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有名詞解,簡介,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複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諮詢處理等相關政務公開工作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下階段重點工作,附表,
專有名詞解
世界水日:1993年1月18日,第47屆聯合國大會根據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制定的《21世紀行動議程》中提出的建議,通過了第193號決議,並確定自1993年起,將每年的3月22日定為世界水日(WorldWaterDay),旨在推動對水資源進行綜合性統籌規劃和管理,加強水資源保護,以解決日益嚴峻的缺水問題。同時,通過開展廣泛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公眾對開發和保護水資源的意識。聯合國確定2014年“世界水日”的宣傳主題是“水與能源”(WaterandEnergy)。我國紀念2014年“世界水日”和“中國水周”活動的宣傳主題為“加強河湖管理,建設水生態文明”。結合上海實際,確定今年上海紀念活動的宣傳主題為“加強水資源管理,建設水生態文明”。
世界海洋日:2008年12月5日第63屆聯合國大會通過第111號決議,決定自2009年起,每年的6月8日為“世界海洋日”。國家海洋局確定2014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國海洋宣傳日的活動主題為“建設海上絲路,聯通五洲四海”。結合上海實際,確定2014年上海紀念活動的宣傳主題為“保護海洋環境,發展海洋事業”。
“阿拉自來水”
手機APP:該軟體是一款專門提供上海全市自來水水量、水質信息的APP軟體。2014年新版本實現了五大新功能:一是水質全掌握。除公布每日出廠水4項指標,增加了每日水量及出廠水9項指標、每兩周管網水7項指標、每月出廠水常規42項指標、每半年出廠水非常規64項指標。二是用水早安排。增加了“計畫停水”和“計畫換表”兩項涉及市民日常用水的信息。三是信息全知道。增加了“便民信息”,提供供水行業熱線電話、營業站點、水價信息以及用水常識等,方便市民繳費、辦事、表達訴求,指導市民節約用水。四是水費隨時查。提供了“賬單查詢”和“賬單補寄”兩個互動欄目。五是供水有了解。“行業簡介”專欄對本市供水行業的總體情況進行了介紹,幫助市民進一步了解供水行業及其發展。
“上海供水”微信公眾訂閱號於2014年正式開通並對外運營,在微信中提供便捷水費查詢功能,方便手機客戶隨時隨地了解自家用水、水費繳納情況。
“上海防汛”微信公眾號它是廣大社會公眾隨時了解最新汛情、學習自我防護知識、提高避險自救能力和監督防汛部門依法履職的重要橋樑。作為以防汛為特色的微信公眾號,既能主動推送防汛新聞動態和防汛預警信息,也可通過雙向互動獲取最新雷達雲圖、颱風路徑信息,通過接口開發還能調用上海防汛移動APP的部分內容,主要選單有氣象預報、潮位預報、颱風路徑、衛星雲圖、雷達雲圖、實時雨量、實時水位、水情通報、防汛常識、應急預案和公益宣傳等。2014年汛期4個月中,主動推送信息40多次、150多條圖文信息。
簡介
上海市水務局(上海市海洋局)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由局辦公室牽頭,上海市水務業務受理中心(上海市海洋業務受理中心)具體負責日常工作,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上海市水務信息中心、上海市海洋信息中心)負責技術支持,局機關相關處室和局屬單位協同。目前有政府信息公開專職人員9名,其中3名為全職人員(由受理中心信息公開科成員擔任),負責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6名為兼職人員(由受理中心業務受理科成員擔任),負責現場受理和諮詢。
2014年,我局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和局中心工作,推進落實《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年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滬府辦發〔2014〕33號),進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實效,提高政府部門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受理以及答覆工作順利開展,繼續保持零有責投訴、零有責行政複議、零有責行政訴訟。
(一)完善工作機制
調整充實了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紀檢組組長任副組長,局機關各相關處室和局屬相關單位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局屬各單位也結合各自實際,進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領導機構和日常辦事機構,落實了分管領導和具體責任人,嚴格執行《上海市水務局(上海市海洋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細則》,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平衡有序常態推進。
(二)加強培訓考核
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全市水務海洋系統政風行風測評和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強調研指導、專項檢查、定期通報,做到年初有計畫、年中有推進、年末有考核。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經常性培訓教育機制,結合行政許可、公文處理、保密培訓、熱線事務辦理、突發事件輿情應對等工作,有計畫、分層次地開展學習培訓,不斷提高工作人員思想品德、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
(三)抓好日常工作
進一步規範信息發布、更新和刪除等審查流程,做到公開指南及時編制和更新、公開目錄與公開信息同步上網,月報和季報及時上報,按要求編制和公開年度報告。受理大廳資料擺放整齊、諮詢電話認真接聽;主動公開檔案每月兩次及時移交
上海市檔案館、
上海市圖書館,全年共移交主動公開信息目錄33份、信息更新和刪除目錄表2份、主動公開信息2491件、年報1件;向中國上海網站報送公文類主動公開信息390條;認真做好行政公文備案工作,全年總計備案公文1469件。
(四)創建視窗品牌
創新機制,自我加壓,以貫徹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為抓手,構建視窗服務品牌建設長效機制。圍繞“依法、規範、高效、為民”的目標,加強“受理中心政務公開e心通”班組政務服務視窗品牌創建,並榮獲“第五屆上海市五一巾幗獎(集體)”榮譽稱號,有力促進水務海洋行政審批和政務公開“一門式”辦理進一步集中,辦事公開力度進一步增大,行政審批效能進一步提升。
(五)拓展公開渠道
增強入口網站和水務海洋政務微博、微信的互動功能;進一步加強電子政務系統建設,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和水務行政許可事項均已實現外網申請、區域網路受理與流轉、外網發布處理結果;積極開發手機新媒體,開通“上海防汛”、“上海供水”微信訂閱號,並對全國首個提供自來水水量、水質信息的APP軟體“阿拉自來水”進行升級改版。基本構建形成覆蓋全市水務海洋系統,由入口網站、現場受理點、熱線電話、微信微博、手機APP、電子政務系統等新技術、新手段和全門戶支撐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新格局。
(六)擴大社會參與
進一步完善社會聽證、公開徵詢和網上交流等公開程式,擴大公眾有序參與。及時、準確地做好水務、海洋新聞發布和社會宣傳工作。以公眾需求為導向,健全網上局長信箱、線上訪談、調查評議、政務微博、市民服務熱線等有效運作機制,暢通社情民意渠道,進一步增進政民雙向互動。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上海市水務局(上海市海洋局)按照《條例》、《規定》,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截至2014年底,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449條,刪除失效信息139條,更新過時信息36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2014年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491條。
(一)主動公開範圍
1、主動公開機構職能、領導成員、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幹部人事任免等情況。
2、主動公開水務、海洋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指南、流程和信息目錄。
3、主動公開各類社會關注度高的規劃計畫的實施情況。特別是水務專業規劃、海洋專業規劃和信息化規劃等全市性、區域性專項規劃。
4、主動公開年度工作計畫、年度部門預算、三公經費、年度部門決算、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情況。
5、主動公開年度水務重大
建設項目計畫、招投標情況及其實施進展情況。公開年度市政府實事項目和我局重點項目的進展情況。
6、主動公開行政許可辦事指南、收件公告和結果公告,並依託行政審批辦事平台,基本完成水務、海洋行政許可“全部上網、全程上網”的系統開發和試運行,實現各審批環節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監督。
7、牽頭開展供排水行業辦事公開,維護民眾切身利益。
8、主動公開行政執法信息,以案說法。
9、主動公開其它水務、海洋業務信息,並提供覆蓋防汛、水利、供水、排水、海洋的實時信息。
(二)主動公開途徑
1、
政府網站以提供“一站式、人性化”的水務公共服務為目標,以信息公開、網上辦事、互動服務為重點,進一步提升公共服務功能,最佳化後台支撐體系,提高網站建設和管理水平。
2、公共查閱點:江蘇路389號水務大廈一樓(查閱點設有資料欄和市民查閱專用電腦)。
3、政務公開顯示屏:位於江蘇路389號水務大廈一樓戶外。每個工作日滾動播放行政辦事收件和結果公告、各類水務收費標準、水務圖文簡訊等民眾較為關注的內容,並緊密結合工作實際,製作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世界水日”、“世界海洋日”等專題宣傳短片,專人負責,定期更新,取得較好的宣傳效果。
4、
新聞發布會和社會宣傳:完善新聞發布制度,及時、準確地做好水務新聞發布和社會宣傳工作,並以公眾信息需求出發,開通了手機簡訊服務平台。
5、每月兩次向上海市檔案館、上海市圖書館移送主動公開信息和目錄。
6、實時向中國上海網站報送具有水務、海洋特色的主動公開信息。
7、制定《上海市水務、海洋政務微博管理暫行辦法》,採取統一規劃、分布實施的運作模式,開設不同層面、各具專業特色的水務、海洋政務微博,力行“織博為民”,進一步拓寬信息公開渠道,加強信息傳播和政民互動。
8、開發“阿拉自來水”手機APP,實時提供自來水水量、水質數據、服務網點等信息,提供帳單查詢等服務。
9、開通“上海防汛”、“上海供水”微信訂閱號,及時發布風情、雨情、水情信息,加強對社會公眾的避險引導。
(三)特色便民渠道
1、及時公開各類公共服務類信息,將颱風路徑、實時雨量、供水服務等信息分門別類在“便民信息”欄目實時公布(共分防汛、水利、供水、排水、海洋5大類36個小類)。
2、每一項行政許可項目均編制了表格範例,並在網上辦事欄目發布,方便申請人參考後填寫申請表格。
3、開通手機簡訊服務平台,及時發布政府信息,特別是
汛期的汛情、雨情、水情信息,加強對社會公眾的避險引導。
4、網站提供RSS訂閱功能,並在新聞欄目設立了“推薦”按鈕,可將相關內容傳送到傳送人自己或者朋友的E-mail。
5、在網站首頁“便民服務”欄目提供“上海水務海洋發布”政務微博頁面連結和“上海防汛微信公眾號”、“上海供水微信公眾號”二維碼掃描。
(四)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完成情況
1、深入推進公共供水信息公開。制定發布《上海市公共供水水質信息公開管理辦法》,明確了上海市公共供水水質信息公開的要求、內容和時間節點,並督促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區(縣)公共供水企業加強
水質監測和檢測能力建設。根據《上海市公共供水水質信息公開管理辦法》,2014年4月1日起,由上海市供水處負責公開市屬公共供水企業水質監測結果,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公開本區(縣)公共供水企業水質監測結果,公共供水企業負責公開本企業水質檢測結果。公開內容包括出廠水9項、42項、64項和管網水7項指標的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及合格率等信息,並依照《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了公布頻率。同時,加強行業監管和指導,進一步深化供水行業辦事公開。供水行業著力構建與供水範圍內街道、居委、物業的條塊結合服務網路,進一步暢通公開渠道、保持信息互通,促進服務快速高效、問題協同解決。此外,還通過“上海供水”微博、微信、“阿拉自來水”手機APP,定期發布水質、水量、水壓、計畫停水信息、突發事件臨時公告、行業工作開展情況、辦事公開信息、客戶訴求受理與反饋、行風建設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等信息,以及用水小常識、節水宣傳、供水
科普知識、水文化宣傳等。
2、推進行政權力運行信息公開。制定《市水務局(市海洋局)關於開展行政權力清理工作的方案》,全面梳理權力清單和權力運行流程。繼續做好審批項目調整信息公開,及時修訂辦事指南。加強行政許可的依據、條件、程式、數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錄以及辦理情況等信息公開工作。
3、推進財政信息公開。進一步加強財政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公開力度,根據市財政局統一部署,按時編制發布2014年度部門預算、“三公”經費預算、2013年度財政專項市補資金使用情況、2013年度部門決算及說明。
4、擴大政府信息資源開放利用。制定政府數據資源向社會開放三年工作計畫和實施方案,啟動政府信息資源梳理和註冊,並已向政府數據資源開放工作平台報送列入年度計畫的相關信息,今後還將逐步增加向社會開放的內容。
5、做好規劃計畫信息公開。及時公開水務(海洋)專業規劃、科研項目計畫、行業職工教育培訓計畫以及其它社會關注度較高的規劃計畫。編寫完成《2013年水資源公報》上網發布。
6、完善信用信息公開機制。制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明確工作內容、職責分工和時間節點。繼續推進水務(海洋)工程建設領域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加大工程建設項目規劃、審批、實施和資金管理等環節的信息公開力度,規範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使用。落實《企業信息公示條例》相關配套措施,積極開展與市法人庫系統對接和信息報送。
完善信息發布、解讀和回應的工作機制,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或專業性比較強的政策性信息,加強公開前的保密審查和輿情風險評估,及時組織政策解讀。針對《上海市農田排澇設施維修養護技術規程(試行)》,在網站政策解讀欄目發布了“《上海市農田排澇設施維修養護技術規程(試行)》條文說明”進行解讀;針對《上海市防汛條例》修訂,發布了“《上海市防汛條例》有關條文修改前後對照表”,方便民眾對照查閱;圍繞“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試點推進”、“二次供水工作推進”和“黃浦江上游水源地建設”等專題,在各大媒體發布了解讀文章。
完善突發事件信息公開的工作流程,客觀公布事件進展、應對措施和調查處理結果等信息。針對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正面引導輿論。2014年2月,本市經歷了21年來歷時最長、規模最大的一波鹹潮入侵,城市供水一度成為社會關注熱點。輿情發生後,我局迅速組織專題研究,並通過網站、微博、微信及時發布“兩水庫分別採取措施應對鹹潮,供水管理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寶鋼水庫聯動、間隙搶水、全市自來水一網調度,三峽水庫啟動建成以來首次‘壓鹹潮’調度,氯化物濃度持續下降,自來水廠水質達安全標準”等新聞報導。隨著鹹潮影響逐步趨緩,重點組織電台、電視台等媒體連續推出適度報導,通過市民服務熱線回應市民訴求,爭取社會公眾對全市保障供水、共度難關的信心、理解和支持。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完善依申請公開工作機制。
建立健全依申請受理機制、研究會商機制和需求跟進機制,完善信息公開
日常工作、社會評議、受理舉報、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明確工作規程和職責分工。對於未主動公開但申請量較集中的事項,以及諮詢較多的熱點問題,定期梳理更新,及時納入便民問答範圍予以解答。針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問題進行研究會商,落實整改措施,並通過政府信息公開中發現和解決的問題,不斷促進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暢通受理渠道,加強便民指導和解疑釋惑,提高依申請公開答覆的規範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強欄目最佳化,簡化申請流程,用戶可選擇註冊和不註冊兩種方式進行申請,實現所有信息一步提交。2014年共受理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事項428項,所有申請均在規定時限內規範合理答覆,受到申請人好評。
(三)建立由局分管領導牽頭的政府信息公開專題會議制度。
研究分析工作情況、協調解決難點問題,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例如:針對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爭議的案例,根據局領導批示要求,召開工程建設領域信息公開問題專題研究會議,經過各部門協商溝通,明確了今後此類信息的職責分工和答覆口徑。
(四)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
不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或提高收費標準,不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通過電子郵件形式向申請人提供信息的,暫不列入收費範圍。
複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全年無申訴舉報、
行政複議,共發生1項行政訴訟,行政訴訟被糾錯數為0。
諮詢處理等相關政務公開工作情況
上海市水務局(上海市海洋局)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諮詢2918人次,其中公共查閱室接待2760人次,接聽電話諮詢66人次,答覆網上諮詢92人次;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為141萬人次。
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針對行政公文主動公開率還不高的問題,進一步強化政府
信息公開屬性源頭管理。把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規定融入各項業務工作之中,在草擬公文、制訂會議和活動方案時即明確公開屬性,從源頭上把好公開關。我局2013年公文類信息主動公開率為27%,2014年提高到31%,2015年,擬進一步深化相關制度建設,鞏固和提高行政公文主動公開率。
(二)針對社會關注度較高、爭議性較強的依申請公開案例,建立健全具體案例專題研究機制。深入開展典型案例分析,研究探討案例中的主體資格、法律依據、適用法律文書等內容,明確該案例同類申請的答覆口徑。
(三)針對我局對區縣水務海洋系統的指導、考核力度還不夠的問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市區(縣)聯動機制。通過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專題培訓、召開政府信息公開推進會等形式,交流工作經驗、共享信息資源,市區(縣)聯動,共同提高,促進水務海洋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高效有序開展。
下階段重點工作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決策
部署,結合水務海洋工作實際,以人民民眾放心滿意、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目標,進一步深化公開內容、拓展公開渠道、豐富公開形式、加大公開力度,通過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促進依法管理。重點要進一步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屬性源頭管理;加大財政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公開力度;擴大政府信息資源開放利用;推進行政權力運行信息公開,及時修訂辦事指南,做好行政審批項目調整和取消的信息公開;推進行政處罰信息公開;繼續做好安全生產、突發事件和民眾關注熱點問題的信息公開,積極運用微博、微信、手機APP等新媒體,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正面引導
社會輿論;建立健全依申請公開具體案例專題研究機制;進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市區(縣)聯動機制,加強培訓考核、協調溝通,推動水務海洋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向基層和縱深發展。
附表
統計日期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11 附表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統計 統計指標 單位 數量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條3728 主動公開規範性檔案數 條5 制發規範性檔案總數 條4 備註:2014年1月上網主動公開的1條規範性檔案,其發文日期為2013年12月30日,因此2014年制發的規範性檔案數為4,而2014年主動公開的規範性檔案數為5。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條0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條2491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條637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條600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條14 統計指標 單位 數量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條3728 主動公開規範性檔案數 條5 制發規範性檔案總數 條4 備註:2014年1月上網主動公開的1條規範性檔案,其發文日期為2013年12月30日,因此2014年制發的規範性檔案數為4,而2014年主動公開的規範性檔案數為5。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條0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條2491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條637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條600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條14 附表二回應解讀情況 統計指標 單位 數量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次3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次2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次2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次2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次1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篇115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次3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次0 統計指標 單位 數量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次3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次2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次2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次2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次1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篇115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次3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次0 附表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統計指標 單位 數量 (一)收到申請數 件428 1.當面申請數 件9 2.傳真申請數 件2 3.網路申請數 件412 4.信函申請數 件5 (二)申請辦結數 件428 1.按時辦結數 件425 2.延期辦結數 件3 (三)申請答覆數 件428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件2 2.同意公開答覆數 件418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件0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件1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件0 涉及商業秘密 件0 涉及個人隱私 件0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件1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0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件0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件3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件3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件1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件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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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指標 單位 數量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件0 (二)被依法糾錯數 件0 (三)其他情形數 件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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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指標 單位 數量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件1 (二)被依法糾錯數 件0 (三)其他情形數 件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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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指標 單位 數量 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元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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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指標 單位 數量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個1 (二)設定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個1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人9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人3 2.兼職人員數 人6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萬元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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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指標 單位 數量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次6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次8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人次2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