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規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開始開展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由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市工商系統(含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共配備了20名全職工作人員,各分局、各市場監管局均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截至2014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均順利開展。相關情況如下:
(一)深入貫徹落實《條例》、《規定》要求
一是進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對製作形成或在履行職責中獲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規明確公開屬性,保證公文公開的準確性,同時加大了保密審查力度,嚴格落實保密規定,確保公開信息不涉密。
二是結合本市工商系統職能調整和市場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情況,加強了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的更新完善,及時發布各類權威政務信息。貫徹落實市場監管體制改革要求,及時主動公開了相關工商政策、辦事程式、辦事表格等信息。繼續做好財政性資金公開工作,及時發布經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的部門預決算、部門“三公”經費預決算信息。
2014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國家工商總局的部署要求,為落實好本市企業信息公示工作,加強對企業公示信息真實性、及時性的監督,強化企業的主體責任,保護交易相對人和債權人利益,維護交易安全,我局在“中國上海”入口網站的架構下,建設了上海市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該系統公示了本市企業註冊登記、備案、動產抵押登記、股權出質登記、企業年度報告、行政處罰、企業自行公示的其他信息等,以及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和抽查檢查公示情況等。我局將充分運用信息公示、信息監管和信用約束等新型管理手段,促進本市社會信用體系加快建設。
2014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有關規定,貫徹落實市政府、國家工商總局相關工作要求,制定發布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實施辦法》,在我局網站設立“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專欄,推進工商部門全部行政處罰信息(包括行政處罰決定摘要信息以及行政處罰決定書全文)向社會公示。主要有三類行政處罰信息,一是本市工商部門對適用一般程式作出的,當事人持本市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信息,以及外省市工商部門移送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二是本市工商部門對適用一般程式作出的,當事人持非本市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信息,也在我局入口網站進行公示,並將行政處罰信息傳送至當事人登記機關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工商部門。三是其他的行政處罰信息(如無照類的行政處罰信息)。
一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培訓。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經常性教育培訓機制,加強信息公開業務培訓,保持信息公開業務人員專業化水平和崗位穩定性,增強全系統幹部的信息公開意識。2014年,我局面向新進公務員舉辦政府信息公開培訓班2次。
二是深化政府數據資源開放利用。根據市政府的統籌部署,我局結合目錄資源整理情況,按照公共性、公開性和可利用性的原則,整理形成了一批數據服務產品和數據服務套用,在“上海工商”入口網站開設了“數據服務專欄”,提供了各類企業設立、變更、註銷、撤銷公告數據、全市消費維權點分布數據、上海市著名商標數據等數據服務產品,以及“企業工商信息查詢”、“工商不良記錄查詢”等服務套用
主動公開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條例》和《規定》,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截至到2014年底,我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988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2014年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74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機構設定類信息77條,占44.3%;政策法規類信息12條,占6.9%;業務類信息82條,占47.1%;其他類信息3條,占1.7%。
(一)主動公開範圍
1.工商機構職能情況。公開我局的領導簡介、職能概況、內設機構、職業行為規範、人事任免等信息55條,並及時進行更新維護。
2.工商行政審批相關信息。更新了名稱登記、內資登記、外資登記、
個體工商戶登記、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廣告經營審批登記、經紀執業註冊等行政審批事項辦事指南、辦理機構、相關法規、辦事表格共22條。
3.規範性檔案等工商政策信息。共公開《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三方網路交易平台經營管理辦法》、《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印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企業年度報告公示辦法(試行)>、<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不正當競爭類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等規範性檔案12件。
4.部門預決算信息。公開《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度部門決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市級部門預算》、《2014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公”經費預算》等部門預決算信息。
5.重熱點資訊信息。一是落實市場監督管理體制改革精神,根據法律法規發布《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個體工商戶年報公示公告》、《中國(上海)自貿試驗區企業實行年報公示的催告通知》等;二是公示公開第十九批上海市著名商標,其中,新認定著名商標164件,延續認定333件。
6.公共服務類信息。2014年,我局共發布“地毯、電線電纜、五金工具、人造板及其製品、羽絨服、液體加熱器、電取暖器、木製家具、童車”等20類商品的流通領域質量監測情況,更新、發布“《上海市室內裝飾工程委託監理契約示範文本(2014版)》、《上海市汽車租賃契約示範文本(2014版)》”等9件契約示範文本。
(二)主動公開渠道建設
1.“上海工商”入口網站。一是做好網站信息發布工作,全年通過網站發布各類信息584件;二是做好網上諮詢解答,全年共答覆網上諮詢32280件,平均每天網上諮詢件數為90件,全部及時解答回復;三是做好網上徵詢意見建議,公開發布《契約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上海市契約格式條款監督條例》(徵求意見稿)、《關於廣告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徵求意見稿)等8件政策檔案的徵求意見稿,徵詢獲得了一批有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四是更新發布網站常見問題。更新發布了涉及企業年度報告、企業註冊制度改革、廣告業統計普查等常見問題。
2.大眾媒體。2014年我局加強與新聞媒體溝通回應,我局領導2次走進上海市“政風行風熱線”直播室與公眾實時互動,舉辦例行資訊通報會和臨時資訊通報會4次,主動公開發布各類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信息。
3.“上海工商”政務微博。2014年,“上海工商”政務微博在新浪微博平台上共發布信息1600餘條,微博回應公眾諮詢280餘次。
申請公開
(一)申請情況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34件,其中當面申請25件,網上申請162件,信函申請47件。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大約80.3%涉及企業登記註冊信息,15.4%涉及行政處罰類信息,其餘涉及工商法律法規、內部管理信息等。
(二)申請處理情況
在234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中,已經答覆的為234件,辦結率為100%。其中,“同意公開”的51件,“同意部分公開”的1件,占總數的17.1%,主要涉及企業登記註冊基本信息、行政處罰決定書等信息。其他情況182件,其中,“非《規定》所指政府信息”9件,占總數的3.8%;“信息不存在”29件,占總數的12.4%;“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43件,占總數的18.4%;“申請內容不明確”98件,占總數的41.9%;“重複申請”1件,占總數的0.4%;“不予公開”2件,占總數的0.9%。
“非《規定》所指政府信息”主要涉及申請的信息不屬於政府信息範疇;“信息不存在”主要原因為申請人所提供的企業名稱不存在;“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主要涉及相關
稅收政策或者由其他政府部門製作的政策檔案等;“申請內容不明確”主要是申請人將諮詢、投訴等其他事項和政府信息公開混淆,並沒有提出公開政府信息的具體指向,以及部分申請人未能提供準確的企業名稱、檔案名稱稱或信息名稱,對信息的特徵描述不明確,指向不清楚;“不予公開”主要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
(三)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局在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中,基於便民原則一般不收取費用,而是直接向申請人寄送告知書。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共收費人民幣0元,其中檢索費0元,複製費0元。
複議情況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度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
行政複議案3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請人對我局答覆內容持不同意見而進行複議,其中被行政複議處理機關確認違法和有瑕疵的案件為0件。本年度發生與複議、訴訟有關的總費用為0元。
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件3件,其中被法院確認違法或有瑕疵的為0件。
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舉報申訴0件。
公開情況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諮詢6228人次,諮詢電話接聽1572人次,當面諮詢接待4620人次,網上諮詢36人次。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為86068012次,其中按點擊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依次是:信息公開目錄、信息公開申請、信息公開指南、信息公開年報。
問題和措施
2014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平穩開展過程中還有一些不足之處,政府信息公開隊伍的業務水平還需進一步提高。在以後的工作中,我局將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深切結合上海市市場監管體制改革的新形勢、新格局,進一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新突破。
附表
(一)相關統計數據為2014年市工商局相關工作情況。
(二)指標統計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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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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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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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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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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