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14年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是2014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國資委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諮詢處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複議、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支出和收費,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說明和指標統計附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4年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發布單位:上海市國資委
報告簡介,檔案內容,

報告簡介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重要舉措,是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制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2014年,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認真貫徹信息公開有關規定,落實«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年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滬府辦發〔2014〕33號)的精神,進一步明確公開內容、完善工作機制,創新公開渠道、提升工作水平,信息公開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同時進一步研究國有企業信息披露工作,積極指導區縣國資委信息公開工作,不斷提升國資國企信息對經濟、社會、民生的服務作用。
(一)明確公開內容,循序漸進推動信息公開。
市國資委根據工作實際,圍繞貫徹落實“上海國資國企改革20條”,進一步明確信息公開內容,循序漸進地加大重點工作公開力度。一是公開本市國資國企改革相關配套檔案。全年制定了20餘項貫徹落實“上海國資國企改革20條”的配套細則,並列入公開範圍。二是公開“管好資本,服務企業履職清單”。明確18大類43子項目錄,並將此作為市國資委的“權力清單”向社會公開。三是公開市國資委管企業財務信息公開。公開2013年度本市地方國有企業總體運行情況、委管企業總體和具體經營情況。四是推動公共服務類企業信息公開。推進水務成本、燃氣成本、公交成本等公眾關注度較高的服務類信息公開。五是研究推進非上市企業信息披露。借鑑上市公司管理模式和規則,推進非上市企業披露企業基本情況、財務信息、社會責任報告等信息。六是公開國資國企重大改革發展等信息。包括企業整體上市、改革重組、科技創新、對外合作等信息。
(二)完善工作機制,確保信息公開工作規範運行
進一步完善制度體系,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運行。一是強化公開屬性認定機制。在公文核稿過程中,加強對不公開法定理由的審核。二是完善依申請公開答覆機制。充分發揮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功能作用,對於公開屬性存有爭議的,由領導小組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決定。通過協商、溝通,在滿足民眾信息知情權的同時,將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法律風險降到最低。三是制訂信息公開爭議處理機制。明確國資委內信息公開的擬辦督辦制度,由辦公室收文後協調各業務處室,在明確分工、加強合作,做好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同時,發揮政策法規處等處室的專業特長,積極主動應對信息公開爭議,切實維護機關形象。此外要求所涉企業參與庭審旁聽,推進信息公開申請人利益矛盾的化解。四是強化考核評價機制。將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納入到各處室年度考核評先範圍。
(三)創新公開渠道,提高信息公開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多策並舉,在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的同時,提升信息公開的針對性、有效性。一是充分發揮入口網站主渠道的作用。與八項規定精簡檔案簡報的要求相結合,對於附屬檔案較多的檔案,通過入口網站主動公開,減少紙質印發數量。二是繼續做好“服務企業聯動發展直通車”。分設政策法規、國內合作交流、海外發展、企業動態、網上諮詢、企業家沙龍等5個子欄目,幫助解決企業發展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增進企業之間信息共享、互動發展。三是
藉助新聞媒體及時發布國資國企改革發展信息。及時向人民日報、解放日報等主流媒體通報了國企黨建和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情況。會同新華網、解放日報等媒體,開展系統企業改革創新做法和成效的系列宣傳報導。此外,市國資委主要負責人還接受了中央電視台和《解放日報》專訪,介紹本市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情況。四是進一步夯實政務微博信息發布。通過“上海國資發布”政務微博平台,匯總系統企業改革發展信息,及時對外發布。
(四)夯實工作基礎,提高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強化基礎,規範運行,提高工作水平,推動信息公開工作做深做實。一是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的交流學習。將信息公開培訓納入到對新任公務員、企業掛職幹部和處室領導的工作培訓中,不斷增強各部門公開意識,並提升各項管理工作水平。同時與市政府相關部門、法院、區縣國資委共同研究國資監管信息公開的疑難問題,共同推進本市國資監管信息公開水平。二是強化信息公開基礎管理工作。開展歷史資料和檔案的梳理,將國有企業產權登記的歷史信息納入到信息公開範圍。進一步加大對依申請公開典型案例研究,總結經驗,提升工作水平。強化發布信息的審核機制和危機輿情的應對機制,確保信息公開工作和“上海國資委發布”微博發布工作平穩有序運行。三是加強國有企業信息公開問題研究。整理分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方式、範圍等制度,結合“上海國資國企改革20條”的檔案精神,進一步研究國有企業信息披露制度。同時,積極配合國務院國資委做好國有企業相關信息公開的課題研究。

檔案內容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到2014年底,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896條。本年度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81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規劃類12條、企業重組類8條、資產統計類7條、產權類14條、法規類32條、動態及其他類8條。主要內容如下:
1、公開本市國資國企改革相關配套檔案。根據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要求,“上海國資國企改革20條”全文公開。今年,全市成立國資國企改革推進工作領導小組,由25個委辦共同組成,全年制定了20餘項貫徹落實“國資國企改革20條”的配套細則,除市委組織部牽頭制定的涉及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的若干檔案外,其餘包括推進國有企業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動國資布局結構最佳化調整、加快培育本土國有跨國企業、完善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等的多個重要檔案,都納入到信息公開的範圍內,接受全社會監督。
2、公開“管好資本,服務企業履職清單”。按照市委、市政府“管好資本、放活企業、不管經營”的要求,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市國資委轉變政府職能,深入推進簡政放權,簡化最佳化審批事項。制定“管好資本,服務企業履職清單”,明確監管18大類事項43項子項,作為“權力清單”面向社會公開。同時對外公開相關工作指引,行政審批業務手冊和辦事指南的內容進一步修改完善後將向社會公布。
3、公開市國資委管企業財務信息公開。公開2013年度本市地方國有企業總體運行情況、委管企業總體經營情況、委管企業主要財務指標,按季度向市政府辦公廳報送本市國資國企經濟運行情況和主要財務數據信息。
4、推進公共服務類企業信息公開。推動系統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保、公共運輸等與人民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企業,公開相關服務信息。推進城投公司開展水務成本、申能集團開展燃氣成本、久事公司關於公交成本的信息公開,鼓勵其他與民生相關的企業配合行業主管單位,做好關注度較高服務類信息的公開。
5、研究非上市企業借鑑上市公司管理模式和規則。開展相關課題研究,探索形成了市國資委系統企業信息披露制度。制發《關於貫徹落實<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開展委管企業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滬國資委評價【2014】364號),按照成熟一項推進一項,推動委管企業披露基本情況、財務信息、社會責任報告等信息。各委管企業將在年底前完成2013年年度信息披露工作。
6、公開國資國企重大改革發展信息。公開一批改革發展重點項目,包括綠地集團、現代設計等整體上市,科技創業投資公司組建、上海城投和錦江國際引進民營資本戰略投資者等改革事項;公開一批企業科技創新成果,上汽集團自主品牌產品累計銷量超過100萬台,新能源汽車關鍵技術指標達到國際一流水平。華虹集團積體電路工藝技術在射頻、混合信號等領域形成國內最高水平工藝平台。公開一批“走出去、引進來”發展項目,包括上海電氣收購義大利安薩爾多能源公司40%的股權、現代設計收購美國第三大建築設計集團威爾遜公司等。
7、公開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預決算信息。公開市國資委《2013年財務收支決算總表》、《2013年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及2013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2014年財務收支預算總表》、《2014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及201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公開201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表和預算說明,並將部門預算信息由原來的款細化到項,內容逐步深化。
8、公開企業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任免信息。對外公開企業領導人員任免情況和外部董事、監事任免情況。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4年度,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68件,其中網上申請23件,信函申請32件,當面申請13件。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約46%涉及相關信訪事項,20%涉及國企改制,15%涉及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信息,12%是涉及國資監管的相關檔案,其餘7%涉及國企財務信息、國資委日常工作等信息。目前,已經全部答覆。
在已經答覆的68件申請中,“同意公開”的22件,占總數的32%,主要涉及國資監管的檔案、國有企業財務數據和產權登記等信息。“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13件,占總數的19%,主要因為所申請信息由相關委辦或和區縣國資委製作、保存;“信息不存在”的8件,占總數的12%;“重複申請”3件,占總數4%;“非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內容不明確,大部分為信訪諮詢)20件,占總數的30%;非《規定》所指的政府信息2件,占總數3%。
政府信息公開諮詢處理情況
2014年度,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共接受市民諮詢470餘次,其中公共查閱室接待21次,諮詢電話接聽430餘次,當面諮詢接待8次,網上諮詢12次。本委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為897700餘次,其中按點擊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依次是:最新公開信息、機構職能、業務工作等。
政府信息公開複議、訴訟情況
2014年發生針對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件5件,法制辦均維持我委答覆意見。
2014年發生針對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24件,法院均作出維持我委答覆意見的判決。
2014年未發生針對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舉報申訴案件。
政府信息公開支出與收費
(一)工作人員情況
本委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全職人員為1人,兼職人員為2人,工作相對穩定。
(二)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財政與實際支出情況
2014年,本委用於政府信息公開的電腦、設定及相關伺服器更新維護,開展培訓等費用共3萬元。
(三)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根據《關於本市政府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費問題的通知》,本委因未向申請人提供公開信息,收取費用為0元。
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市國資委信息公開工作正在有序、有力、有效推進,基本發揮了國資監管信息的服務作用。但在推進過程中也反映出一些薄弱環節。主要是機關信息公開的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一些涉及國有企業信息公開的問題還需進一步研究明確,依申請公開工作的辦理能力和服務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等。下一步上海市國資委將更加積極、主動地推進國資監管信息和國有企業信息公開工作,在提高國資監管工作透明度同時,不斷增強國資信息服務經濟、社會、民生的作用。
(一)繼續加大國資監管信息公開力度。在強化落實公文信息公開源頭認定機制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公文類信息公開。加強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的信息公開,在不影響企業正常經營的基礎上,深入推進國資布局調整、國有企業科技創新、國有企業開放性市場化重組聯合等方面公開。
(二)研究推進國有企業信息披露工作。以國有企業財務預算信息公開為著力點,探索研究國企信息披露的制度、範圍和內容。在確保企業商業秘密的基礎上,循序漸進、積極穩妥地推進有條件的競爭類國有企業參照上市公司標準在適當範圍披露相關信息。推進公共服務類企業,按照主管部門要求,公開民生相關信息。認真研究國有企業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難點和相關影響,形成相關應對措施。
(三)進一步夯實信息公開各項基礎性工作。加強政府網站建設,完善入口網站功能,增強網上信息公開的集中度和規範度,提高網上公開成效。充分發揮政務微博、政務微信等新渠道作用,為本市國企改革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進一步完善新聞媒體例會、便民服務視窗、政府熱線電話等渠道,為民眾獲取國資監管信息提供便利條件。加強機構隊伍建設,充實人員配置,切實夯實基礎工作保障。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2014年度)
填報單位(蓋章):上海市國資委
統計指標
代碼
單位
統計數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1100
81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檔案數
1110
2
制發規範性檔案總數
1120
2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1210
3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1220
81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1230
12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1240
0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1250
2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2100
5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2210
15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2211
4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2220
4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2221
2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2230
2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2240
5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2250
5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一)收到申請數
3100
68
1.當面申請數
3110
13
2.傳真申請數
3120
0
3.網路申請數
3130
23
4.信函申請數
3140
32
(二)申請辦結數
3200
68
1.按時辦結數
3210
68
2.延期辦結數
3220
0
(三)申請答覆數
3300
68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3310
4
2.同意公開答覆數
3320
22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3330
0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3340
2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業秘密
3342
0
涉及個人隱私
3343
0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3344
0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2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3350
13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3360
8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3370
3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3380
20
四、行政複議數量
4000
5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4100
5
(二)被依法糾錯數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數
4300
0
五、行政訴訟數量
5000
12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5100
12
(二)被依法糾錯數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數
5300
0
六、舉報投訴數量
6000
0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7000
0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8100
0
(二)設定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8200
1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8300
2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8310
1
2.兼職人員數
8320
1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8400
萬元
5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9100
2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9200
1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9300
人次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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