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施工現場電動腳踏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1年10月,北京市住建委發布《關於加強施工現場電動腳踏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強化全市房屋建築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電動腳踏車使用安全管理。通知明確,嚴禁電動腳踏車進入施工現場施工區和辦公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施工現場電動腳踏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21年10月
  • 發布單位:北京市住建委
規定內容
按照相關管理規範,項目工地通常劃分為施工區、辦公區和生活區。通知提出,各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要嚴格落實施工現場封閉式管理,嚴禁電動腳踏車進入施工現場施工區和辦公區。施工現場生活區則應在室外設定電動腳踏車專用停放區域並做出標識,電動腳踏車應在專用區域集中統一存放。
對於放置在專用區域的電動腳踏車,應實行室外集中停放充電,由項目部在生活區室外設定電動腳踏車充電設施,嚴禁將電動腳踏車或電動腳踏車電池帶入室內進行充電。
通知也提出,各項目要建立電動腳踏車日常消防管理和防火巡查制度。同時,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包含電動腳踏車火災防範的消防應急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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