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海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審計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監督投訴情況,相關政務公開工作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說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等。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本局“上海審計”網站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 述
2014年,本局認真貫徹國家和本市關於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要求,繼續執行《條例》和《規定》,堅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開,不斷增強審計工作透明度,積極促進國家審計作為國家治理重要組成部分作用的發揮,保障了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一)健全完善信息公開相關制度。對政府信息公開和審計結果公告等信息公開相關配套制度進行了修訂,保障信息公開制度化、規範化;對網站建設與管理制度進行了修訂,重新編制了網站信息發布等工作流程,保障網站信息發布準確性、安全性。
(二)擴大審計結果公開範圍。繼續積極主動探索審計結果公開範圍,首次公開了25項國外貸援款項目公證審計結果,在公開範圍上取得了新的突破;持續增加審計結果公開的數量,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結果公開數量達25項,政府投資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結果公開數量達20項。
(三)認真做好重要信息發布。按照審計署的要求,積極做好本市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公開工作,在“中國上海”入口網站和“上海審計”網站兩個政府網站同時發布了審計結果,同步配發了答記者問,有助於社會公眾正確解讀審計結果。
(四)繼續推進區縣審計公開。繼續做好本市區縣審計機關審計公開的指導工作,年內全市區縣審計機關公開了188項單項審計(調查)結果,基本實現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結果和審計調查結果公開常態化。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局按照《條例》、《規定》,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認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截至2014年底,本局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累計為300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2014年新增政府信息89條。
(一)主動公開內容
1.政策法規類2條。及時公開了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行為規範以及規範審計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等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信息公開。
2.規劃計畫類3條。公開了2014年度重點審計項目計畫、2014年工作要點和2014年度普法工作要點。
3.業務工作類79條。公開了2013年度全市審計工作成果、審計工作報告,公開了本市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本市對口支援新疆喀什四縣2013年發展資金和項目跟蹤審計結果、機構養老績效情況等3個專項審計調查結果、上海科學院等25家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結果、上海虹橋國際機場擴建工程項目等20項竣工決算審計結果、2013年度上海青草沙投資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世界銀行貸款南匯支線工程項目等25項國外貸援款項目公證審計結果;公開了2013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和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報告。
4.其他類5條:根據市政府辦公廳和市財政局統一安排的時間節點,及時公開了2014年部門預算、“三公”經費預算,以及2014年部門決算和2013年“三公經費”決算及說明。公開了2014年度審計科研課題指南及課題申報通知和關於聘任第六屆特約審計員的通知。
(二)主動公開途徑
1.政府網站。積極發揮“上海審計”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台”作用,通過網站第一時間發布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專欄訪問量達76萬餘次,比上年增長23%。同時,繼續保障“中國上海”入口網站“審計公開”欄目內容,實現兩個政府網站同步公開,擴大審計公開影響,提升審計公開實效。
2.市檔案館和上海圖書館。繼續根據政府信息送交工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市檔案館和上海圖書館報送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紙質文本、目錄和電子全文、目錄,為公眾在市檔案館外灘新館和上海圖書館查閱信息提供便利。
3.公共查閱點。根據統一部署,繼續在規定地點設定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布置電腦、印表機等辦公設備,放置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等材料,為公民查閱及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條件。
4.政務微博。充分利用在新浪網和新民網註冊的“上海審計”官方微博,及時轉發和發布全國審計工作會議精神、本市重大新聞等內容,取得良好效果。目前共吸引冬粉合計5萬餘人。
5.其他渠道。本市主要媒體對部分審計公開情況進行了報導,多家主要網站對相關情況也進行了轉載報導,擴大了審計結果的傳播力,提升了社會公眾對審計工作的知曉率。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4年,本局繼續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義務,不斷完善規範依申請公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程式。申請受理過程中,注重加強與申請人的當面和電話溝通。申請答覆時做到依法有據、嚴謹規範、慎重穩妥,必要時及時啟動了溝通協商機制,避免和減少了後續爭議。
(一)申請受理情況。201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3件,其中:當面申請3件,傳真申請2件,網路申請11件,信函申請7 件。
(二)申請內容及答覆情況。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主要涉及部門預算、項目計畫等信息。截至年底,23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已經全部作出答覆。其中: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6件;“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7件;“申請信息不存在”數5件;屬於其他情形數5件。
(三)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2014年度,本局未收取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查閱、複印等成本費用。
四、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舉報投訴情況
(一)行政複議情況。2014年,因申請人對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答覆不滿申請行政複議3件。本局對照申請人的複議訴求,圍繞政府信息公開具體行政行為的事實、證據、適用依據程式和內容等方面逐項進行了答覆和舉證。行政複議機關對3件行政複議均做出了維持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答覆的決定。
(二)行政訴訟情況。2014年,未發生針對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答覆不滿提起的行政訴訟案件。
(三)舉報投訴情況。2014年,發生針對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起的舉報投訴案件1件,本局進行認真調查並積極處理,在規定時間內告知了調查和處理情況。
五、相關政務公開工作情況
2014年度,本局積極強化對“上海審計”網站“政務公開”版塊的內容發布工作。除發布政府信息外,還發布了本局和區縣局審計要聞、動態信息等政務信息,方便網民及時了解、查閱全市審計機關重點活動和審計工作開展情況。此外,根據本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計畫,及時通過“上海審計”網站公開了3個局屬事業單位部分崗位的招聘通知、筆試通知、考試成績、錄用公示等信息,發布了事業單位經營服務性收費公示表,保障了相關工作的公開、公正、透明。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4年,本局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和審計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對照國家的要求和公眾的期望,還存在一些不足的問題,主要是主動公開的內容還需進一步規範,主動公開的審計信息可讀性還需進一步加強,對區縣審計機關信息公開的指導需要進一步強化。2015年,本局將繼續認真落實國家和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進一步健全信息公開機制,深化主動公開內容,加強審計信息解讀,創新信息公開渠道,最佳化信息公開服務,強化信息公開指導,不斷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切實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的效果和水平。
七、說明、附表
(一)相關說明
以下附表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統計範圍包括本局主動公開情況、回應解讀情況、依申請公開情況、行政複議數量、行政訴訟數量、舉報投訴數量、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機構建設和保障建設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等。
(二)附表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2014年度)
填報單位(蓋章): 上海市審計局
統 計 指 標
代碼
單位
統計數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1100
89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檔案數
1110
1
制發規範性檔案總數
1120
0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1210
0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1220
89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1230
0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1240
0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1250
89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2100
0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2210
1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2211
1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2220
0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2221
0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2230
1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2240
0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2250
0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一)收到申請數
3100
23
  1.當面申請數
3110
3
  2.傳真申請數
3120
2
  3.網路申請數
3130
11
  4.信函申請數
3140
7
  (二)申請辦結數
3200
23
  1.按時辦結數
3210
22
  2.延期辦結數
3220
1
  (三)申請答覆數
3300
23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3310
6
  2.同意公開答覆數
3320
0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3330
0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3340
4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業秘密
3342
0
涉及個人隱私
3343
0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3344
0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1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346
3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3350
7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3360
5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3370
1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3380
0
四、行政複議數量
4000
3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4100
3
  (二)被依法糾錯數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數
4300
0
五、行政訴訟數量
5000
0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5100
0
  (二)被依法糾錯數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數
5300
0
六、舉報投訴數量
6000
1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7000
0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8100
1
  (二)設定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8200
1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8300
5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8310
2
 2.兼職人員數
8320
3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8400
萬元
未單獨核算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9100
6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9200
1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9300
人次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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