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支持工業穩定增長政策和措施的意見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支持工業穩定增長政策和措施的意見》意在為認真貫徹省委十二屆五次全會和全省“兩會”精神,按照“穩中求進、改革創新、提質增效、和諧穩定”的總體要求,經省政府同意,對現有支持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進行完善就進一步支持工業穩定增長的政策和措施提出該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支持工業穩定增長政策和措施的意見
  • 適用地區:青海省
  • 發布日期:2014年1月26日
簡介,具體內容,

簡介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2014年,我省工業發展面臨的巨觀形勢仍然複雜嚴峻,經濟下行壓力繼續加大,要素價格剛性上升,資源環境約束增強,企業生產經營困難。
為認真貫徹省委十二屆五次全會和全省“兩會”精神,按照“穩中求進、改革創新、提質增效、和諧穩定”的總體要求,經省政府同意,對現有支持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進行完善,現就進一步支持工業穩定增長的政策和措施提出如下意見:

具體內容

一、支持企業穩產增效
調整現行電費補貼政策,重點支持企業技術改造,通過調整政策,形成市場倒逼機制,注重在存量和增量上雙管齊下,既要加快結構最佳化、產業升級,又要防止企業生產經營出現大的波動,努力促進工業平穩增長。各項財政資金支持要早安排、早落實、早到位,有效發揮對工業發展的引導和帶動作用。
二、加大運輸物流保障
青藏鐵路公司要堅持管外、管內相結合,科學組織、挖潛增效,增加出省物資外運力度,提升出省運量占比,確保全年完成青海鐵路運量4150萬噸。建立重點物資運輸保障機制,保證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輸。鼓勵、支持、引導省內物流企業參與公鐵分流,按照運量給予適當補貼;提昇平安、民和公鐵分流物流基地利用效率,支持物流企業將海西地區部分重點物資通過公鐵分流、公鐵聯運等方式倒運至平安、民和、海石灣等地進行疏運,有效緩解鐵路運力供需矛盾、關角隧道通過能力受限等問題。支持重點企業加大省外異地倉儲基地建設,引導企業產品儲備前移,確保實現全年公鐵分流750萬噸。交通部門繼續實行公路“綠色通道”,支持原料運入和產品運出。企業要加強與鐵路部門的銜接溝通,做到均衡生產、均衡運輸。同時,要加大投入,加強能力建設,提升機械化、集中化裝卸車水平。
三、強化電力供給保障
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服務工作,提前建設新建項目供電設施,保證項目按期供電。加強龍劉兩庫聯合調度,合理預留劉家峽水庫防凌庫容,緩解缺電矛盾。按照低價優先原則,提高購入四川、寧夏低電價省區電量比例,最佳化外購電結構。研究制定豐水期、330千伏電壓等級供電政策。根據國家有關直購電政策,研究適合我省實際的直購電辦法,推進直購電試點工作。探索建立產品價格與電力聯動機制,支持電解鋁等企業穩定生產經營。
四、加大融資支持力度
省經委會同省金融辦要及時向金融機構提供企業資金需求情況,強化融資需求對接,引導金融機構增加信貸投入,努力保障企業流動資金、技術改造資金、重點項目建設資金需求,確保信貸資金不低於上年增長水平。各金融機構要主動服務,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各開戶銀行不能減少企業流動資金信貸規模,確保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對重點企業貸款利率給予支持,不再收取財務諮詢費。鐵路、電力、天然氣、供水等要素部門要主動承接票據,有效緩解企業資金緊張壓力。對收取承兌匯票較多的企業,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鼓勵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通過上市、發行債券、信託、股權融資等方式,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加大對中小微企業信貸支持,支持中小微企業進入創業板、新三板、產權交易市場等融資,引導金融資源向中小微企業傾斜。進一步增強信用擔保機構擔保能力,擴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擔保規模,下浮費率至最低限。
五、強化企業上下游對接
強化投資帶動產業發展,確保固定資產投資帶動產業增長20%以上。引導企業構建上下游產業對接、產銷直供等長效合作機制,提高鋼材、鋁材、建材、光伏等產品省內銷售比例,省內工業產品對接比例達到30%,對接金額增長50%以上。建立全省商品長期展示交易平台,規範上下游對接契約,促進省內企業間相互提供商品和服務,提升地產商品省內消化能力。延伸產業對接範圍,鼓勵省內原材料生產企業通過省外委託加工方式,實現產業上下游多環節對接。找準產業缺鏈環節,深入挖掘補鏈招商潛力,形成產業閉環效應,提高我省產品供給比率。
六、加大培育新增長點
加快新建項目的投產達產進度,對魯豐鑫恆60萬噸高精鋁板等32個已部分投產項目,支持企業加大資金和技術力量投入,儘快完善生產工藝條件,實現達產達標;對鹽湖集團金屬鎂一體化等33個年內新投產項目,督促企業倒排工期,儘早投產,發揮效益,形成增量。進一步最佳化中小微企業發展環境,加大《青海省支持小型和微型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青政〔2012〕16號)落實力度,資金支持從單一企業移向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購買公共服務和創新融資等方面傾斜。落實好《關於印發青海省千家中小微企業培育工程實施意見的通知》(青政辦〔2013〕231號)檔案,大力推進千家中小微企業培育工程,促進中小微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50家。抓好規下企業的培育。
七、強化企業開拓市場
企業要充分發揮市場主體作用,高度關注運行情況,主動適應市場、穩住市場、開拓市場。要眼睛向內,苦練內功,及時調整產品結構和銷售策略。要加速資金周轉,減少庫存和應收款。要加快技術改造和技術進步,促進轉型升級,強化創新驅動能力。50戶重點企業要充分發揮骨幹和支撐作用,注重提升發展質量和效益;虧損企業要努力挖潛增效,實現扭虧為盈;生產經營穩定增長的企業,要進一步提質增效,保證實現平穩增長。
八、支持企業節能增效
進一步完善節能制度建設,強化重點用能企業節能管理。加大對企業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和節能新產品、新技術的研發、推廣、套用的支持力度,進一步提高節能量獎勵標準,重點支持電解鋁異型槽、陰極鋼棒等技術改造、水泥餘熱發電和富氧燃燒技術改造、鐵合金餘熱發電、尾氣回收利用以及契約能源管理推廣等節能項目。認真貫徹落實我省《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加大過剩產能化解力度。促進節能和新能源技術突破,支持突破一批共性關鍵技術,提升產業後續發展能力。
九、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全面落實國家結構性減稅政策,落實促進企業創新的財稅、金融政策,推動擴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範圍和設備加速折舊政策。啟動實施企業收費清單管理模式,取消或免徵企業年度檢驗費、貨物行李物品保管費、礦產資源勘查登記費等3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公布涉企收費目錄並接受社會監督,清單和目錄之外的項目嚴禁收取,之內的收費項目要逐漸壓減。推進企業減負法制建設、政策宣傳,將減負惠企各項政策落到實處。
十、強化監測協調服務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升經濟運行監測能力和水平,認真研究國際國內和周邊地區市場動向,強化運行監測、預警、分析、調控,完善監測指標體系,強化對重點企業、行業和園區及要素的信息採集與分析,有效掌控經濟運行指標變化,科學預判分析經濟發展走勢,增強運行調控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把抓跟蹤、強服務、解難題作為常態化工作,主動深入企業開展幫扶,“一地一策,一企一策”,開展分類指導,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和問題,做好要素保障和政策協調,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動權。
為了貫徹落實好政策措施,由省經委會同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交通廳、省金融辦、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黃河上游水電公司、青藏鐵路公司及各相關地區、園區,對各項政策措施進行進一步細化分解,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努力促進工業平穩運行。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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