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電動腳踏車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電動腳踏車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火災事故,保護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山東省實際,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電動腳踏車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3月14日
- 實施時間:2022年5月1日
- 發布單位:山東省人民政府
《山東省電動腳踏車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電動腳踏車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火災事故,保護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山東省實際,制定的辦法。
《山東省電動腳踏車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電動腳踏車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火災事故,保護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
山東省公安廳 2019年11月25日 規定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全省電動腳踏車登記管理工作,加強電動腳踏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電動腳踏車安全技術規範》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省廳研究制定了《山東省電動腳踏車登記管理規定(試行)》和《山東省電動腳踏車...
第九條 對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電動汽車、電動機車和其他新能源車輛實行登記管理,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十條 機動車加裝壓縮天然氣或者液化石油氣等燃料裝置,應當在具有改裝資質的單位進行改裝,取得改裝合格證後辦理變更...
任何人不得違反或指使、縱容、強迫他人違反《條例》和本辦法。第四條 本辦法由各級公安機關組織實施。第二章 車 輛 第五條 車輛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檢驗合格,領取號牌、行駛證,方準行駛。號牌和行駛證不準轉借、塗改、偽造、挪用...
《濟南市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管理辦法》是濟南市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的規章。濟南市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管理辦法 (2022年12月31日濟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81號發布 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了加強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管理,引導和規範網際網路...
第一條 為了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有效控制交通違法行為,預防交通事故發生,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
(九)隨車配備安全頭盔。第二十八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規範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腳踏車發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電動腳踏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電動腳踏車駕駛人應當立即...
2018年8月25日,電動腳踏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過渡期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止。2018年10月18日,北京市交管局正式發布了《北京市電動腳踏車過渡期登記和通行管理辦法》,交管部門再次重申,2019年5...
葫蘆島市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自2021年12月24日葫蘆島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2022年4月21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電動腳踏車管理,維...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三)明確城際快充網路建設要求。將城際電動汽車快充網路建設納入高速公路及國省道等交通基礎設施發展規劃,新建高速公路服務區要同步建設電動汽車快充設施;已建高速公路服務區和國省道要按照布局合理...
GB17761-2018)、《關於加強電動腳踏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國市監標創〔2019〕53號)、《關於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聯裝〔2018〕227號)、《黃岡市電動腳踏車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檔案之規定,現就加強電動車...
《蚌埠市電動腳踏車管理規定》,地方性法規。2023年9月22日,安徽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查批准了《蚌埠市電動腳踏車管理規定》。條例頒布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蚌埠市電動腳踏車管理規定》的決議 (2023年9月22...
《孝感市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於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共六章三十二條,對電動腳踏車管理中各單位和個人的職責,電動腳踏車及零部件生產、銷售、維修、回收要求,登記上牌、變更、註銷、過渡期制度,通行保障和安全使用要求等作出...
昨天,海口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首次開始對《海口市電動車管理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進行審議。下一步將通過召開聽證會、論證會、座談會、走訪和全文公布法規草案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反覆研究修改,...
第十條 電動腳踏車管理實行實名登記制度。電動腳踏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取得行駛證並懸掛電動腳踏車號牌或者臨時號牌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電動腳踏車登記上牌的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過...
《佛山市電動腳踏車管理規定》是2020年6月15日佛山市人民政府發布的管理規定。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電動腳踏車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保護道路交通參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
《江蘇省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由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於2020年5月15日通過,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發布公告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公告 第 35 號 《江蘇省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已由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晉中市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地方性法規。《晉中市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已於2023年2月14日經晉中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並於2023年4月1日經山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
其中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電動腳踏車,其登記和通行管理適用本辦法的有關規定,設立三年過渡期,實行臨時號牌管理。過渡期滿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再核發臨時號牌。印發的通知 黃岡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黃岡市電動腳踏車管理辦法的通知 ...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電動車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暢通,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電動車的生產、銷售、維修、登記、通行以及相關管理活動。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電動車,包括電動腳踏車、電動普通機車(電動普通兩輪機車和電動普通三輪機車)、電動輕便機車(電動輕便兩輪摩托...
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提高通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
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十五條 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應當科學規劃公共運輸設施,條件具備的應當規劃建設換乘樞紐、公共運輸專用車道、合乘車道、公交港灣式停靠站台、計程車臨時停靠站點。第十六條 城市道路應當保障腳踏車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