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黃浦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黃浦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編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4年上海市黃浦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單位:上海市黃浦區政府
  • 性質:工作報告
  • 發布時間 :2014年
引言,報告內容,

引言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舉報申訴等情況,諮詢處理等相關政務公開工作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說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示意圖等。

報告內容

2014年黃浦區國資委信息公開工作在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及黃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的指導下,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有關精神,堅持以深化公開內容為核心,進一步提高公開意識、規範工作流程,加大公開力度、夯實公開基礎,各項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一是加強黨政混合信息公開工作,對於黨政混合信息要求在核稿過程中明確公開屬性;二是進一步深化公開內容,繼續深化部門預算、決算信息的公開,便於公眾監督;三是加強載體建設,最佳化“上海黃浦”入口網站專欄設定,整合對外公開的信息,配備了1名兼職工作人員,不斷推進國資監管工作透明、公開運行。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委按照《條例》、《規定》,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截至到2014年底,本委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8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規劃計畫類信息1條,占4%;業務類信息25條,占89%;其他類信息2條,占7%。
(一)主動公開範圍
2014年黃浦區國資委以深化公開內容為核心,根據《條例》及《規定》的有關規定,做好了2014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及“三公”經費預算說明、2014年度部門決算及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任免等各類信息,涉及規劃計畫類信息、業務類信息、其他類信息等三方面。著重加強了對外公開企業領導人員任免情況和外部董事、監事任免情況。
(二)主動公開途徑
對於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區國資委通過“上海黃浦”政府入口網站、區政府公報等載體和形式予以主動公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在“上海黃浦”入口網站上區國資委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黃浦區檔案館政府信息公共查閱室檢索、查閱、複製、諮詢我委主動公開信息。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委201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7件,其中信函申請4件,當面申請3件。
(二)申請處理情況
在7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中,已經答覆的為4件,答覆結果1件為公開,3件為“不公開”。其中,“信息不存在”2件,占總數的67%;“非本機關職責範圍”1件,占總數的33%。
(三)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
在實際工作中,本委未收取申請人費用。
複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2014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
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1件,主要事由是朱學智申請“1991年將我房屋月租金由3.77元調到4.60元的依據(相關檔案)”,其中被法院確認違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
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舉報申訴1件,主要事由是張林妹要求獲取“黃集業字(1994)第12號”,其中被確認違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
諮詢處理等相關政務公開工作情況
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諮詢53次,其中諮詢電話接聽42次,當面諮詢接待11次。
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4年黃浦區國資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步推進,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促進了依法行政,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隨著人民民眾社會參與意識增強,對政府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信息公開作為一種密切聯繫民眾的渠道,在推進過程中也反映出一些薄弱環節,主要是存在著公開渠道不夠豐富等問題。2015年區國資委主動信息公開工作要根據2015年黃浦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適時推進有條件的企業利用網路發布企業信息;繼續深化公開內容,在上級部門的指導下積極穩妥的推進我區國資監管情況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公開我區國有資產相關信息,增強國有企業財務信息公開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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