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腳踏車電氣安全要求

《電動腳踏車電氣安全要求》是2024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動腳踏車電氣安全要求
  • 外文名:Safety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 bicycles electrical
  • 標準類別:安全
  • 標準號:GB 42295-2022
  • 實施時間:2024年1月1日
編制進程,起草工作,制訂意義,

編制進程

2022年12月29日,《電動腳踏車電氣安全要求》發布。
2024年1月1日,《電動腳踏車電氣安全要求》開始實施。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上海協典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南京西普爾科技實業有限公司、超威電源集團有限公司、浙江綠源電動車有限公司、立馬車業集團有限公司、江蘇新日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雅迪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千喜車業有限公司、澳柯瑪(沂南)新能源電動車有限公司、綠佳車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研究院、金大智慧型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安乃達驅動技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聚源電子有限公司、台州市金宇機電有限公司、天能電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飛毛腿動力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超威電源有限公司、山東中信迪生電源有限公司、南京溧水電子研究所有限公司、南京特能電子有限公司、浙江省縉雲縣三鼎實業有限公司、建德市五星車業有限公司、浙江振特電氣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橋永長機車配件廠、浙江金開物聯網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產品質量監督檢測技術研究院腳踏車研究中心、無錫市檢驗檢測認證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朱偉祥、葛淇聰、周明明、陳文勝、陳益民、高利明、劉恩、潘旭江、滿富立、應光海、阮立、章小理、王靜、鄭春生、馬洪傑、周文渭、張天任、謝爽、俞峰、舒紅群、殷立軍、繆鵬程、邵正賢、李挺堅、胡景范、陳景靜、林正華、方火軍、石鑫、王斌。

制訂意義

《電動腳踏車電氣安全要求》規定了防止電動腳踏車電氣著火、觸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運用標準化手段規範了電動腳踏車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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