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強工業節能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關於進一步加強工業節能工作的實施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簡介,一、總體要求,二、主要目標,三、節能的重點領域,四、推進節能技術進步,

簡介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國發〔2006〕28號)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推進我省節能工作,建設節約型社會和節約型企業,加強企業節能工作,實現青海省“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的節能目標,促進全省工業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落實節約資源的基本國策,以建設節約型社會為宗旨,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為核心,以轉變經濟成長方式、加快節能技術進步為根本,以高耗能行業和重點高耗能企業為重點,加強節能科技創新和節能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套用,強化節能法制建設和執法監察,完善節能制度和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調動市場主體節能的自覺性,廣泛宣傳,全民動員,確保“十一五”節能降耗目標的實現。

二、主要目標

“十一五”全省節能的主要目標是:到2010年,全省萬元GDP能耗降到255噸標煤,比2005年降低17%左右,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降到303噸標煤,比2005年降低12%左右,重點行業和企業主要產品單位能耗總體達到本世紀初國內先進水平。經過5年的努力,建立起比較完善的節能法規和標準體系、政策體系、技術支撐體系、監督管理體系和中介服務體系,全省節能意識進一步提高,總體能耗水平進入全國中等偏上行列,基本形成節約型的發展模式、產業體系和消費方式。

三、節能的重點領域

(一)加快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加快發展先進裝備製造業、特色產業和發展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的產業,從而提升工業整體產業水平。
(二)套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通過推動產業最佳化升級,實現節能降耗。以增強技術創新、產品開發和延伸精深加工能力為方向,提高產品質量和檔次,實現傳統產業的最佳化調整,同時合理規劃產業布局,提高規模效益和產業集中度,避免造成能源浪費。
(三)調控高耗能產業發展。冶金行業:採用節能型新技術促進產業升級換代,提高特鋼的合金比,發展新型優質鋼材品種,提高質量和經濟效益。有色行業:在現有生產能力的基礎上,採用先進適用技術適當擴大生產能力。同時,加大產業鏈的延伸加工,提高質量,增加品種。水泥行業:大力發展新型乾法水泥,加快淘汰落後立窯水泥生產能力。到2010年全省新型乾法水泥比例提高到50%以上。化工行業:發揮資源優勢,以大型化、集約化、精細化為方向,促進鹽湖化工、石油化工、煤化工等產業延長產業鏈,實現集聚發展。
(四)加大節能管理,抓好30戶重點用能企業。加強節能管理,推動企業調整產品結構,加快節能改造步伐。30戶重點用能企業要制定節能規劃,加快節能技術改造,加強節能管理。要建立完善能耗定額、節能統計等基礎工作,按照《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意見》等標準要求,合理配備能源計量器具。定期開展能效測評和能源審計,企業要把節能降耗的目標和責任落實到車間、班組和個人,實施節獎超罰措施。對30戶企業主要負責人實行節能工作問責制。
(五)加快淘汰高耗能的落後工藝、技術、設備和產品。強制執行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利用規劃控制、土地徵用、節能監管、環保達標、信貸控制等措施,加快淘汰列入目錄中的落後工藝技術、裝備和產品。對高耗能行業中的高污染、低效益的企業,主管部門和有關州、地、市、縣政府要制定計畫,有步驟地實行關、停、並、轉。對於不按期淘汰的企業,要依法責令其關停,並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和停止供電,屬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的,依法吊銷其生產許可證。

四、推進節能技術進步

(一)加強節能科技攻關。積極推進產學研相結合,發揮高校,科研機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的研發優勢,集中突破一批關鍵技術,研發一批節能先進技術和產品,優先支持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節能共性技術和關鍵技術。加快研發優質新型牆體材料、建築保溫材料,高效利用的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技術,餘熱余壓回收利用技術,智慧型控制技術和成套設備。加強節能技術產品質量檢驗和監察能力建設,鼓勵高效節能產品生產企業做大做強。
(二)組織實施“十大節能工程”和重點節能項目。認真落實國家“十一五”規劃提出的燃煤工業鍋爐(窯爐)改造、區域熱電聯產、餘熱余壓回收利用、節約和替代石油、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最佳化、建築節能、綠色照明工程、政府機構節能工程和節能監測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等十大節能工程。結合“十大節能工程”實施,在全省優選一批重大工業節能項目和節能技術,進行重點支持和推廣套用。各有關部門要落實相關政策措施,確保投入到位。
(三)培育節能技術服務體系。加強節能服務體系建設,制定有力措施,促進節能技術服務機構創新思路、拓寬服務領域,增強服務能力,提高服務水平,加快開展能源審計、能效測評、節能評估和技術諮詢等服務工作。
(四)擴大節能技術交流。積極探索運用市場化手段開展節能技術交流與推廣的途徑,通過召開節能產品推廣會、節能工作研討會等活動,交流經驗、互通信息,培育節能技術服務市場。加強省際間的相互交流與合作,積極引進國內外先進適用的節能技術和管理經驗。
五、推進節能的政策和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節能工作領導。各級政府和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國務院決策,努力抓好節能降耗工作,促進經濟又快又好發展,切實提高對節能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實行嚴格的目標管理責任制。建立本地區能耗公報制度,將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指標納入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和年度考核體系,作為各地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任期內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考核內容,作為國有大中型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的重要考核內容。實行節能工作問責制。
(二)加強法規建設,依法推進節能。貫徹落實《節能法》、《清潔生產促進法》、《可再生能源法》和《青海省實施〈節能法〉辦法》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研究制定配套的實施細則和方案。加大對重點耗能企業能效測評、能源審計、節能監察工作力度,提高節能執法和技術服務的綜合能力和水平。通過對用能單位的能效測評和監測管理,促進企業合理用能,推進節能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分析我省的能源形勢和發展趨勢,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三)加快節能先進技術、產品研發和套用推廣。各地政府和工業經濟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推進節能新工藝和新技術的套用和推廣,優先支持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節能共性和關鍵技術示範,增強自主創新能力,解決技術瓶頸。採取多種形式加快高效節能產品的推廣套用。
(四)建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實行節能評估與審查,對未進行節能審查或未能通過節能審查的項目一律不予審批、核准,從源頭杜絕能源浪費。對擅自批准項目建設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五)加快實施重點節能工程。圍繞國家制定的《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中確定的燃煤工業鍋爐和窯爐改造工程、餘熱余壓利用工程、電機系統節能工程等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在鋁、鎂、鉛鋅、鋼鐵、鐵合金、工業矽、電石、燒鹼、純鹼、水泥等高耗能行業,大力開展節能降耗技術開發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工作,逐步淘汰高耗能企業的落後生產設備和裝置,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用能水平。
(六)突出抓好重點耗能企業節能管理。緊緊圍繞鋁、鎂、矽鐵、碳化矽、燒鹼、鋼鐵、鉛、鋅、水泥等高耗能產品生產企業,督促其開展能源審計、編制節能規劃、建立節能責任制、完善節能管理制度,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加快節能降耗技術改造、技術研發和推廣套用,加快淘汰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工藝、技術和設備,建立和完善效益評價體系、成本及物資核算管理體系等,全面降低能耗指標。
(七)建立和完善政策支持體系和激勵機制。結合我省實際,研究制定促進和鼓勵節能的價格、財稅、金融以及技術改造政策,適時出台對單位產品能耗達標的企業給予優惠電價的政策。加大公共財政對節能的支持,年度預算要安排節能專項資金,並每年保持一定的增長比例。建立節能降耗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對節約效果顯著的地區、部門和單位,由政府給予表彰、獎勵,對浪費嚴重的要給予批評和依法制裁。
(八)發揮資源優勢,促進能源結構最佳化。大力調整能源消費結構,提高發電用煤在煤炭消費中的比重,增加電力在終端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將我省的水電資源優勢充分轉化為經濟優勢。擴大天然氣利用,開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促進能源利用向高效化、清潔化方向發展。從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和保護生態環境的角度,依法規範水電和煤炭資源開發。
(九)政府機構要帶頭節能。推動建立政府機構能耗統計體系,明確能耗定額,重點抓好政府建築物和採暖、空調、照明系統節能改造以及公務車節能。
(十)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節能意識。各級部門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廣泛宣傳我省能源資源形勢和節能的重要意義,不斷提高公眾的能源憂患意識和節能意識,通過全民的自覺行動,來提高我省能源利用效率和企業經濟效益,實現青海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