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誡
- 別名:摩西十誡
- 所屬宗教:基督教(天主教、東正教、新教)
- 來源:聖經
簡介,原文,差異,十誡的三個版本-和合本譯文,
簡介
據《聖經》記載這是上帝親自用指頭寫在石版上,後被放在約櫃內。猶太人奉之為生活的準則,也是最初的法律條文。由於摩西在第一次拿到十誡後,回到以色列部族竟然看到以色列人在崇拜一隻象徵上帝的金牛犢,憤然將上帝寫下的石板摔碎。因此,放到聖幕或者聖殿至聖所約櫃中的是第二次做成的石板,並仍舊是上帝親自寫的。(和合版聖經原文記載[上帝吩咐摩西說:“你要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你摔碎的那版一樣,其上的字我要寫在這版上.----出埃及記34章1節])
存放石板的約櫃一直存放在耶路撒冷聖殿中,直到公元1世紀羅馬軍隊攻陷並焚毀耶路撒冷,聖殿中至聖所存放的約櫃也消逝了。
十誡對以色列人的生活有廣泛的影響,但是耶穌也曾經指出,猶太人故意尋找律法的空子,即繞過律法的約束。在新約聖經中,由於耶穌的降臨,使得現在的基督徒已經不是活在“律法中”,乃是活在“恩典里”,但是十誡仍然對所有的基督徒產生深遠的影響,並且一直是基督徒信仰的根基。
自聖奧思定開始,教會在給候洗者和信徒的教理講授中,「十誡」占著優越的地位。在十五世紀,人們習慣把十誡的規條寫成有節奏的詞句,以便背誦並採用積極的形式。這種方式直到今日仍被沿用。教會的教理書在講解基督徒的倫理時,經常隨從「十誡」的次序。
原文
聖經(新教和合本版本)
出埃及記20章2-17節: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了出來(2節)。
第一誡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3節)
第二誡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4-6節)
第三誡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7節)
第四誡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8-11節)
第五誡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12節)
第六誡 不可殺人。(13節)
第七誡 不可姦淫。(14節)
第八誡 不可偷盜。(15節)
第九誡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16節)
第十誡 不可貪鄰居的房屋;也不可貪鄰居的妻子、僕婢、牛驢,和他一切所有的。(17節)
差異
十誡定義,按宗教、教派、教會排列
誡律 | 猶太教 | 聖公會、更正宗 | 正教會(東正教) | 天主教會、路德教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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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你的上帝 | 1 | 前言 | 1 | 1 |
不可信仰別神 | 2 | 1 | ||
不可拜偶像 | 2 | 2 | ||
不可濫用上帝之名 | 3 | 3 | 3 | 2 |
守安息日 | 4 | 4 | 4 | 3 |
尊敬父母 | 5 | 5 | 5 | 4 |
不可殺人 | 6 | 6 | 6 | 5 |
不可姦淫 | 7 | 7 | 7 | 6 |
不可偷盜 | 8 | 8 | 8 | 7 |
不可作假見證 | 9 | 9 | 9 | 8 |
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 | 10 | 10 | 10 | 9 |
不可貪戀別人的財產 | 10 |
(十誡在被引用中常常是聖經原文的簡約,並無標準字句樣式,以下所列僅供參考。)
第一誡 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
第二誡 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
第三誡 守瞻禮主日。
第四誡 孝敬父母。
第五誡 毋殺人。
第六誡 毋行邪淫。
第七誡 毋偷盜。
第八誡 毋妄證。
第九誡 毋願他人妻。
第十誡 毋貪他人財物。
第一條 不可拜耶和華以外的神;
第二條 不可製造偶像與拜偶像;
第三條 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字;
第四條 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第五條 應孝敬父母;
第六條 不可殺人;
第七條 不可姦淫;
第八條 不可偷盜;
第九條 不可作假見證;
第十條 不可貪心。
十誡的三個版本-和合本譯文
出埃及記 20:2-17 | 申命記 5:6-21 | 出埃及記 34: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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