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全市公民中開展第五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

2006年5月26日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全市公民中開展第五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
  • 頒布單位:濟南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6.05.26
  • 實施時間:2006.05.26
2001年至2005年,我市圓滿完成了第四個法制宣傳教育五年規劃,全體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明顯提高,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進,各項事業逐步走上法制化管理軌道,為構建和諧社會和平安濟南建設創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促進了我市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會文明建設協調發展。為全面實踐依法治國基本方略,進一步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提高依法治市的整體水平,保障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順利實施,根據中央和省、市委的統一部署,我市將從2006年到2010年在全市公民中開展第五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為此,特作決議如下:
一、繼續在全體公民中深入開展以憲法和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與民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以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法律法規為主要內容的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增強領導幹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執政能力;進一步加強公務員的法律素養,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進一步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提高依法辦事能力;進一步增強各級政府和社會組織依法治理觀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務社會能力。
二、第五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的對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點對象是:領導幹部、公務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農民。
三、通過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培養公民自覺尊法守法的行為習慣。全體公民都要做到學法、知法、守法、護法,自覺維護憲法尊嚴和法律權威。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用法,著力提高依法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能力,規範決策、管理和服務行為。國家公務員應當熟練掌握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做到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公正司法。進一步加強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健全完善學校、社會、家庭相結合的法制教育網路,努力把青少年培養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合格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要重點學習和掌握與生產經營相關的法律法規,增強依法經營管理的能力。廣大農民要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學習掌握與生產、生活和村民自治相關的法律法規,增強民主法制意識,積極參與村民自治活動,做到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四、要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大力促進依法治理。以法制宣傳教育為基礎,以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為重點,以法治化管理為目標,進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工作力度,保障地方、行業、基層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協調發展。
五、創新和豐富法制宣傳教育形式。電視、廣播、報刊、網路等大眾傳媒要積極開展豐富多采、生動活潑的法制宣傳教育,務求實效。要繁榮法制文藝創作,不斷提高法制宣傳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把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貫穿到法制教育和法治實踐中,引導公民牢固樹立、認真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要加強各種法制宣傳教育園地、陣地建設,創新和豐富法制宣傳教育手段。鼓勵、引導和規範法制宣傳教育志願活動。
六、在公民中開展第五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我市第五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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