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市的決議

2011年6月28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市的決議
  • 頒布單位:青島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11年06月28日
  • 實施時間:2011年06月28日
(2011年6月28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2006年至2010年,我市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五個五年規劃已順利實施和完成,取得了明顯成效。全市公民的憲法和法律意識進一步提高,依法治市和“法治青島”創建活動有序推進,社會管理法治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在推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建設富強文明和諧的現代化國際城市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後,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任務更為突出和緊迫,對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為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十二五”時期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全面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推進依法治市進程,進一步增強全社會法治觀念,有必要從2011年到2015年在全市公民中組織實施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市第六個五年規劃。為此,特作決議如下:
一、深入學習宣傳以憲法為統帥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抓住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的契機,大力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的重要意義、基本經驗、主要特徵等。要突出抓好憲法的學習宣傳,將憲法確立的我國的國體、政體、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經濟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主要內容和精神作為深入學習宣傳的重點,進一步增強公民的憲法意識和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觀念,增強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觀念,增強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觀念,形成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良好氛圍。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基本法律,深入學習宣傳與促進經濟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社會管理、反腐倡廉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與打造半島藍色經濟區的核心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等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在全社會形成人人自覺學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良好社會環境。
二、進一步增強法制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把法制宣傳教育作為深化“法治青島”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在對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進行法制宣傳教育的基礎上,重點加強對領導幹部、公務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農民的法制宣傳教育。廣大公務員尤其是各級領導幹部在社會上具有很強的導向和示範作用,要帶頭學法守法用法,樹立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的觀念,規範決策、管理和服務行為,增強科學執政、民主執政和依法執政的自覺性。加強對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重要性的認識,不斷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不斷改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在學法守法用法上起到表率作用。要著力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識,根據青少年身心發展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增強愛國意識、守法意識和權利義務意識,養成遵紀守法的行為習慣。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事業單位和新經濟、新社會組織管理人員應當重點學習掌握與市場經濟、經營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提高依法經營和依法管理能力。要在城鄉基層民眾中重點宣傳與基層民主政治、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引導民眾依法維護權益、表達訴求、化解糾紛,提高民眾參與基層自治和其他社會管理活動的意識與能力。要進一步加強對農村村民委員會成員的法制培訓,提高其運用法律手段管理農村基層事務能力、防範和處理矛盾糾紛能力,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加強對進城務工經商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其法制觀念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三、創新和豐富法制宣傳教育的形式和載體。要不斷創新和豐富法制宣傳教育的方法,因人制宜、因勢利導、與時俱進、努力創新,不斷改進普法形式,創新普法載體,使法制宣傳教育開展得生動活潑,卓有成效。要針對不同時期、不同人群、不同問題,確定不同的宣傳教育重點,力戒形式主義。既要注意當前法制宣傳的需要,更要從長遠角度培養民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律觀念。要深入民眾、深入基層,把普法宣傳教育融入到社會基層組織和人民民眾的工作生產生活之中。各類新聞媒體要加大公益法制宣傳力度,電視、廣播、報刊要通過開辦法制欄目(專欄、專版)等形式,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法制宣傳教育。充分發揮網際網路、移動通信等新興媒體的作用,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切實發揮政府網站、普法陣地和普法宣講隊伍的作用,不斷增強法制宣傳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努力營造普法氛圍。鼓勵、支持、引導和組織各類文化團體參與法治文化建設,組織開展民眾喜聞樂見的法治文化活動,滿足人民民眾對法治文化產品的新需求。要不斷豐富和創新法制宣傳教育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進鄉村、進社區的形式和內容。要把法制宣傳教育納入公務員學習和培訓的內容。要充分發揮學校作為法制宣傳教育重要陣地作用,保證中國小校法制教育課時、教材、師資、經費“四落實”,進一步完善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制度。要充分運用“12·4”全國法制宣傳日開展集中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擴大法制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和滲透力。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研究,為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深入開展提供更多的理論和制度支持。
四、堅持法制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大力推進依法治理工作。要深入推進多種形式、多種層次的法治實踐活動,用法治實踐推動法制宣傳教育進程、檢驗法制宣傳教育的實效。要圍繞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多層次、多領域全面開展依法治理,促進社會管理創新,使法制宣傳教育融入到法制實踐中去。進一步加強地方立法、執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務和法律監督,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相互制約、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要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為重點,以法治創建為載體,深化“法治青島”、“法治區(市)”、“法治鎮(街道)”和“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活動,不斷提高創建水平。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開展“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創建活動,進一步健全行政執法程式,規範行政權力運行,強化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和制約,推進依法行政,不斷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執行力。司法機關應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不斷提高司法隊伍素質,規範司法行為,推進司法公開,確保公正廉潔執法,努力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要積極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深入開展專項治理活動和行業依法治理,進一步提高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強化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市的組織領導和保障機制。要認真貫徹中央提出的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各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廣泛參與的領導體制和運行機制。各國家機關、政黨、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學校和社會組織,都要高度重視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明確責任,加強配合,發揮各自職能和資源優勢,採取切實措施,不斷完善保障機制,保證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市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圓滿完成。各級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總體發展規劃,納入績效目標管理,要把法制宣傳教育經費列入本級政府年度財政預算,切實予以保障。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實際,統籌安排,保證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正常開展。要進一步加大基層法制宣傳教育各項投入,努力為基層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創造條件。
六、加強對本決議貫徹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要進一步完善法制宣傳教育考核評估機制,加強年度考核、階段性檢查。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組織實施好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市第六個五年規劃,做好中期督導檢查和終期評估驗收,並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要充分運用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以及組織代表視察、專題調研等形式,加強對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監督檢查,保證本決議得到貫徹落實。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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