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今年以來,我區緊緊圍繞“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費最少和法治環境最好的行政區之一”的目標,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認真貫徹《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本區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點開展了以下幾項工作:
(一)完善“上海楊浦”入口網站中信息公開模組內容,進一步提高信息發布實效。
一是依託“上海楊浦”入口網站,完善政府信息目錄。通過利用“上海楊浦”入口網站、部門網站、政府公報等多種平台,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完善政府信息目錄,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效率。今年上半年在“上海楊浦”入口網站的信息公開專欄內新增了行政處罰模組,主要用於公開具有行政執法權的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二是繼續加大財政信息公開力度,擴大公開範圍。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預決算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2013年公開部門預算、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及部分中央和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的基礎上,進一步公開部門決算和部門“三公”經費決算,公開範圍擴展到市區聯動專項資金的公開等,重點推進五角場鎮的財政預決算公開。目前五角場鎮政府的財政預算信息已按時間節點公開。三是繼續推進社會關注度高、與公眾切身利益密切的相關信息的公開。及時發布本區幼稚園、中國小招生考試、保障性住房等信息,規範公布征地、房屋徵收補償方案等信息,積極推進建設項目規劃許可、環評等信息的主動公開,定期公開食品安全、生產安全等監督檢查信息。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與各項制度,進一步健全考核評估和問責機制。
一是落實各項制度措施。進一步完善信息發布協調、保密審查、監督保障等配套工作規範。嚴格落實公文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強化黨政混合信息公開的制度建設,強化公文備案、月度統計、季度通報等工作制度,提高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信息化水平。二是完善考核制度。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評估制度,深化考核評估的方法和途徑,修訂完善了《2014年度楊浦區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評估實施方案》,在徵求相關部門、街鎮和政府信息公開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意見後,現已下發執行。三是加強業務指導和交流。充分發揮區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協調、推進作用,針對部門在處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薄弱環節,通過日常溝通、上門指導、發整改通知書等手段,提升部門的依法行政能力。同時,進一步加強兄弟區縣之間、部門之間業務交流,提升業務水平。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區按照《條例》、《規定》,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截止到2014年底,本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4887條,主要公開在“上海楊浦”入口網站信息公開專欄及各部門、街道(鎮)網站內,全文電子化率達100%。2014年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065條,主要內容包括區政府有關管理檔案、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公共資金使用和監督情況、政府機構和人事任免、政府行政權力目錄等信息。
(一)主動公開範圍
1、管理與發展計畫方面
公開了區政府有關管理檔案,如《關於印發<楊浦區儲備土地臨時利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關於楊浦區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況的報告》、《關於印發區長、副區長工作分工的通知》、《關於印發<上海市楊浦區質量強區工作實施方案(2014-2015年)>的通知》、《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印發<楊浦區關於促進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關於印發<上海市楊浦區清潔空氣行動計畫(2013-2017)>的通知》等。
2、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
公開了救助幫困、養老服務、優撫安置、社區建設、賑災救災以及本區實施市政府有關幫困和社會救助政策規定的信息。如《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2014年區政府要完成的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實事項目的通知》、《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區民政局關於本區2014年元旦春節幫困送溫暖活動實施意見的通知》、《關於貫徹落實<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的意見>的實施意見》等。
公開了教育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教育政策、辦事制度、招生考試、教育收費等方面的信息,如《關於印發<關於2014年本區高中階段學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關於印發<2014年國中學校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工作辦法>的通知》、《關於印發<關於2014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等。
公開了公共衛生方面的信息,主要有社區衛生服務、孕產婦保健、預防接種、傳染病疫情、疾病防治等方面的信息.公開了社會保障、勞動就業方面的政策信息,如《關於印發<楊浦區關於建立中小微企業職業技能培訓公共服務平台的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等信息。
公開了土地徵用和房屋拆遷的批准書、補償標準、安置方案等信息,主要包括房屋拆遷公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房地產經紀企業資質,以及舊房改造項目的有關信息。
公開了其他社會公眾密切相關的信息,主要包括市場物價監測報告、大氣和水環境質量檢測報告、安全生產檢查情況、文化市場行政處罰情況、食品安全情況公示以及賑災募捐款項等信息。
3、公共資金使用和監督
進一步推進財政信息公開。繼續做好財政預算決算和部門預算決算公開工作,進一步細化公開內容,充實財政預算決算報告,豐富部門預算編制說明。公開部門決算和部門“三公”經費決算,公開範圍擴展到市區聯動專項資金的公開等,重點推進五角場鎮的財政預決算公開。公開了《關於上海市楊浦區2013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4年預算草案的報告》、《2014年楊浦區區本級“三公”經費預算公開情況》和《2014年楊浦區行政、事業單位“三公”經費預算公開情況》等信息。
公開了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採購機構及其監督情況方面的信息,相關澄清、變更及中標、成交公告也一併發布,涉及政府採購工程招標項目同時在上海市建築建材業行政管理服務中心網站發布,接受社會監督。2013年共發布469條政府採購項目公告信息。
4、政府機構和人事任免
公開政府機關的管理職能及其調整、變動情況的信息,包括政府各機關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以及政府機關處以上幹部人事任免等信息。公開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招考和錄用的條件、程式、結果等信息。
5、其他相關事項
堅持“用權必有據、行權必嚴格”,嚴格規範行使政府行政權力,主動公開區本級和部門行政權力目錄,公開行政處罰、行政審批、行政強制等政府權力共4350項,下一步研究制定本區行政權力目錄管理辦法等。
主動向社會公開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政收費及其他行政處罰情況的有關信息。推進行政執法事項及行政執法結果的公開,主動公開安全生產事故信息與處罰情況及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環境保護行政處罰和食品安全檢查情況等部分行政執法結果。
(二)主動公開途徑
1、網際網路
市民通過“上海楊浦”入口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及其子欄目,可查閱區政府及其委、辦、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依申請公開受理”欄目可向區政府各機關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並查閱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狀態;為方便公眾查閱各政府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入口網站實現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全文檢索功能。通過“上海楊浦”入口網站接受市民來信諮詢,來信人可通過網站登錄的方式,查閱來信諮詢的處理狀態和結果。
2、公共查閱點
區檔案館匯集41個區級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紙質文本7275件。2014年,楊浦區檔案館、楊浦區圖書館、楊浦區延吉圖書館、楊浦區少兒圖書館等4個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共接待公眾查閱政府信息8524人次,借閱檔案2049件,提供信息公開諮詢服務1607人次。
3、政府公報和楊浦時報
通過區政府公報公開區政府規範性檔案、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名義下發的相關檔案、區政府常務等會議信息,區政府人事任免、機構設定以及大氣水環境質量檢測報告等信息。區政府公報每月15日出版,通過區檔案館、企業辦事大廳、各街道辦事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公共圖書館等免費向公眾發放,每期發放量9500份。區政府各機關還利用楊浦時報發行渠道,及時公開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
4、其他渠道
利用每月一次區機關幹部下基層的“一線工作法”,區機關處級以上幹部分別到全區300多個居委會和聯繫企業,宣傳解讀公眾和企業關注的重要政府信息,解決市民和企業提出的困難問題。
利用楊浦區政務微博平台,最佳化網上服務民眾工作平台,加大網上掌握輿情、網下解決問題的力度,使本區利用網路做好民眾工作邁上新台階。楊浦政務微博自2011年3月啟動以來,進一步推動了政府網站與微博的能動整合,在發布內容上進行了多樣化、人性化、及時性的多種嘗試,取得了較好的成效。楊浦政務微博自開通以來,共發布信息66102條,冬粉累計26.97萬餘人,推動解決居民生活、城市管理等方面問題6000餘件。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區政府201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562件,其中當面申請 332件,信函申請75件,網上申請154件,其他形式申請1件。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主要涉及房屋拆遷強制執行類信息,如強制執行通知書、執法依據、執行單位等;還有涉及國有土地審批類信息,如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文、建設用地批准書、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等檔案;其餘涉及財政類、審計類、環保類等信息。
(二)申請處理情況
在562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中,已經答覆的為424件,其中:“同意公開”和“同意部分公開”的215件,占總數的50.7%,“非《規定》所指政府信息”的23件,占總數的5.4%;“信息不存在”的62件,占總數的14.6%;非本機關職權範圍66件,占總數的15.6%;“申請內容不明確”的9件,占總數的2.1%;“重複申請”的13件,占總數的3.0%;“不予公開”的17件,占總數的4.1%;“其他”的19件,占總數的4.5%。
四、複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本區2014年度發生針對本區機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27件,其主要事由是動拆遷(徵收)等信息。其中被行政複議處理機關確認違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3件。
發生針對本區機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24件,主要事由是規劃土地類信息等,其中被法院確認違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5件。
發生針對本區機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舉報申訴0件。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免除收費情況
本區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按規定收費或給予減免,全年共收取檔案檢索、郵寄、複製費用571.2元。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目前,我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範圍和深度繼續拓展,服務質量和效率不斷提升,但與上級部門的要求以及廣大人民民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需求還存在一定不足和差距,公開的形式便民性需要進一步提高。結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我們還需圍繞本區政府信息公開的重點工作,深化公開內容、提升公開質量、拓展公開渠道,進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一)加大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力度,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率。
一是繼續發揮“上海楊浦”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政務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全面梳理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內容,及時發布準確權威的政府信息,涉及到民眾普遍關注的政策信息儘可能做到主動公開。二是進一步加強重點領域政府信息的公開。大力推進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行政權力清單、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預決算、土地徵用和房屋拆遷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等重點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同時,進一步加強政府決策信息的公開。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範圍,探索向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延伸,便於民眾查閱、搜尋。爭取年內實現每個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都能配備專門查閱電腦和工作人員,指導協助市民查閱政府信息,方便民眾獲取相關政策信息,擴大政府信息公開的社會影響力。
(二)建立健全源頭介入公文屬性認定機制,提升公文主動公開率。
堅持執行新修訂的區政府發文申請流程,建立健全源頭介入公文屬性機制,對免予公開的公文註明免於公開理由,並對各信息公開主體單位的發文程式進行不定期抽查,促進部門對公文屬性的準確認定。堅持定期通報制度,制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動態,將公文類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率等內容全區面上情況分析通報區領導及全區政府信息公開主體單位,並逐步深化通報內容。加強各部門對公文類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視程度,提升全區公文的主動公開率。
(三)加強財政信息和審計信息公開,提高政府資金公開透明度。
按照市政府要求,進一步做好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預決算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點推進五角場鎮本級預決算和部門“三公經費”預決算的公開。原則上,已經實施部門預決算信息公開的部門都應向社會公開本部門“三公”經費預決算。細化政府預決算公開內容、擴大部門預決算公開範圍,逐步做到除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外的都向社會主動公開。推進審計政務信息公開,促進依法審計,提高審計監督的透明度,便於公眾查詢,接受社會監督。
(四)進一步加強對黨政混合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切實提高對黨政混合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與黨委及其部門的溝通和協作,把握黨政混合信息公開的原則,規範黨政混合信息的公開程式,嚴格遵循“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及時、準確公開黨政混合信息,特別是民眾普遍關心、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信息。建立健全黨政混合信息公開工作機制,不斷擴大公開範圍,確保黨政混合信息公開全面、深入、規範、有序。
(五)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與各項制度,建立健全考核評估和問責機制。
制定我區關於《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實施細則,進一步發揮區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協調、推進作用。加強年初工作要點下發與部門細化推進工作,健全信息公開通報制度,加強工作過程監督。通過下發政府信息公開建議書的方式,對各相關單位開展政府信息公開監督檢查並積極發現問題,針對工作薄弱環節以及複議被糾錯、行政訴訟敗訴情況,督促指導相關單位採取措施切實整改。全年考核結合部門整改情況與日常工作進行分段評分,深入做實績效考核有關工作。
(六)拓展政府入口網站的互動功能,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社會評議體系
圍繞政府重點工作和民眾關注熱點,通過網上意見箱、公眾評議、網上調查等方式,接受公眾建言獻策和情況反映,及時了解區域內民眾對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建議和評價,將入口網站打造成更加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的政府信息發布平台。年內擬在入口網站上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社會評議模組,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加強解疑釋惑,拓展政府網站互動功能,豐富政府信息公開的社會評議方式
七、指標統計附表
附屬檔案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201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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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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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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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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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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