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於在各族公民中深入開展第四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全面推進依法治區工作的決議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於在各族公民中深入開展第四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全面推進依法治區工作的決議》在2001.09.28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於在各族公民中深入開展第四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全面推進依法治區工作的決議
  • 頒布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1.09.28
  • 實施時間:2001.09.28
2001年9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自1986年以來,我區已經實施了三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同時,結合自治區實際,認真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穩步推進依法治區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各族公民的法制觀念明顯增強,社會各項事業的依法治理工作逐步開展,法制環境不斷改善,在保障自治區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推進依法治區進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為了適應新世紀我區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要求,順利實施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五”計畫,保障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自治區黨委批准了《關於在全區各族公民中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全面推進依法治區工作的第四個五年規劃》,並專門召開了全區會議作了部署,應認真貫徹執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要求在全區各族公民中繼續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全面推進依法治區工作。為此,特作如下決議:
一、充分認識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區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長期性。繼續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全面推進依法治區工作,是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基本方略的重要內容,也是一項體現“三個代表”要求,利國利民的重要工作,涉及到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生活等各個領域和各個方面,具有全局性、戰略性。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和司法不公的問題還不同程度地存在,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發展還不平衡,幹部民眾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需要進一步增強,依法治區工作還面臨著相當艱巨而繁重的任務。因此,要從深入學習貫徹江澤民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認識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區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長期性。要通過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學習宣傳鄧小平民主法制建設理論、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憲法、法律,學習宣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法規,學習宣傳保障和促進西部大開發的法律法規,學習宣傳與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相關的法律法規,學習宣傳與公民工作、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學習宣傳加強社會治安、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的法律法規,努力提高社會法制化管理水平,提高全體公民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的法律素質,增強各族公民遵紀守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和民主參與、民主監督意識,以及同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依法同民族分裂主義和利用宗教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作鬥爭的自覺性,為改革發展穩定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法制宣傳教育要突出重點。各級領導幹部、司法人員、行政執法人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宗教人士和外來流動人口是法制宣傳教育的重點對象。各級領導幹部尤其要帶頭學法用法,努力實現領導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轉變,做到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辦事。司法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要熟練掌握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質和執法水平,忠實於憲法和法律,公正司法、嚴格執法、自覺維護法制的統一與權威,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青少年學生應當從小接受法制教育,在九年義務教育期間掌握公民應當懂得的基本法律常識。要抓好社會青少年的法制宣傳教育。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應努力學習與本行業有關的法律法規,提高依法經營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宗教人士要知曉國家憲法、基本法律和宗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分清合法宗教活動與利用宗教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的界限。要重視對外來流動人口的法制宣傳教育。
三、積極推進依法治區工作。要堅持學法和用法相結合,法制宣傳教育與依法治理相結合,認真貫徹依法治國的方針,積極實施依法治區五年規劃,全面推進依法治區工作。各地要把依法治理工作納入本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認真制定依法治地(州、市)、依法治縣(市、區)、依法治鄉(鎮)的規劃,積極開展地方依法治理工作,逐步實現各項事務管理的法制化。積極開展各部門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不斷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積極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結合基層政權建設,制定基層單位依法治理章程,建立規範、有效的管理機制,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圍繞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專項依法治理,保障和促進自治區社會穩定、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健康發展。
四、切實加強對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區工作的領導。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推進依法治區工作,必須在自治區黨委的領導下,動員和依靠全社會的力量去完成。一切地方國家機關、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事業單位、城鄉基層組織,都要高度重視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明確責任,齊抓共管。要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政府實施、人大監督、全社會共同參與的運作機制,健全制度,注重實效。宣傳、文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部門要緊密配合,通力合作,做好宣傳輿論工作,營造學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會氛圍。要重視將國家法律譯為少數民族文字的工作。
五、各級人大常委會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監督,採取聽取審議工作情況的報告、視察、調查研究和執法檢查等方式,督促本決議執行。為全面完成自治區法制宣傳教育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區工作第四個五年規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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