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人大關於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

2006年6月1日陝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人大關於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
  • 頒布單位:陝西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6.06.01
  • 實施時間:2006.06.01
  • 檔案類別:地方性法規
從2001年開始,陝西省在全體公民中開展了第四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律知識得到較為廣泛的普及,人民民眾的法律意識逐步增強;依法治理工作深入發展,各項事業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民主法制建設不斷加強,依法治省穩步推進。為了適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形勢,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落實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的新要求,促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實施,推進依法治省進程,有必要從2006年到2010年在全省公民中組織實施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規劃。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和全國第五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規劃,結合陝西省實際,特作決議如下:
一、根據陝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的目標,確定法制宣傳教育的內容。要進一步宣傳普及憲法,使全體公民進一步掌握憲法的基本知識,忠於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的權威。圍繞保障和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學習宣傳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關的法律法規;圍繞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學習宣傳與民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圍繞健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學習宣傳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法律法規;圍繞推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學習宣傳環境保護、資源節約相關的法律法規;圍繞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學習宣傳智慧財產權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圍繞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和安定有序,學習宣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學習宣傳憲法和法律法規,增強全體公民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愛國意識、責任意識以及權利義務觀念,培養全體公民自覺遵法守法的行為習慣,保障和促進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建設。
二、突出重點對象,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要在繼續做好全體公民法制宣傳教育的基礎上,重點做好公務員的法制宣傳教育,特別是領導幹部、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要牢固樹立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的觀念,提高依法決策和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能力,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權力的能力,確保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要結合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繼續做好青少年的法制宣傳教育,使青少年從小懂得應該遵循的基本行為準則,養成學法守法的行為習慣。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要著力培養誠信守法觀念和社會責任意識,提高依法經營和依法管理能力。要充分發揮法制宣傳教育在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的作用,引導廣大農民依法參與村民自治活動和其他社會管理,了解和掌握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解決矛盾糾紛的法律途徑和法律常識。要加強進城務工農民的法制宣傳教育,幫助他們學習相關法律知識,提高法律素質。
三、堅持法制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深入開展依法治理工作。要認真總結經驗,繼續推進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全面紮實地開展地方依法治理工作,提高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縣(區)工作的整體水平;全面開展行業依法治理工作,進一步提高執法和管理水平,促進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深化鄉村、社區等基層依法治理,促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圍繞平安建設、和諧區域建設以及社會重點、難點問題,開展專項依法治理。要結合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和重點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推進法制宣傳教育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使法制宣傳教育融入基層組織和人民民眾的工作生產生活之中,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辦事的社會氛圍。
四、加強法制宣傳教育陣地建設,創新和豐富法制宣傳教育形式。要採取各種形式,利用各部門的宣傳教育資源,加強法制宣傳教育陣地建設,創新和豐富法制宣傳教育形式。新聞媒體要承擔開展公益性法制宣傳教育的社會責任。電視、廣播、報刊要開辦法制欄目(專欄、專版)等,開展形式多樣、準確、生動的法制宣傳教育。
繁榮法制文藝創作,努力提高作品的質量,不斷提高法制宣傳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平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使網際網路成為民眾學習法律知識、獲得法律幫助的有效途徑。
五、加強組織領導,動員和依靠全社會力量共同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各級政府要把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精心組織,抓好落實。要重視解決基層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盡力解決基層法制宣傳教育在人員、教材、經費、設施等方面的實際困難。要把法制宣傳教育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各類組織,要根據本部門、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計畫,建立法制宣傳教育制度,完善評估考核機制,把法制宣傳教育納入年度考核內容。要注重實效,防止形式主義。要加強法制宣傳教育隊伍建設,培養專(兼)職相結合的法制宣傳教育隊伍。鼓勵、引導和規範法制宣傳教育志願活動。
六、加強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監督檢查,保證本決議得到切實執行。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要把依法行使職權與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結合起來,通過聽取和審議報告、組織人大代表視察、開展執法檢查等形式,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保證本決議的正確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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