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 述
2016年,市安全監管局嚴格落實《條例》和《規定》要求,全面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回應的通知》(國辦發〔2016〕61號)、《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6〕19號)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上海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滬府辦發〔2016〕18號)部署,最佳化政務服務,強化交流互動,切實提高政務公開實效,以公開促落實、以公開促規範、以公開促服務,更好地服務於全面深化改革、經濟社會發展和政府自身建設,有效保障了公眾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
(一)建立健全領導保障機制。進一步加強組織保障,局主要領導擔任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並將局領導政務公開分工情況在局官方網站予以公開。齊峻局長主持召開局長辦公會,審議《上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和《上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政務)公開實施辦法》。將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統一納入局辦公室職能,由辦公室對政務公開工作予以統籌推進、管理協調、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將政府信息公開經費納入局財政資金予以統一協調保障。明確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局工作考核體系,並作為處室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考核分值不得低於市政府辦公廳的規定。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內容納入局統一培訓體系,通過“安監課堂”“局領導講黨課”“執法培訓”等形式,對局機關幹部、各區縣安全監管局人員加強培訓,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二)完善最佳化工作制度建設。印發了《上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政務)公開實施辦法》(滬安監辦〔2016〕98號),明確了各處室政府信息公開主體責任和主要職責,完善了政府信息發布協調機制和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從源頭上嚴把公文類信息公開屬性認定,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運行。印發了《上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輿情管理和應對處置工作規定(暫行)》(滬安監辦〔2016〕105號),及時掌握安全生產輿情信息,有效落實輿情應對核查辦理工作,進一步增強應對和處置工作的時效性、針對性和規範性,做到信息發布及時,內容準確完整,充分滿足公眾的知情需要和利益關切。印發《“上海安全生產”入口網站管理保障工作制度》(滬安監辦〔2016〕102號),充分發揮入口網站在深化政務公開和暢通政府公眾互動渠道的主渠道作用,及時、集中發布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動態、規範性檔案及其他主動公開的業務檔案、面向公眾的辦事服務事項,以及需要讓公眾廣泛知曉和聽取社會意見的各類公告公示、徵詢等內容。印發《上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政務微博微信發布運行管理辦法》(滬安監辦〔2016〕93號),充分發揮局政務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在發布信息、服務社會的積極作用,主動、及時發布相關信息,拓寬溝通渠道、踐行服務理念、回應社會關注。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6年,本機關共制發公文369條,主動公開公文類政府信息142條,全文電子化率100%,主動公開率38.48%。在本年度主動公開的信息中,屬於本部門業務類的信息142條,占總體的比例為100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為145387次,其中按點擊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依次是:公開目錄、公開依據、公開年報、監督保障、依申請公開、公開指南、目錄編制說明。本年度主動公開其他類政府信息中,新聞類信息65條,公告類信息23條,事故通報類信息14條,行政許可類信息114條(其中建設項目審查類69條,檢測檢驗機構類6條,安全評價機構類14條,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類25條),行政處罰類信息23條,政策法規類信息34條,會議類信息13條,議案提案答覆類信息4條。
(一)加強公開渠道建設。發揮政府信息公開主渠道作用,對“上海安全生產”官方網站予以改版最佳化,重點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建設,增設“公開依據”“應急管理”“政策互動”“財政預決算”“會議公開”等欄目。充分發揮“上海安監”政務微博、微信優勢,及時公開政府信息。對重要事項發布組織新聞通氣會,通過解放日報、文匯報、新民晚報等主流媒體和都市類等社會媒體及相關入口網站公開有關信息。
(二)加強重點內容公開。制定了《市安全監管局行政權力、行政責任、行政審批辦事指南和業務手冊動態調整管理辦法》,在局入口網站公開了《上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行政權力和行政責任清單》《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辦事指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核發辦事指南》《非煤礦山全生產許可證核發辦事指南》等全部15項行政審批事項辦事指南。設立“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公開”“社會第三方”專欄,依法做好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備案事項結果公開。同時,全面落實《上海市行政處罰案件信息主動公開辦法》,加大行政處罰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在保障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前提下,行政處罰決定作出7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行政處罰案件的名稱、被處罰者姓名或名稱,以及主要違法事實和處罰種類、依據、結果等;曝光重大隱患2項,通報“黑名單”企業12家。根據相關要求,還及時公開了財政資金相關信息。
(三)加強公眾互動回應。齊峻局長參加“中國上海”網站線上訪談,就抓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抓隱患排查治理、抓法規標準健全,抓安全監管到位、抓監管體制完善、抓安全基礎夯實等重點工作情況與網友線上交流,共同找準短板、補齊短板,推進安全生產工作社會共治。落實市政府關於規範性檔案清理的相關規定,按照局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要求,對擬制定的規範性檔案,按照要求徵求意見、發布和報備。做好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根據市政府辦公廳的統一部署,對照《國務院關於宣布失效一批國務院檔案的決定》,對歷年來發布的規範性檔案進行了清理。做好《上海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三批第一版)》內容以及修訂情況解讀、媒體報導、專家解讀,將相關信息在局官方網站予以公開,增強公眾對政策的理解和把握。
(四)完善許可信息查詢。在“上海安全生產”網站設立“查詢服務”板塊,分“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險化學品目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查詢、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核發查詢、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信息查詢、乙級安全評價機構資質許可查詢、乙級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資質認可查詢、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審批查詢、特種勞防用品安全標誌證書查詢、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操作資格認定、註冊安全工程師查詢、上海市安全工程師繼續教育查詢、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考核查詢”等,向社會公開行政許可決定文書號、項目名稱、審批類別、許可內容、行政相對人名稱、許可決定日期、許可截止日期等。同時,在《解放日報》等媒體發布關於提示安全生產相關許可證件即將到期的公告。
(五)推進數據資源共享。全面完成局信息化系統編目任務,基本實現政府數據資源目錄的集中存儲和統一管理,建成政府數據資源目錄體系。堅持需求導向、增量先行,重點推進監管服務職能強、企業及公眾關注度高、公共數據資源積累豐富的業務數據資源開放,擴大實時、動態開放的比例,提升數據資源開放的廣度和深度。按照《政府信息資源向社會開放暫行管理辦法》(滬安監辦〔2015〕2號)要求,分安全生產領域資質類、監管類的信用信息資源目錄,建立安全生產誠信制度和誠信檔案,實現安全生產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加強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設,對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儲存、經營4類企業的相關信息(行政審批信息、事故信息、企業誠信等級、企業誠信報告等)及工商貿易、危險化學品企業相關執法信息,明確公示要求、內容和操作流程,完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渠道,強化協同監管,實現信息歸集共享,實行一企一檔管理。深化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建設,完善危險化學品企業“黑名單”制度,將處罰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與各政府部門、群團組織和信用服務機構等,推進安全生產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公示與聯動懲戒。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暢通公開受理渠道,保證申請人的權利,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規範受理、及時處理、依法答覆。
(一)申請情況
2016年,市安全監管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14件,其中:當面申請0件、網上申請110件、信函申請4件,均已答覆完畢。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其中104件為申請或諮詢危險化學品行政許可類信息,其餘10件為申請或諮詢事故調查報告、安全評價機構、重大危險源、職業衛生等信息。
(二)申請處理情況
在已經答覆的114件申請中,同意公開(含已經主動公開)的5件,為安全評價機構資質、安全評價報告、事故調查報告、危險化學品行政許可等信息;不同意公開的2件,信息不存在的65件,非本機關公開職責許可權範圍的18件,告知作出更改補充8件,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16件。
(三)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6年,我局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諮詢處理情況
2016年,我局共接受市民諮詢11062次,其中諮詢電話接聽8325次,舉報電話143次,其他電話1848次;當面諮詢接待23次,網上諮詢746次。
五、複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2016年,我局未發生針對政府信息公開事項的行政複議、訴訟和舉報、申訴案件。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6年,市安全監管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需要進一步加強內部工作機制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和政務公開工作的有機融合,進一步加大主動公開力度,強化主動公開的深度,最佳化和拓展信息公開方式和渠道。
2017年,市安全監管局將全面貫徹落實《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強化問題導向,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實,補好短板,切實提高政務公開實效,以公開促落實、以公開促規範。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宣傳培訓力度,增強局系統信息公開的服務意識;強化監督保障,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服務質量。進一步規範和加強依申請公開工作。圍繞民眾關注的熱點問題,繼續深化主動公開工作,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重點做好與民生相關的規範性、政策性檔案的公開。同時,完善、健全相應的互動機制,更好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及時引導社會輿論和社會期望。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計表
(201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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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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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條)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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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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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 護等方面的經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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