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電動腳踏車管理規定於1998年08月13日發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電動腳踏車管理規定
- 發布時間:1998年08月13日
成都市電動腳踏車管理規定於1998年08月13日發布並實施。
成都市電動腳踏車管理規定於1998年08月13日發布並實施。第一條為加強電動腳踏車的管理,保護騎乘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權利,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暢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電動腳踏車是...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非機動車是指:腳踏車、三輪車(含老年車、母子車等)、人力車、畜力車、殘疾人專用車以及法規、規章所規定的其它非機動車。第三條凡在我市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華區道路上駕駛、停放非機動車的,必須遵守《...
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規定由2006年8月10日成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修訂,200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批准。規定條款 第一條 為加強非機動車管理,維護交通秩序,保障交通...
根據《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規定,市質監局等五個部門共同制定了《成都市電動腳踏車產品目錄管理辦法》,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成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成都市環境保護局成都市工商...
(七)人力貨運三輪車禁止載人,人力客運三輪車限載2人,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限載1名陪護人員。第十六條 違反本規定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腳踏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工商管理行政部門...
《成都市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管理服務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了共享電動車的發展方向和共享腳踏車的多項管理方向,正在向社會公眾徵求反饋意見。此版《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成都“5+2”區域(即四川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成都高新區、錦江...
《電動腳踏車安全技術規範》(GB 17761-2018)是2019年4月15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動腳踏車安全技術規範》(GB 17761-2018)規定了電動腳踏車的整車安全、機械安全、電氣安全、防火性能、阻燃性能、無線電...
《成都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辦法》是2017年11月1日施行的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第二條(適用範圍)本市行政區域內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政府職責)市人民...
2021年8月1日起,《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正式施行。11月1日起,只有懸掛號牌的合規電動腳踏車才可上路行駛。截至2022年12月,中國 電動腳踏車的社會保有量已達3.5億輛,年產量超過3500萬輛,均已位居世界第一。發展歷程 ...
新標準實施後,各地公安機關要嚴格按照地方規定對電動腳踏車進行登記上牌;尚未實施登記上牌管理的省(區),要提請省(區)政府儘快建立電動腳踏車登記管理制度。公安機關要建設電動腳踏車登記管理系統,按照新標準認真查驗腳踏功能、外形尺寸、...
第一條 為加強成都市共享腳踏車行業管理,規範共享腳踏車企業運營管理和服務行為,提高運營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根據國家和成都市有關規定,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規範。第二條 本規範是共享腳踏車企業運營管理和運營服務的行為準則。第三條 本...
關於車輛的規定中,《試行意見》提出,腳踏車需具備車輛的實時定位和精確查找功能,鼓勵推廣帶有車輛衛星定位和智慧型通訊控制模組的智慧型鎖,鼓勵使用國產的衛星導航定位系統。摩拜腳踏車區域拓展總經理李裕賢對記者表示,摩拜腳踏車在成都發展迅速,...
為加強電動腳踏車行業管理,促進電動腳踏車企業規範化生產,強化電動腳踏車產品質量安全,推動中國電動腳踏車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消費品工業司研究起草了《電動腳踏車行業規範條件》《電動腳踏車行業規範公告管理辦法》。意見徵詢 公...
本次形成的GB17761《電動腳踏車通用技術條件》修訂草案,規定了Ⅰ型、Ⅱ型的電動腳踏車蓄電池標稱電壓≤48V,Ⅲ型電動腳踏車蓄電池標稱電壓≤64V。提高Ⅲ型電動腳踏車蓄電池標稱電壓,可以有效防止電動腳踏車在日常使用中由於電器部件電流大,...
地方標準《成都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安全管理規範》(DB5101/T 71-2020)規定了成都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術語和定義、基本原則、主要流程、備案、安全預評價、設計、施工、試運行及驗收、運營和報廢。該標準適用於成都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電動...
2005年就開始緊鑼密鼓籌備的成都市電動車行業協會已掛牌成立。該協會業務主管單位是成都市經濟委員會,並接受市民政局業務指導和監督。協會的成立喻示著成都的160萬輛電動車用戶、800多家電動車經銷商、近100家生產廠家有了自己的“家”...
《規定》共11條,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公告 《成都市摩托車管理規定》已於2011年12月21日由成都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修訂通過,2012年3月29日經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
成都市共享腳踏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試行)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共享腳踏車運營企業運營行為,建立完善共享腳踏車行業誠信體系,提升共享腳踏車服務水平,根據國家和成都市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成都市共享腳踏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應當遵守本...
GB17761-2018)、《關於加強電動腳踏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國市監標創〔2019〕53號)、《關於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聯裝〔2018〕227號)、《黃岡市電動腳踏車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檔案之規定,現就加強電動車...
應當明確用戶使用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不得有以下行為。1.違反道路交通安全騎行規則;2.載人;3.在規定停放點以外區域停放車輛;4.損壞車輛或者公共停放設施;5.將車輛交由他人使用;6.騎行電動腳踏車時不規範佩戴頭盔;7.其他違規行為。
2022年8月,由市城管委組織編制的《電動腳踏車充電設施運營管理服務規範》在網站上公開徵求意見。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電動腳踏車充電設施運營管理服務規範》將逐步推動北京市電動腳踏車充電設施接口統一接入市級管理平台,為近500萬輛...
第二節 其他規定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城市軌道交通管理,保障安全,維護建設運營單位和乘客的合法權益,促進城市軌道交通事業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
《酒泉市電動車管理條例》是為了規範電動車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的...
(七)不得使用非機動車牽引其他車輛或者載人、載物裝置;(八)腳踏車、電動腳踏車可在駕駛人後部固定座椅內限載1名12周歲以下的兒童;搭載6周歲以下兒童的,應當使用安全座椅;(九)在規定的非機動車停放區域停放;未設停放區域的,...
2014年7月11日,南寧市交警支隊組織130人的執法隊伍到西鄉塘區,對電動車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整治,違法載物行為有62起。法律規定 對電驢違法載物進行處罰是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電動腳踏車機動輪椅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電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