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

青政辦〔2006〕100號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工業、建築、道路運輸、商貿、旅遊、金融、通信等行業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意見作為《省政府關於加快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的配套檔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06年7月21日
  • 發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文背景,通知全文,

發文背景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工業、建築、道路運輸、商貿、旅遊、金融、通信等行業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意見作為《省政府關於加快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的配套檔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通知全文


一、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要以提高企業的信用意識為基礎,以健全完善信用制度體系為手段,以建立科學、實用的信用評價辦法為重點,以信用服務的市場化經營為模式,充分發揮政府的推動和引導作用,從實際出發,循序漸進,有重點、分步驟地推進,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完善。
二、政府各執法部門和經濟管理部門要正確處理好依法行政與企業自律的關係,當好“裁判員”,提升規範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和廉潔執法的水平,將市場監管與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使用有機結合起來,建立失信懲戒機制,約束市場主體的不良行為,要以商業化信用服務運作和政府有效監管為手段,褒揚守信行為,懲戒失信行為,維護有序的市場經濟秩序。
三、各有關部門在對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進行歸集、整理、公示過程中,要依照現行法律規定,既要有效使用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又要依法維護國家信息安全,保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防止信用信息被濫用。
四、企業要大力推進信息化、網路化進程,不斷滿足信用體系建設的需求。要通過建立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檔案,改善企業信用狀況,提高企業現代化管理水平,提升企業的綜合素質和整體競爭力,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五、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切實按照《省政府關於加快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和本實施意見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措施,紮實有效地推進全省信用體系建設。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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