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行動計畫

2015年7月3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15〕33號印發《山東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行動計畫》。該《行動計畫》分工作思路與工作目標、重點工作任務、創新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完善跨境電子商務工作促進體系4部分。

重點工作任務是:培育壯大跨境電子商務主體隊伍;做大做強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平台;著力打造跨境電子商務產業聚集區;加快建設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海外倉;大力推動外貿轉型升級;加快跨境電子商務進口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行動計畫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魯政辦發〔2015〕33號
  • 印發時間:2015年7月30日
通知,行動計畫,

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行動計畫的通知
魯政辦發〔2015〕33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山東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行動計畫》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5年7月30日

行動計畫

山東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行動計畫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國發〔2015〕24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46號)等檔案精神,推動我省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特制定以下行動計畫。
一、工作思路與工作目標
按照“政策引領、模式創新、整體推進、分步實施”的總體思路,以“網際網路+外貿”為載體,以商業模式創新為重點,以示範、培訓和政策支持為抓手,全面推廣跨境電子商務出口業務,鼓勵有條件的市和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進口業務試點。大力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平台、企業、服務商、產業園區和境外物流服務體系,創新最佳化報關、檢驗檢疫、結匯、出口退稅等外貿供應鏈各環節管理方式,健全跨境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和管理機制,推進外貿行銷手段創新,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鏈和生態鏈,促進我省跨境電子商務實現跨越式發展,打造推動我省外貿發展的新引擎,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提質增效。實施跨境電子商務“635工程”,到2017年,力爭培育600家跨境電子商務領軍企業,建設30個省級跨境電子商務園區、50個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海外倉,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進萬企”培訓活動,推動全省30000家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力爭全省跨境電子商務年交易額突破200億美元。
二、重點工作任務
(一)培育壯大跨境電子商務主體隊伍。
開展省級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認定工作,推動各市培育一批跨境電子商務主體隊伍。促進傳統外貿企業發展跨境電子商務,支持生產企業和商貿流通企業利用電子商務開展國際貿易。培育一批競爭力較強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通關、退稅、結匯、物流、倉儲、融資等全方位服務。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創建自主品牌,實施品牌化、規模化經營。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別認定100家、200家、300家省級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到2017年年底,全省累計達到600家。
(二)做大做強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平台。
支持各市加快建設跨境電子商務跨國採購和產銷對接平台、跨境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平台和海關、檢驗檢疫通關報檢平台。通過引進省外和培育本省相結合,培育一批影響力較大的電子商務公共平台,為外貿企業溝通、洽談提供優質服務;培育一批競爭力較強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全面的配套支持;發揮各地產業集群優勢和區域品牌優勢,培育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特色專業平台;鼓勵企業利用自建平台加快品牌培育,支持省內企業與境外電商平台強強聯合,拓展境外行銷渠道。
(三)著力打造跨境電子商務產業聚集區。
著眼服務創新和監管模式創新,推動濟南市、青島市建設國家級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發揮我省建設中韓自貿區地方經濟合作示範區優勢,支持威海市創建中韓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推動中韓跨境電子商務率先突破發展。開展省級跨境電子商務園區認定培育工作,支持有條件的市依託現有各類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培育一批省級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鼓勵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設立電子商務實訓基地、體驗中心,開展專業人才培訓,在中小企業電商孵化、服務模式創新、公共平台建設、產業鏈條搭建等方面先行先試,積極發揮引領示範作用,引導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向規模化、標準化、集群化、規範化方向發展。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別認定5個、10個、15個省級跨境電子商務園區,到2017年年底,全省累計達到30個。
(四)加快建設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海外倉。
引導有實力的企業通過租用或自建方式,到日本、韓國、美國、歐盟、俄羅斯、東協、非洲、拉美等重點市場建立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海外倉。搭建以公共海外倉為支點的目的國配送輻射網點,提供一站式倉儲配送服務。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加強與境外企業合作,通過體驗店和配送網店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體系。推動企業建立全球物流供應鏈和境外物流服務體系。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別認定10個、15個、25個省級公共海外倉,到2017年年底,全省累計達到50個。
(五)大力推動外貿轉型升級。
創新“網際網路+產業集群”的行銷模式,支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與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區等產業集群對接,打造跨境電子商務優質供應商,提升國際市場行銷能力。運用跨境電子商務打造向海外推廣山東品牌的公共服務平台,建立山東品牌網上展示中心,增強品牌產品國際影響力。鼓勵企業運用跨境電子商務完善境外行銷網路和售後服務體系。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電子商務合作,共同打造暢通安全高效的跨境電子商務通道。
(六)加快跨境電子商務進口發展。
支持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與跨境電子商務公共信息平台對接,開展網上直購進口和網購保稅進口試點。支持大型商貿流通企業開設跨境電子商務體驗店,線下體驗、線上成交。發揮我省率先建設威海中韓自貿區地方經濟合作示範區優勢,支持企業開展對韓國跨境電子商務進口模式創新,擴大日用消費品進口,引導境外消費回流。
三、創新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
(一)最佳化海關通關作業流程。
創新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管理模式,積極推廣跨境電子商務一般出口“清單核放、匯總申報”通關模式。鼓勵B類及以上的物流企業、電商企業自建平台和符合標準的綜合服務平台納入直購進口試點範圍。實行“全年無休日、24小時內辦結海關手續”,提高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效率。積極推廣跨境電子商務認證管理、信用管理和負面清單管理。加快山東電子口岸公共服務平台建設,2015年年底前在沿海各口岸實現“單一視窗”,加快建設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台,推動跨境電子商務全程無紙化通關,實現關檢合作“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
(二)完善檢驗檢疫監管政策措施。
對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商品實施集中申報、集中查驗、集中放行等便利措施。對跨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及商品實施備案管理和分類監管,給予誠信企業更多便利化措施。實施跨境電子商務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質量風險信息採集機制、風險評估分析機制和風險預警處置機制。
(三)落實進出口稅收扶持政策。
落實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貨物退免稅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出口貨物實行增值稅和消費稅免稅或退稅政策,並予以優先辦理。順應國家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調整,積極爭取國家進口稅收優惠政策。
(四)完善電子商務支付結算管理。
穩妥推進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允許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支付機構辦理跨境外匯資金收付等業務。跨境電子商務網路購物單筆交易限額提高到5萬美元。海關監管的跨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憑藉海關報關信息辦理貨物出口收結匯業務;採取行郵、包裹寄送的小微經營主體可通過第三方支付機構辦理收結匯。推動跨境電子商務使用人民幣結算,網路購物單筆交易不設限額。對第三方支付機構與銀行開展的跨境電子商務人民幣結算合作實行事後備案管理。
(五)支持郵政、快遞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
加快建設國際郵政、快遞和跨境網購業務服務平台。支持威海—仁川海運郵路。推動有條件城市建設國際郵件互換局(交換站),促進寄遞服務與跨境電子商務聯動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快遞企業在海外建立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海外倉和快遞物流分撥中心。
四、完善跨境電子商務工作促進體系
(一)建立部門聯合工作機制。
商務部門會同財政、金融、口岸、國稅、海關、檢驗檢疫、外匯、保險、郵政等相關部門建立聯合工作機制,加強部門協調、相關政策銜接和信息溝通,解決跨境電子商務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制定省級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產業園區、公共海外倉、培訓機構等培育認定實施辦法,組織聯合開展評審認定工作。
(二)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
落實財政扶持政策,省、市外貿發展資金加大對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平台、主體培育、園區建設、公共海外倉等扶持力度,集中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商業模式創新、研發設計、行銷推廣、中小企業電商孵化等重點項目。利用省市現代商務發展引導基金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重點項目。發揮金融、保險機構作用,向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有效的融資、保險支持。完善跨境電子商務出口信用保險保費補貼政策,探索建立中小外貿企業出口信用保障機制,增強對跨國採購商吸引力,提高中小企業網上接單能力。
(三)強化宣傳、培訓、信息等綜合服務。
聯合知名跨境電商機構,策劃舉辦“山東跨境電子商務生態峰會”,打造我省具有較大影響力的跨境電商展會品牌。支持各市舉辦各類跨境電商宣傳、培訓活動,積極營造有利於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實施“跨境電子商務進萬企”專項培訓計畫,鼓勵各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孵化中心、展示體驗中心和實務操作培訓基地。推動省內高校、各類職業培訓機構與知名電商企業開展各種形式的合作,加快跨境電子商務專業實用人才培養。發揮駐外經商機構作用,為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提供信息服務和必要協助。
(四)建立監測運行統計體系。
開發全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備案登記服務系統,對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試行備案登記制度,實現企業“一次備案、跨部門信息共享、全流程使用”。開發全省跨境電子商務數據監測統計系統,採取全面統計與抽樣調查相結合的方式,與電商平台建立信息共享和互動機制,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統計制度,力爭全面、準確、及時反映我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狀況。
(五)加強誠信體系建設。
建立跨境電子商務及相關物流企業誠信分類管理制度,完善信用評估機制,推進跨境電子商務進口第三方認證採信,實現各監管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構建跨境電子商務交易保障體系。引導跨境電子商務主體規範經營行為,承擔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經營商品可追溯體系。加強執法監管,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打擊跨境電子商務中出現的各種違法侵權行為。
(六)加快培育中介服務組織。
推動建立全省跨境電子商務行業組織,指導各地行業組織有效開展相關工作。發揮行業組織在政府與企業間的橋樑作用,引導企業公平競爭、守法經營。加強與省內外相關行業組織交流合作,支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與相關產業集群、專業商會在境外舉辦實體展會,建立行銷網路。
各市、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適應“網際網路+”發展的新趨勢,切實轉變觀念,提高服務水平。省有關部門要完善具體配套措施,定期開展總結評估,逐步建立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特點的政策體系和服務監管體系。各市應本著“在發展中逐步規範,在規範中健康發展”的原則,積極開展“先行先試”,推動體制機制創新,切實履行指導、督查和監管責任,推動我省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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