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財政廳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按照規定,特向社會公布黑龍江省財政廳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包括基本情況、主動公開情況、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情況等內容,數據統計期限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況
2016年,黑龍江省財政廳認真貫徹《預算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精神,全面落實省政務公開辦《2016年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要求,制訂下發《省財政廳加強和改進政務公開工作方案》(黑財辦〔2016〕21號)和《省財政廳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黑財辦〔2016〕26號),對切實做好政務公開工作做出部署、提出要求,通過狠抓推進落實,政務公開工作取得較好成效。
二、主動公開情況
建立並公開省財政廳行政權力清單、行政責任清單及權力流程圖,促進權力運行公開透明;加大社會酷謎贈關注財政信息公開力度,下發《關於做好專項轉移支囑捆婆付資金及重大民生領域資金信息公開的通知翻灶霉芝》,參照財政部公開口徑,認真做好相關信息公開工作;利用政務訪談、行風熱線等平台,由廳級領導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政府系統非辦公類資產清理處置以及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等政策進行解讀,回應社會關切。全年制訂並公開規範性檔案22件;利用各種媒體及公開平台,及時發布財政資金管理、會計管理以及敏感度較高的民生類財政信息2000餘條(次),著力推進政務陽光透明。
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情況
(一)紮實推進省本級預決算信息公開。認真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13號),經批准,於2月18日公開了《關於黑龍江省2015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6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於6月20日公開了《2016年省本級預算調整方案》;於9月8日公開了《2015年黑龍江省財政總決算》。同時,按照規定要求,公開了省財政廳年度部門預決算(含“三公漿辨戶”經費預決算)及有關情況說明。
(二)指導推進市縣、部門預決算及“三公”經費預決算公開。試煉製訂下發《黑龍江省進一步推進預算信息公開實施方案》(黑財預〔2016〕28號)、《關於切實做好地方預決算公開工作的通知》(黑財預〔2016〕72號),對推進全省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做出部署,推動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規範公開方式、提高預算透明度;紮實推進省直部門預決算公開,除涉密部門外,其他省直部門全部公開了部門預決算和“三公”經費預決算;在2015年開展市縣、部門預決算公開情況檢查的基礎上,向市縣財政部門下達處理決定,並建議市縣政府追究行政責任。
(三)紮實推進政府集中採購信息公開。嚴格落實政府採購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在黑龍江省政府採購網發布招標公告5670個、預公告248個、中標成交結果公告2881個、變更公告29個、標前答疑1個、質疑答覆58個、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處理決定14個、公達端樂務用車制度改革信息18條,促進政府採購公平公開和規範透明。
(四)推進減稅降費信息公開。通過新聞媒體集中開展營改增試點、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等政策宣傳解讀活動,並在省財政廳入口網站開闢專欄,發布政策信息,促進減稅政策落到實處;會同省物價局印發《關於發布黑龍江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並實行動態管理的通知》(黑財綜〔2016〕83號),在省財政廳入口網站開闢專欄,公布我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含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和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並根據政策變化情況對清單內容進行實時更新,實施動態管理,主動接受監督。
(五)推進PPP項目信息公開。搭建黑龍江省PPP綜合信息服務平台,集中推進PPP項目信息公開;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並公開《黑龍江省2016年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工作要點》(黑政辦綜〔2016〕15號)、《黑龍江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諮詢服務機構和專家庫運行管理照驗晚拘辦法》(黑財規審〔2016〕20號)、《關於公布黑龍江省PPP諮詢機構庫和專家庫名單的通知》(黑財際金〔2016〕51號)等政策規定,為推動加快全省PPP項目建設提供政策遵循。
(六)推進資產監管信息公開。按照省政府非辦公類資產清查要求,對省政府各直屬事業單位上報的非辦公類資產情況(包括省外資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資產、高新技術孵化基地與大學生創業園、閒置和出租出借及土地資產等)進行梳理匯總,並對外公開公示,吸引社會資本競拍,促進資產保值增值。
(五)推進PPP項目信息公開。搭建黑龍江省PPP綜合信息服務平台,集中推進PPP項目信息公開;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並公開《黑龍江省2016年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工作要點》(黑政辦綜〔2016〕15號)、《黑龍江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諮詢服務機構和專家庫運行管理辦法》(黑財規審〔2016〕20號)、《關於公布黑龍江省PPP諮詢機構庫和專家庫名單的通知》(黑財際金〔2016〕51號)等政策規定,為推動加快全省PPP項目建設提供政策遵循。
(六)推進資產監管信息公開。按照省政府非辦公類資產清查要求,對省政府各直屬事業單位上報的非辦公類資產情況(包括省外資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資產、高新技術孵化基地與大學生創業園、閒置和出租出借及土地資產等)進行梳理匯總,並對外公開公示,吸引社會資本競拍,促進資產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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