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腳踏車行業規範條件》是為推動中國電動腳踏車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按照合理布局、保障質量、創新升級、安全生產的原則,制定的規範條件,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消防救援局2024年4月29日公告發布,自2024年5月1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動腳踏車行業規範條件
- 頒布時間:2024年4月29日
- 實施時間:2024年5月1日
- 發布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消費品工業司
《電動腳踏車行業規範條件》是為推動中國電動腳踏車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按照合理布局、保障質量、創新升級、安全生產的原則,制定的規範條件,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消防救援局2024年4月29日公告發布,自2024年5月1日起實施。
《電動腳踏車行業規範條件》是為推動中國電動腳踏車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按照合理布局、保障質量、創新升級、安全生產的原則,制定的規範條件,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消防救援局...
《電動腳踏車行業管理規範條件》是工信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消防救援局聯合出台的檔案。發展歷史 2024年5月8日,工信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消防救援局聯合出台《電動腳踏車行業管理規範條件》。內容解讀 兩輪車行業新規開始...
《電動腳踏車安全技術規範》(GB 17761-2018)與《電動腳踏車通用技術條件》(GB 17761-1999)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增加了第4章總則、第5章整車標誌;刪除了原標準第4章產品分類、第7章檢驗規則;增加了6.1.7車速提示音、6.1.8...
第七條 鼓勵電動腳踏車所有人購買電動腳踏車相關保險。第八條 電動腳踏車的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制定行業規則,規範會員行為,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做好電動腳踏車的管理工作。第二章 銷售和登記 第九條 消費者應當購買、...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規範電動腳踏車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災事故,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
第一條 為了規範電動腳踏車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火災等安全事故,保護公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湖北省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十三條 駕駛電動腳踏車上道路行駛,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一)駕駛人年滿十六周歲,沒有妨礙安全駕駛的身體缺陷和疾病;(二)攜帶行駛證和懸掛號牌;(三)駕乘人員應當規範佩戴符合相關國家標準(尚未出台國家標準的應當符合行業標準)的...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政務服務中心、公安派出所以及符合條件的電動腳踏車銷售點等場所設立電動腳踏車登記代辦點。電動腳踏車登記不收取費用,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第十九條 電動腳踏車上道路行駛,應當在指定位置懸掛號牌,並保持清晰...
村(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開展電動腳踏車安全宣傳。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媒體應當加強對電動腳踏車管理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公益宣傳。第七條 電動腳踏車相關行業協會、商會應當建立健全行業規範,加強行業自律,反映行業訴求...
為加強電動腳踏車行業管理,促進電動腳踏車企業規範化生產,強化電動腳踏車產品質量安全,推動中國電動腳踏車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消費品工業司研究起草了《電動腳踏車行業規範條件》《電動腳踏車行業規範公告管理辦法》,2024年4月7...
禁止生產、銷售與省產品目錄的技術參數不一致的電動腳踏車。第十一條 電動腳踏車的銷售者應當在銷售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有效的省產品目錄,並通過店堂告示、銷售憑證中載明等方式向消費者承諾其所售電動腳踏車已納入省產品目錄,符合本市登記條件...
《湖南省電動腳踏車管理辦法》已經2020年12月7日省人民政府第9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代省長 毛偉明 2020年12月21日 湖南省電動腳踏車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電動腳踏車管理,維護道路...
第七條 電動腳踏車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管理,建立健全行業規範,引導、協調和監督會員單位依法從事電動腳踏車及相關產品的生產、銷售、維修、回收等經營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電動腳踏車管理工作。第八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
《貴陽市電動腳踏車管理規定》共六章四十條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電動腳踏車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
2021年10月11日報導,中國電動腳踏車的年銷售量超過3000萬輛,社會保有量更是接近3億輛。2021年,由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指導、北京市腳踏車電動車行業協會組織行業編寫的《電動腳踏車用鋰離子動力電池組技術規範》《電動腳踏車用充電器技術規範...
第六條 電動腳踏車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建立健全行業規範,加強行業自律,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電動腳踏車監督管理工作,引導、督促會員單位依法從事電動腳踏車生產、銷售等活動,促進電動腳踏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當...
湛江市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於2019年12月31日湛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2020年4月29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電動腳踏車管理,保障道路交通...
第十六條 鼓勵車輛登記人和駕駛人為電動腳踏車購買相關保險。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對電動腳踏車盜搶重點地區和場所的監控和管理,定期清理並規範二手電動腳踏車市場、電動腳踏車維修站(點)、廢舊電動腳踏車收購站(點),依法查處盜竊、...
此外,僅深圳就有近200萬輛電動車被定義為超標電動車,如此龐大的“停電”存量車去向問題引人深思。廣東省腳踏車電動車行業協會認為,實行了十年之久的電動車“國標”,事實上早已不適合電動車的規範了。這也是造成現今局面的一大原因。
成年人駕駛電動腳踏車只能搭載一名十六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第十六條 駕駛電動腳踏車上道路行駛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駕駛人以及乘坐人員規範佩戴安全頭盔;(二)按要求懸掛號牌並保持號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三)遵守交通信號燈...
財政、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消防救援、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電動腳踏車的相關監督管理工作。第五條 電動腳踏車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建立健全行業規範,加強行業自律,反映行業...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申請材料齊全的電動車應噹噹場辦理註冊登記,並發放號牌、行駛證;對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的材料;對不符合登記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說明理由。第十六條 本條例實施前購置的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依法加強其管理區域內電動腳踏車駕駛、通行、停放和充電等活動的安全管理,並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門,加強充電等活動的安全巡查。行業協會應當加強本行業生產、銷售及使用電動腳踏車的自律管理,建立健全行業規範,指導、督促會員...
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和城鄉建設、生態環境、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城市管理、郵政管理、商務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電動車的相關監督管理工作。第七條 〔行業協會責任〕電動車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建立健全行業規範,加強行業自律,引導、督促...
貫徹實施好《條例》,對加強和規範電動腳踏車管理,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建設現代化經濟強省、美麗河北,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從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高度,切實把《條例...
第一條 為了規範電動腳踏車管理,引導文明出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
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商務、市政和園林、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電動腳踏車監督管理工作。第六條 電動腳踏車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管理,建立健全行業規範,開展行業誠信建設,...
鼓勵和支持在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場所設定電動腳踏車服務中心,提供充電、維修、辦理保險、駕駛人教育培訓等服務。第七條 電動腳踏車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制定行業規則,規範會員行為,引導會員生產、銷售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腳踏車,協助有關...
管理、使用單位應當按照規劃用途使用非機動車公共停車設施。第二十二條 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應當按照下列規範設定:(一)地面鋪裝、設定固定或者活動式圍欄;(二)設定存車標識牌,劃定存車標線;(三)有條件的,設定停放架、遮雨棚房。實行...
前款規定的行政區域以外的區(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本轄區內的人力三輪車規範管理。第十七條 已經登記的非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變更轉讓的,非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變更轉讓登記;因報廢、損毀、遺失、滅失等原因不再上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