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

2011年9月28日銀川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銀川市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
  • 頒布單位:銀川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11.09.28
  • 實施時間:2011.09.28
(2011年9月28日銀川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2011年至2015年是國家實施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依法治市,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法制宣傳教育作出如下決議:
一、深入學習宣傳以憲法為統帥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要進一步宣傳普及憲法,使全市公民牢固樹立憲法意識,自覺忠於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的權威。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的重要意義、基本經驗、基本特徵、基本法律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等法律,加強自治區、銀川市地方性法規的學習,增強全市公民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愛國意識、責任意識以及權利義務觀念,保障和促進我市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協調發展。
二、突出重點、區別對象,增強法制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在做好全民法制宣傳教育的基礎上,重點加強領導幹部、公務員、青少年、企事業單位經營管理人員和農民的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用法,不斷增強依法決策和運用法律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能力。公務員特別是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要切實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權力的能力,確保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抓好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使其從小養成學法守法的行為習慣。著力培養企事業單位經營管理人員誠信守法觀念和社會責任意識,提高依法經營和依法管理的能力。要通過法制宣傳教育,引導廣大農民依法參與村民自治活動和其他社會管理事務。加強城市居民、企業職工及農民工、流動人口的法制宣傳教育,引導民眾依法維護權益。
三、推進依法治市,進一步提高全社會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在全市深入開展多層次多領域的依法治理工作。全面開展地方和行業依法治理,每年確定一個重點,大力提高執法與管理水平。加強重點領域、重點地區的依法治理,深化鄉村、社區、學校、企業等基層依法治理,促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維護社會穩定。圍繞平安建設、和諧社會建設,深入開展專項依法治理活動,不斷擴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覆蓋面,在全市形成崇尚法治、遵守法律、依法辦事的社會氛圍。
四、創新形式、豐富內容,鞏固和擴大法制宣傳教育陣地。銀川市屬各新聞媒體要制定具體方案,開辦專欄、專版,採取“以案說法”等形式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宣傳效果。政府網和各入口網站要開闢法制宣傳教育欄目,充分利用網際網路、簡訊平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充分利用“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不斷擴大法制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和滲透力。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豐富法治文化活動載體和形式。各類文化團體要積極參與法治文化建設,廣泛開展通俗易懂、喜聞樂見、豐富多彩的法治文化宣傳活動。
五、加強領導、完善機制,動員和依靠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全市各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各類組織,都要高度重視、積極開展、主動參與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強化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的保障措施,各級政府和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各級普法依法治理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建設,將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專款專用,並逐年增加,保證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正常開展。
六、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法制宣傳教育取得實效。進一步完善法制宣傳教育考核評估機制,把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納入對各縣(市)區、各部門年度效能考核範圍。各級政府要認真組織實施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做好中期督導檢查和終期評估驗收,並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銀川市人大常委會將採取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以及組織人大代表視察、專題調研等形式,加強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監督檢查,以保證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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