管提供有效的技術支撐、決策輔助和服務保障。
六是建立統計監測體系。利用大數據、雲計算技術,對各類平台商品交易、物流通關、金融支付等海量數據進行分析處理運用。建立跨境電子商務大數據中心,實現跨境電子商務數據的交換匯聚。發布“青島口岸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指數”,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統計方法,建立健全跨境電子商務統計監測體系,為政府監管和企業經營提供決策諮詢服務。
(二)突出青島本土特色,構建五大發展機制,推進“四合一”發展模式。
1.構建跨境電子商務五大發展機制。
一是突出“產貿融合”特色,構建數據化貿易驅動優進優出發展機制。依託產業資源基礎優勢,搭建跨境電子商務外貿創新服務平台,將外貿全流程按節點拆分為標準化步驟,逐步建成生產與需求緊密結合的全程數據化大貿易。將需求數據、信息及時傳達給生產企業,使產能根據市場需求變化快速做出反應,組織適銷產品創新、生產,最佳化出口結構。通過建設大宗商品進口線上交易平台,促進生產企業聚合採購原材料,提升議價能力,降低進口成本。
二是突出“金融創新”特色,構建網際網路大數據推進貿易融資發展機制。發揮青島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創新高地優勢,創新跨境電子商務金融服務。充分挖掘跨境電子商務產生的網際網路貿易大數據,通過數據信息動態和自主“點對點”匹配與對沖,實現對企業融資需求和風險管控的動態掌握和有效管控,破解傳統貿易融資中信息不對稱帶來的融資難問題,採用量體裁衣式設計提供網際網路貿易金融產品。
三是突出“多式聯運”特色,構建網際網路信息流引領物流綠色發展機制。建立智慧型物流體系,實現運輸資源的高效整合和運輸組織的無縫銜接。根據跨境貿易信息流變化匹配生成最優物流運輸組合方式,實現跨境商品流通路徑最短化。以跨境電子商務的貿易直線化推動物流直通化,減少物流環節,縮短物流周期,降低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向綠色物流轉變。
四是突出“轉型升級”特色,構建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融合發展機制。以跨境電子商務助推對外貿易向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協同發展方向轉變。依託跨境電子商務貨物貿易發展,帶動跨境信息、物流、金融、技術、宣傳、語言服務等服務貿易發展。依託大數據、物聯網、雲計算等技術服務,促進對外貿易由物流主導向信息流主導轉變。以跨境電子商務信息服務,引領整合結算、運輸等相關服務,促進跨境電子商務貨物貿易進一步便利化。
五是突出“深化改革”特色,構建線上線下境內外大市場聯動發展機制。深化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發展綜合試點,推動建立內外貿融合發展的電子商務貿易模式。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建立面向境內外市場的跨境電子商務行銷平台,鼓勵線下外貿加工製造企業設立線上行銷店鋪,培育內外貿一體化經營跨境電子商務企業,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
2.推進“四合一”發展模式。
青島綜合試驗區重點扶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工廠對銷售商(M2B)模式,並與銷售商對消費者(B2C)、工廠對消費者(M2C)模式並行發展。一是發揮“海爾海貿雲商”“新華錦信貿環球”等外貿綜合服務平台的示範引領作用,逐步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出口價值鏈和生態圈。發展工廠對銷售商(M2B)模式,促進加工製造企業由生產型向生產服務型轉變。二是推廣紅領集團網際網路工業發展模式,推廣建立銷售商對消費者(B2C)境外消費價值鏈和生態圈,以境內外消費者需求為導向,從被動接單轉向與消費者互動行銷,拓展境內外行銷渠道。
三、工作重點
(一)最佳化產貿發展制度環境。
1.建立綜合監管通關服務體系。實現“六個對接、一個融合”。對接海關總署單一視窗公共組件,實現與海關係統互聯互通,登入認證用戶通過“單一視窗”向海關一次性申報,並獲取通關狀態數據。對接檢驗檢疫業務系統,實現通過“單一視窗”一次性申報,並獲取檢驗檢疫處理狀態信息。對接出口退稅申報接口,開放相關申報參數,用戶在“單一視窗”完成出口退稅申報系統的身份認證,直接實現線上退稅申報,並獲取出口退稅審核系統反饋的處理狀態。向“單一視窗”平台共享“貨物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登記”及企業分類信息,便利跨境電子商務業務參與主體進行信息查詢,支持各部門開展業務監管。對接全國公民身份信息系統的公民身份信息核查接口,實現監管部門對個人交易主體實施有效監管。對接企業主體信息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數據接口,實現企業主體信息和信用信息實時線上查詢服務。通關服務平台與國家交通運輸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實現深度融合、資源共享。
2.建立電子口岸新型監管制度。推行全程通關無紙化,實現涵蓋企業備案、申報、徵稅、查驗、放行等各個環節的全程通關無紙化流程。明確跨境電子商務交易“訂單、支付單、物流單”三單數據傳輸主體,統一傳輸標準。明確以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工廠對銷售商(M2B)模式為重點,針對不同業務模式的跨境電子商務,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建立適合銷售商對消費者(B2C)和工廠對消費者(M2C)模式的歸類、申報、統計等制度。簡化進口商品入區申報手續,建立適合銷售商對消費者(B2C)零售的賬冊管理制度。對出口商品實行“簡化申報、清單核放、匯總申報”。完善“直購進口”監管模式,對涉稅商品探索實行“稅款擔保、集中納稅、代扣代繳”的監管模式。探索試驗跨境電商全國通關一體化,提升青島口岸外貿集聚度和便利化,增強青島口岸對沿線省市輻射作用。
探索建立青島綜試區備案企業檢驗檢疫“進口管住,出口放開”的管理機制。申報和放行出境實施“前期備案、提前監管、後期跟蹤、風險監測”的監管模式,入境實施“提前申報備案、入區集中檢疫、區內抽查檢驗、出區分批核銷、質量安全追溯”的監管模式。允許個人自用日用消費品檢測合格後免於3C認證。支持食品、水產品通過跨境電商擴大出口,備案企業實施檔案審核放行。
對綜試區企業建立綠色退稅通道,在退稅計畫內優先退稅,根據企業申請可實行一月兩次以上退稅。推進“退稅無紙化申報”進程,減少企業申報單證資料,加快出口退稅進度,降低企業稅收成本。爭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同意對無法取得合法有效進項憑證的出口貨物適用免稅政策。
(二)推進現代國際貿易電子商務平台建設。
1.建設青島口岸外貿創新服務平台。鼓勵跨境電子商務外貿創新服務企業發展,推廣“海貿雲商模式”,與全省優勢產業資源相集成,將外貿全鏈條標準化、數據化,打造開放融合的外貿創新服務平台,為外貿企業提供全流程模組化、可視化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服務。幫助中小企業解決接單困難,業務流程複雜、專業性強,能力和資源有限,服務環節多、成本高等問題,提升跨境電子商務產業服務水平。
建立外貿轉型線上升級支撐系統。支持外貿生產企業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工廠對銷售商(M2B)業務。建立網際網路生產管理系統,吸引客戶深度參與產品前端研發設計,幫助外貿企業及時根據市場變化,把客戶個性化需求轉化為有價值訂單,打造按需設計、按需製造、按需配送的扁平化跨境貿易體系。從被動接單轉向與客戶互動行銷,由單純的貼牌生產向委託設計、自有品牌方式發展,實現大規模製造向大規模定製的轉型,實現優進優出。
最佳化外貿創新服務企業監管措施,明確外貿創新服務企業的主體責任,以業務性質界定業務類型,將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B2B)外貿創新服務平台的業務類型區別劃分,明確各類型服務主體和貿易主體的責任。研究探索跨境電商B2B(企業對企業)外貿創新服務企業和出口企業主體報關形式,明確退稅主體法律責任,防範風險。
2.推動跨境電子商務服務業態延伸發展。發展專業化跨境電子商務服務業,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相關的代運營服務、軟體的系統設計研發、智慧型的物流配送、網際網路金融、信用認證、大數據的分析諮詢服務、廣告行銷、售後服務、人才培訓等第三方專業服務發展,承接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帶來的服務外包新商機,促進跨境電子商務與服務外包實現融合創新發展。
建設跨境電子商務雲數據套用公共服務平台。依託網際網路、雲計算等新技術,搭建跨境電子商務雲數據套用公共服務平台。整合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鏈上的信息孤島,匯集“單一視窗”進出口數據、外貿創新服務平台線上交易數據、企業產品數據、海外倉庫存數據、國際採購商需求數據等多方大數據資源,構建數據整理、分析、挖掘服務體系,促進生產供給和貿易需求關係扁平化,幫助外貿企業近距離跟蹤全球產業發展趨勢,在銷售、採購、管理、經營等環節實現成本降低及效率提高,推進外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加強對跨境電子商務服務企業的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服務企業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依法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等政策。對電子計算中心用電執行大工業電價政策,鼓勵其參與直購電試點。
3.建設國家自貿區戰略青島口岸跨境電子商務實務套用平台。依託青島市開展國家自貿區戰略地方經貿合作推進工作機制試點,搭建國家自貿區戰略青島口岸跨境電子商務實務套用平台。充分運用自貿協定優惠政策,在跨境電子商務的投資、服務、貨物等方面加強與韓國在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的交流合作,構建有影響和引導作用的跨境電子商務中韓自貿協定實施示範區。
在青島口岸率先開通有效運用自貿協定政策體系的跨境交易電子商務運行套用平台。搭建集自貿協定相關領域法律法規和政策信息諮詢服務、稅率查詢服務等於一體的線上公共信息服務系統,與“單一視窗”平台對接,企業在開展對韓跨境貿易業務時自動提示相關信息服務,幫助企業充分利用自貿協定框架下的關稅優惠等政策降低貿易成本。加大中韓自貿協定的實施力度。搭建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套用服務系統,加強政府部門間合作,實現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商務、貿促、外貿創新服務平台等部門和單位間對原產地證書相關數據的對接共享,加強數據分析套用,指導企業提高自貿協定套用利用率和獲益率。實行檢驗檢疫部門原產地證企業備案和商務部門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兩證合一改革,便利證書申請,強化事後監管,實現新增外貿企業與自貿區優惠政策的無縫對接。搭建中韓跨境電子商務地方合作系統,充分運用青島-釜山經濟合作夥伴關係工作機制,發揮釜山青島工商中心協調聯繫作用,促進雙方在中韓自貿協定框架內,加強在電子商務方面的規則、標準、互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擴大雙方在電子商務研究、培訓等方面的服務貿易,增加雙方在電子商務項目方面的雙向投資。
在自貿協定框架內,創新跨境電子商務的監管措施。在中韓自貿協定約定範圍內,探索建立雙方通過指定檢測實驗室,實現在食品和化妝品領域相互採信檢測結果的機制,提高通關效率、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建立雙方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及其產品信用管理及風險管理制度,對通過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模式進口的韓國消費品,逐步採信第三方檢驗機構的檢測結果。探索中韓兩國農產品檢驗檢疫相互最佳化、便捷通關流程,開闢生鮮產品跨境電子商務新通道。探索推進與韓國間跨境電子商務無紙化貿易通關試點,促進國際貿易無紙化和便利化。對報檢清單中有雙邊協定的產品按照雙邊協定規定提前實施檢驗。
(三)完善金融綜合服務體系。
1.創新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交易外匯收支模式。在取得商務部門、工商部門資質(登記)前提下,允許在綜試區登記備案的個人開立外匯結算賬戶。鼓勵在跨境電子商務活動中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爭取推動銀行卡跨境交易本幣結算。推進跨境電商外匯支付業務試點,支持更多符合條件的支付機構參與試點,為跨境電商提供優質跨境外匯結算服務。
2.探索創新線上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與跨境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平台加強合作,規範開展現貨質押、供應鏈和訂單融資、商業保理、私募股權投資等金融服務,建立健全押品登記和管理制度。積極探索發展供應鏈金融,為小微企業和網商個人創業提供線上金融產品和服務。充分利用中韓金融五項合作的機遇,提升對韓跨境電子商務的金融便利性。發揮保險業避險和“護航”作用,與保險監管部門共同推動相關保險機構發揮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作用。創新跨境電子商務金融保險信用服務,擴大電子商務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鼓勵保險機構創新研發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的新險種,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支持綜試區跨境電商企業赴全國股轉系統、齊魯股權交易中心、藍海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融資。
3.建設跨境貿易大數據結算平台。依託青島西海岸億贊普集團跨境貿易結算平台的跨境清算網路、業務運營經驗和大數據技術等優勢,建立青島口岸跨境人民幣結算大數據平台,為跨境電子商務出口貿易企業提供包括全球推廣、跨境支付、網際網路金融服務、智慧型物流等在內的便利化服務,為政府的有效監管及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提供參考數據。
(四)創新發展跨境智慧型物流體系。
1.建設多式聯運“網上絲綢之路”貿易樞紐平台。建立集運輸、儲存、包裝、裝卸、流通、加工等信息共享的物流分撥配送和行銷服務體系,提升青島綜合試驗區國際物流保障水平。支持規劃建設青島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智慧型物流信息服務平台。在交通運輸部投資補助物流園區項目、物流重點扶持基地及示範試點項目中,優先將符合條件的綜試區企業或關聯物流企業向部申報,享受相關政策。
依託膠州多式聯運監管中心,發揮青島口岸地緣優勢和陸海空全方位多式聯運優勢,打造對接日韓面向歐亞大陸市場的轉口貿易樞紐,著力構建“貫穿北美空運至日韓、經海運至青島、經新歐亞大陸橋至歐盟中亞,經泛亞鐵路大通道至東協南亞市場”的國際跨境電子商務多式聯運物流配送快速通道,在已開通的中亞國際班列、中韓快線的基礎上,爭取開通中歐、中越國際班列,支持各班列帶運國際郵件。申建膠州鐵路臨時開放口岸,探索實施“一單制”多式聯運貨運“門到門”服務。依託青島市與上合組織實業家委員會的合作,在膠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和俄羅斯聖彼得堡市、哈薩克斯坦阿拉木圖市、吉爾吉斯斯坦比什凱克市等地建設歐亞經貿合作產業園區,面向俄羅斯、中亞國家在物流運輸、海外倉、電子商務平台等方面加強投資合作,建設跨境電子商務線下“絲路驛站”。深化以青島海關為龍頭進行的“絲綢之路經濟帶”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和由山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牽頭的“絲綢之路經濟帶”檢驗檢疫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結合線下多式聯運物流通道和多點布局的“絲路驛站”,建設線上線下融合的“網上絲綢之路”。將青島綜合試驗區打造成為服務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的多式聯運“網上絲綢之路”貿易樞紐。
2.推進公共海外倉平台建設。建立國內公共倉儲與海外重點國家物流專線等相結合的物流體系,加強與斑馬物聯網、誠業國際物流等知名跨境電子商務服務企業合作,提升境外倉儲物流配套服務能力。支持有實力的企業“走出去”,採取自建、收購、合營或租賃等方式,在日韓、北美、歐洲、澳新、中東、南亞、非洲等傳統市場和新興市場合理規劃布局公共海外倉。打造對接亞太經濟圈和歐亞經濟圈的雙向跨境電子商務銷售網路。鼓勵企業通過線上對線下(O2O)體驗店、展覽展示中心等建立海外行銷渠道,創立自主品牌,融入境外銷售體系。制定政策,扶持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海外倉建設。探索建立服務於公共海外倉的融資、保險等機制。
充分利用青島港海運渠道,將境外經過青島港轉運至其他境外目的港的跨境電子商務貨物,集中運至區內集拼中心拆箱作業、分揀處理,再與進入集拼中心的國內跨境電子商務出口貨物拼裝成整箱貨物後轉運離境,以此提高中轉效率,降低企業物流成本,並進一步提高青島口岸跨境電子商務貨物中轉量,提升青島港口的輻射能力,建立跨境電子商務國際中轉港。
3.建設國際航空貨運樞紐。通過引入新的國際航線、加密國際航班、開通貨運航班等措施,加大直航能力,增強機場出入境貨運能力。積極創造航權條件,爭取開放青島國際機場第五航權,適時研究開放第七航權。鼓勵中外航空公司經營往返青島的國際貨運航線。發揮青島作為國家“一帶一路”戰略雙節點城市優勢,支持班列帶運國際郵件,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通過國際班列開展貨物運輸,建設青島國際郵件集散分撥中心。
協調國外郵政根據青島跨境電商郵件增長情況加大對青島互換局的直封力度,減少在北京、上海的拆分處理環節,郵件可直航到青島流亭國際機場進口,或從其他機場經轉後直發青島。爭取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改變現有直封標準,逐步簡化青島互換局封發直達國家的企業內部申報和作業流程。
(五)完善線下園區載體配套體系建設。
1.建設一批線下綜合園區。按照“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充分考慮各區市區位條件、產業發展基礎與資源要素稟賦,整合資源、突出特色、聯動發展、分類推進,採取“一區多園”的布局方式,依託海關特殊監管區功能優勢和開放型經濟重點功能區,建設一批線下綜合園區,有效承接“單一視窗”綜合服務平台功能,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線上平台和線下綜合園區的聯動發展。通過集聚電子商務平台企業、外貿綜合服務企業、金融服務企業、智慧型物流倉儲企業、電子商務綜合服務企業和電子商務專業人才等,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通關、物流、金融、人才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最佳化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鏈、生態鏈服務配套,提升綜合園區服務功能,增強產業黏性。首批啟動青島保稅港區跨境電商產業園、青島西海岸跨境電商產業園、青島即墨國際陸港、青島出口加工區跨境電商產業園、青島城陽跨境電商空港物流園、中國郵政速遞青島郵件集散中心、青島膠州歐亞經貿合作產業園區項目。
2.建設一批跨貿產業孵化示範企業。打造一批“低成本”“零門檻”的園區型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孵化示範企業,為小微企業和個人提供場地支持和創業孵化服務。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孵化器建設,形成政府主導型、政企聯合型、企業獨立運營型等多元化運營模式的孵化平台格局。著力引導孵化平台提升服務質量與水平,為創業企業提供低成本辦公空間、投資對接、創業指導、政策諮詢、培訓服務、創業導師、行業專家交流、人才招聘、技術服務等服務,打造“保姆式”創業服務體系,做長產業鏈,做大產業規模。首批啟動青島嶗山海貿雲商跨境電商創新服務平台、青島李滄郵政跨境電商綜合服務項目等。推動市區外貿品牌小鎮進入跨境電商綜合服務平台,結合推進“515+X”(515代指5個涉農區市,100個試點鎮,500個試點村;X代指城陽、嶗山等區內的涉農區域)農村電商工程實施計畫,引導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進農村、進社區帶動精準扶貧。
3.建設一批線下展覽展示和交易中心。綜合考慮人流聚集度、商貿條件等因素,整合青島綜合試驗區資源,規劃布局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線下展覽展示和交易中心,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線下公共展示和交易服務。首批啟動青島市北區郵輪母港跨境電商項目、青島市南區中韓日用品跨境電商平台、青島即墨國際商貿城跨境電商交易展示項目等。
4.引進一批境內外跨境電商產業鏈優勢資源項目。在鼓勵支持本土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做大做強的同時,培育與引進相結合,研究制定鼓勵政策,加強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鏈優勢資源的招商促進工作,支持境內外知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落戶青島綜合試驗區,形成示範引領效應。支持青島綜合試驗區企業強強聯合,優勢互補,雙贏發展。建設面向全社會的青島綜合試驗區“創客”公共平台,有獎徵集評選方案設計項目。
(六)創新跨境電子商務信用管理體系。
1.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信用信息服務平台。提供主體身份識別、信用記錄查詢、商品信息查詢、貨物運輸以及貿易信息查詢等服務。爭取將跨境電子商務信用信息服務平台列為國家重點建設項目,探索制定電子商務信用標準、建設信用評價體系,授權青島綜合試驗區的第三方機構開展《良好電子商務規範》認證試點工作。
建立公共信用管理負面清單。建設監管部門的信用認證和第三方信用服務評價相結合的綜合評價體系,對開展跨境電子商務的企業、支付企業、相關監管場所經營人及境內居民進行信用評級,制定“跨境電子商務信用負面清單”,發布禁止或限制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的法人和自然人清單。
2.規範完善跨境電子商務商品售後服務。創新跨境電子商務退換貨監管機制,設立跨境電子商務售後服務實體,實現與“公共海外倉”境內外信息的共享與聯動。整合國內外跨境電子商務信息資源,實現退換商品的集中收貨、整理、重新發貨等相關作業,降低物流成本、減少商品損耗。
(七)創新跨境電子商務統計監測制度。
1.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統計方式方法。探索完善適合網路零售形式的海關歸類辦法和清單申報通關及統計方式。通過“單一視窗”、公共服務平台對接相關部門監管系統,逐步將跨境電商經營主體、貿易量、商品信息、質量信息、物流信息以及退稅等數據納入統計系統,建立完善跨境電商進出口統計體系。建立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外匯、商務等定期交換監管核查和異常違規企業信息機制。探索採用雙口徑統計方式,將現行海關以申報主體所在地的統計口徑與以貨源法人所在地的統計口徑相結合,將跨境電子商務外貿服務平台企業名下的進出口數據還原給貨源法人所在地政府部門。開展跨境電子商務統計試點工作,指導建立中國(青島)跨境電子商務數據監測制度。
2.建立跨境電子商務監測體系。依託“單一視窗”平台資料庫,探索以申報清單、平台數據等為依據進行統計、管理的新模式,共同制定青島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數據監測制度,建立跨境電子商務統計標準。探索建立交易主體信息、電子契約、電子訂單等標準格式和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商品的簡化統計分類標準,探索建立跨境電子商務多方聯動的統計制度,為全國跨境電子商務統計體制機制建設提供經驗。
建立並定期發布“青島口岸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指數”。利用大數據、雲計算技術,對各類平台商品交易、物流通關、金融支付等海量數據進行交換匯聚和分析處理,建立反映跨境電子商務運行狀況的綜合指數體系。
(八)推進電子商務人才發展支撐平台建設。
1.創新建立人才培訓和定製化服務體系。鼓勵高校開設跨境電子商務專業、增設課程,研究制定青島綜試區跨境電商人才引進與培養的中長期規劃。引進一批國內外知名培訓機構,鼓勵社會培訓機構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培訓,構建跨境電子商務專業化、社會化、國際化的人才培養體系。
2.針對市場需求,採取定向培養的方式,開展政府、高校、協會、企業合作, 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培訓基地。推進實施國家電子商務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鼓勵社會培訓機構和企業面向優勢產業、骨幹企業、名優產品開展專項培訓。
3.建立人才公共服務體系。吸引集聚一批人才中介機構,推進人才與企業、項目、資本的對接,建立專業化、國際化的人才市場服務體系。實施“築巢引鳳”計畫,建立人才吸引、培養、使用、流動和激勵機制,通過舉辦跨境電子商務專場招聘會等形式,組織企業赴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達地區招引高端人才,對高端人才給予獎勵和生活補貼。
(九)建立風險防控制度和監管體系。
1.建立風險評估分析、預警及應急處置等機制。建立完善青島綜合試驗區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和商品交易風險評估分析、預警及應急處置等機制。對將執行的改革創新舉措進行專業風險防控分析,有效控制防範風險。支持鼓勵構建以行業協會為中心的市場自治機制及懲處機制,防範和遏制走私、洗錢以及危害國家安全等違法行為。
2.在國家實施許可管理的產品名錄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禁止從動物疫病流行國家/地區輸入的動物及其產品一覽表》《危險化學品目錄》《劇毒化學品目錄》《易製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中國嚴格限制進出口的有毒化學品目錄》等基礎上建立網上交易商品負面清單、出境商品負面清單、入境商品負面清單和禁寄物品指導目錄。建立完善重點商品質量風險信息採集、評估、預警、處置、追溯體系。構建由地方政府和出入境檢驗檢疫、海關等部門合作的跨境電子商務質量追溯體系,與質檢總局電子商務產品質量風險監測中心對接,就跨境電子商務商品在風險監測、網上抽查、源頭追溯等方面開展合作,實現跨境電子商務商品“源頭可溯、去向可查、責任可究”。鼓勵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在綜試區開展《良好電子商務規範》認證試點工作。
3.開展跨境電商交易“網際網路+物聯網”模式研究,完善和最佳化跨境電商進出口商品的採購、銷售、庫存、物流等供應鏈管理體系,創新套用於維護和確保跨境電商交易商品的質量管控。
4.加強綜試區信息系統網路安全監管。加強綜試區信息系統網路安全監管。將綜試區電商平台列入山東省重要信息系統名錄。按照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加強對綜試區電商平台的監督、檢查、指導。督促綜試區電商平台開展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建立健全網路信息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應急處置機制。加強安全監測,及時通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重要信息系統網路安全隱患和漏洞。建設綜試區電商平台網安警務室,淨化網路環境。
5.建立交易糾紛處置模式、售後服務和維權體系。研究制定跨境電子商務消費糾紛解決標準、管理辦法,明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作為消費投訴處理的首要責任人,明確商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建立線上調解機制,逐步形成網上投訴、網上協商和解、網上調解等等消費糾紛處置模式。
(十)探索引領全球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國際規則。
1.著力推進地方性法規規章的研究與建立,規劃創新制定“青島電子商務規範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綜試區內電子商務交易與服務行為,保障數據信息安全;規範市場秩序,實現公平競爭,為全國全省提供可複製借鑑經驗。
2.配合國家相關部委,探索建立與跨境電子商務相適應的法律法規體系,研究制定跨境電子商務主體認定、電子簽名、跨境電子支付、安全保障與爭議解決及其他與跨境電子商務相關的法律法規。探索建立國際和地區間消費者權益保護協作機制。積極參與全國電子商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有關工作,爭取主導制定跨境電子商務領域國家標準。
3.加強國內跨境電子商務行業協會與境外有關商(協)會的合作,加強跨境電子商務國際認證和監管合作,加強行業國際協作,發揮行業協會在行業規則制定、境內外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借鑑引用“UN/CEFACT”(聯合國貿易便利化與電子業務中心)國際標準,圍繞跨境電子商務基礎、信息、業務、支撐、管理等方面,構建涵蓋跨境電子商務全過程的綜合標準體系,為綜試區與行業國際協會在規則、標準方面的溝通與合作提供技術支持。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領導。青島市成立中國(青島)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貫徹落實國務院批覆精神,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研究建立綜合試驗區建設推進工作體制機制及專業諮詢服務工作機構。協調推進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國稅、外匯、銀監、商務、發展改革、經濟信息化、財政、工商、交通運輸、統計、口岸、公安、郵政、食品藥品監督等職能部門與國家部委的溝通協作以及政策的銜接配合。指導青島各區(市)研究制定本地區跨境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明確發展方式和具體舉措。切實轉變觀念、主動作為,形成推進青島綜合試驗區建設的合力。
(二)資金保障。統籌外經貿發展資金,加大力度定向支持青島綜合試驗區創新發展。研究設立“中國(青島)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發展引導基金”,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吸引金融資本和其他社會資本共同投入,重點向跨境電子商務價值鏈相關產業以及國際交流合作方面傾斜。落實電子口岸“單一視窗”、公共服務平台以及監管服務等基礎設施建設資金。
(三)政策促進。研究制定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優勢資源招商的有關政策。支持鼓勵跨境電子商務綜合服務類企業擴大服務規模和服務種類;支持跨境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企業擴大交易規模。鼓勵支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走出去”,針對英語及非英語國家和地區開設子網站或獨立頁面,積極參與公共海外倉儲基礎設施及服務平台建設。鼓勵支持各類企業參與跨境電商人才培養等。
(四)行業自律。鼓勵引導跨境電子商務交易平台、公共服務平台企業、金融支付企業、物流倉儲企業等共同籌建跨境電子商務行業協會,構建以商協會為核心的市場自律機制,做企業與政府間的橋樑紐帶,開放分享產業鏈各環節的資源和服務,及時高效開展行業研究、統計發布和規則創新,為國家法律法規研究的制定以及國際合作的提供實踐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