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

2011年5月31日貴州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
  • 頒布單位:貴州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11.05.31
  • 實施時間:2011.05.31
(2011年5月31日貴州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2006至2010年,我省第五個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已順利實施和完成。五年來,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律法規得到較為廣泛普及,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活動紮實推進,人民民眾的法律意識進一步增強,各項事業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為適應“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適應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需要,從2011年至2015年在全省公民中組織實施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為此,特作決議如下:
一、認真學習宣傳憲法,進一步增強全體公民的憲法意識。憲法是黨的主張和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體現。堅持以憲法為核心,大力宣傳憲法的基本內容、基本原則和精神,進一步增強全體公民的憲法意識、公民意識、愛國意識、國家安全統一意識和民主法制意識,牢固樹立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觀念,樹立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觀念,樹立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觀念,形成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良好氛圍,使憲法在全社會得到一體遵行,促進經濟社會和各項事業健康發展。
二、認真學習宣傳以憲法為統帥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學習宣傳,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的重要意義、基本經驗及其基本構成、基本特徵。適應“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深入學習宣傳促進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深入學習宣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規,深入學習宣傳社會管理的法律法規,深入學習宣傳反腐倡廉建設法律法規,推動形成全社會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三、加強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加強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引導廣大公務員尤其是各級領導幹部牢固樹立自覺踐行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加大對全社會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宣傳教育力度,使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增強社會主義法律意識,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
四、抓好重點普法對象,推進全民普法教育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對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點加強領導幹部、公務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農民的法制宣傳教育。通過普法教育,增強各級領導幹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自覺性,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提高公務員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青少年遵紀守法的行為習慣,增強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事業單位和新經濟、新社會組織管理人員誠信守法、依法經營、依法辦事的意識和能力,提高農民法律素質和依法參與基層社會管理的能力。廣大公務員尤其是各級領導幹部要做學法守法用法的表率,通過重點對象法制宣傳教育,帶動和促進全民法制宣傳教育。
五、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深入推進依法治理。深入推進多層次、多領域的依法治理,提高社會管理法治化水平,促進社會管理創新。紮實開展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不斷提高創建水平。廣泛開展行業依法治理活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深化基層依法治理工作,把法制宣傳教育融入基層社會組織管理和服務全過程,促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繼續深入開展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的“法律六進”活動,使法制宣傳教育更好地深入基層、服務民眾。
六、加強組織領導,廣泛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法制宣傳教育。各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事業單位和各類組織,都要高度重視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好2011-2015年普法依法治省工作規劃。各級政府要把法制宣傳教育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切實予以保障。各部門、各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相關經費,保證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正常開展。各級各類新聞媒體要積極承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社會責任,加大法制宣傳教育的力度。加強法制宣傳教育陣地建設,不斷完善城市、鄉村公共活動場所法制宣傳教育設施和城鄉社區法制宣傳教育園地建設,努力擴大法制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七、加強監督檢查,保證本決議的貫徹實施。進一步完善法制宣傳教育考核評估機制,加強年度考核、階段性檢查。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要運用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以及代表視察、專題調研等形式,加強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監督檢查,保證本決議得到貫徹落實。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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