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76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8〕7號),充分發揮政府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的表率作用,進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提高政府效能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強化公務員法律和誠信意識,加快推進政務誠信建設,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雅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18年8月7日
  • 實施時間:2018年8月7日
  • 發布單位:雅安市人民政府
全文
各縣(區)人民政府,經開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推進政務誠信建設的決策部署,以建立完善政務領域失信記錄為重要抓手,以實施失信懲戒措施為關鍵舉措,將危害民眾利益、損害市場公平交易等政務失信行為作為治理重點,深入開展政務誠信建設,不斷提升公務員誠信履職意識和政府誠信施政水平,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潔的公務人員隊伍,樹立政府公開、公正、誠信、清廉的良好形象,進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引領其他領域信用建設,弘揚誠信文化,培育誠信社會。
(二)基本原則。
1.依法行政,加強監督。將依法行政作為政府部門與公務員施政履職的根本準則,深入落實依法治市部署,切實履行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要求。將依法行政貫穿於決策、執行、監督和服務的全過程,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確保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
2.陽光行政,政務公開。堅持陽光行政,按照“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貫徹落實國務院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七日雙公示”,大力推進政務信息公開,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在保護國家信息安全、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前提下,加快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全過程公開,保障民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3.勤政高效,為民服務。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創新政務服務模式,最佳化行政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在《四川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18年本)》基礎上,梳理本地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並按照要求對社會公布,推行網上服務、並聯服務和服務質量公開承諾等措施。進一步暢通辦事渠道,為民眾提供便利,切實維護人民民眾合法權益。
4.公平正義,守信踐諾。將公平正義作為政務誠信的基本準則,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各領域貫徹公平正義原則,推動各地政府機關和公務員誠實守信、清正廉潔、恪盡職守、敢於擔當,切實提高政府誠信施政、誠信作為和誠信執法水平。建立政府機構和公務人員信用記錄,準確記錄並客觀評價各級人民政府和公務員對職權範圍內行政事項以及行政服務質量承諾、期限承諾和保障承諾的履行情況。
5.突出重點,失信懲戒。建立健全政務失信記錄機制和追責問責制度,將各級政府部門和公務員的政務失信行為記入信用記錄,加大懲處和曝光力度,追究責任,懲戒到人。對嚴重失信行為主體實施聯合懲戒,對社會關注度高、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政務失信易發多發領域進行重點治理。對嚴重危害民眾利益、有失公平公正、交易違約等行為,加大查處力度,營造“親”“清”的新型政商關係。
(三)總體目標。
到2020年,基本建立科學完整的公務人員、政府機構信用管理體系,政務領域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比較完善,建立行之有效的政務領域信用信息評價套用體系,公務人員和政府機構失信行為顯著減少,行政效率和水平顯著提高,健全政務誠信體系建設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全面提升雅安市政務誠信建設水平。
二、重點任務
(一)探索構建廣泛有效的政務誠信監督體系。
1.建立專項督導機制。上級人民政府要定期對下級人民政府及相關公務員進行政務誠信監督檢查,開展考核評價,並將考評結果作為評價下級人民政府的重要參考。對嚴重失信的地方政府,在項目申報、資金安排、政府融資、示範創建等方面給予相應限制,對政府主要領導及相關公務員啟動問責程式。
2.建立橫向監督機制。各級人民政府要自覺接受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將辦理和落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情況作為政府政務誠信建設的重要考量因素。
3.建立社會監督機制。加強社會各方對政務誠信的評價監督,形成多方監督的信用約束體系。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暢通民意訴求渠道,對政務失信行為進行投訴舉報
4.建立監測預警機制。建立政務誠信監測指標評價體系,對市級部門和縣(區)政府信用狀況進行監測、評價和預警並定期公布排名結果。持續推進金融生態環境評價與建設,將縣(區)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與信用城市監測評價工作緊密結合,同部署、同推進。鼓勵支持第三方社會機構運用大數據、雲計算技術開展政務誠信評價評級,加強社會監督。
(二)建立健全政務信用管理體系。
5.加強公務員誠信教育。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深入開展公務員誠信、守法和道德教育活動,編制公務員誠信手冊,將信用建設納入公務員培訓和領導幹部進修課程,加強公務員信用知識學習,開展信用知識競賽等活動,提升公務員誠信意識。
6.建立完善公務員誠信檔案。全市各級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公務員建立誠信檔案,將公務員個人有關事項申報、廉政記錄、年度考核結果、違法違紀等相關信用信息,依法依規納入公務員誠信檔案,並將公務員嚴重失信信息歸集至市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將公務員誠信記錄作為幹部考核、任用、獎懲和職務職級晉升的重要參考。
7.建立健全政務失信記錄。將全市各級政府部門和公務員在履職過程中,因違法違規、失信違約被司法判決、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問責處理等信息納入政務失信記錄。由各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負責政務失信記錄的採集和公開,將有關記錄逐級歸集至市社會信用信息平台。同時,依託市級信用入口網站、市內媒體等信息渠道依法依規逐步公開全市各級政府部門和公務員政務失信記錄。
8.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建立政務誠信考核指標體系,把政務履約和守諾服務情況作為評價政府的內容,並將政務誠信評價結果套用於改革試點、項目投資、社會管理等領域。政府部門存在政務失信記錄的,要按照失信造成的經濟社會發展損失情況和社會影響程度,對具體失信情況書面說明原因並限期加以整改,依規取消相關政府部門參加各類榮譽評選資格,予以公開通報批評,對造成政務失信行為的主要負責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對存在政務失信記錄的公務員,按照相關規定實施限制評優評先等處理措施。
9.健全信用權益保護和信用修復機制。完善政務信用信息保護機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採集、使用涉及政府部門和公務員的政務信用記錄,不得違法違規披露政府部門和公務員政務信用記錄。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異議、投訴制度,探索擴展公務員失信記錄信用修復渠道和方式。因錯誤採取懲戒措施損害公務員合法權益的,應積極採取措施恢復其信譽、消除不良影響。建立自我糾錯、主動自新的關愛機制,公務員在政務失信行為發生後,主動挽回損失、消除不良影響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結果發生的,可從輕或免於實施失信懲戒措施。
(三)加強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建設。
10.加強政府採購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完善政府採購領域制度建設和內部運行機制,建立政府採購政務誠信責任制,構建科學的信用評價標準,加強對採購人在項目履約驗收環節信用情況的監督,依法依規處理採購人及其相關責任人在政府採購活動中的違法違規失信行為並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堅持綜合管理與行業監督相結合、監督與交易經辦相分離的監管體制,完善政府採購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充分利用市社會信用信息平台,加強對政府採購當事人和相關人員的信用管理。完善政府採購管理交易系統,提高政府採購活動透明度,提升政府採購領域信用管理水平。
11.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強化政府有關部門責任,將各級政府部門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上的失信行為列入不良記錄。明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方責任人及其在項目籌備、招標投標、政府採購、融資、實施等階段的誠信職責,建立項目責任回溯機制,將項目守信履約情況與實施成效納入項目政府方責任人信用記錄。提升政府和投資者的契約意識、誠信意識,規範履約行為,形成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約束機制,促使相關主體切實強化責任,履行法定義務。提高政府履約能力,最佳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信用環境。
12.加強招標投標領域政務誠信建設。探索建立招標投標信用評價指標和標準體系,開展在招標投標過程中套用第三方信用報告制度試點,逐步全面推廣。健全招標投標信用信息公開和共享制度,提高政務信息透明度,及時向社會公開政府部門掌握的有關招標代理機構資質信息、信用信息及動態監管信息等。建立完善招標投標誠信檔案和多部門聯合獎懲機制,建立招標代理機構、投標人不良行為“黑名單”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通過市級信用入口網站等依法依規向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公開。
13.加強招商引資領域政務誠信建設。鼓勵地方政府在法定許可權範圍內制定出台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不折不扣抓好政策落地落實,依法保護外來投資企業及其投資者權益,營造良好投資環境。規範地方政府招商引資行為,認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和簽訂的各類契約、協定,不得以政府換屆、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理由毀約。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變政府承諾和契約約定的,要嚴格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進行,並對企業和投資人因此受到的財產損失依法予以補償。
14.加強政府債務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評級制度,促進政府舉債依法依規、規模適度、風險可控和程式透明。強化地方政府債務預算約束,健全地方政府債務監管體系,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應急處置機制以及責任追究機制。及時查處政府惡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失信行為。
15.加強街道和鄉鎮政務誠信建設。建立街道和鄉鎮公開承諾制度,加大街道和鄉鎮政務、財務等公開力度,確保就業、物業、就學、家政、計生、養老、助殘、扶貧、醫保、住房、出行、停車、防火防盜、擁軍優屬、便民服務等各項公共服務和優惠政策有效落實到基層民眾。將各項工作守信踐諾情況納入街道和鄉鎮績效考核體系,開展誠信街道和誠信鄉鎮創建活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政務誠信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重點任務分工,做好本地區本部門的政務誠信建設工作。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要協調解決政務誠信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並推進政務誠信建設的各項措施,促進各地各部門協作配合。
(二)健全法規制度。貫徹落實信用法律法規,依據國家和省上信用法律法規,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務誠信體系建設制度,加強對政務信用信息安全和公務員個人隱私的保護,健全公務員公共信用信息記錄、歸集、共享、披露、管理和套用等環節相關的制度規範。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守信踐諾約束機制及公務員誠信、政府部門政務誠信考核指標和評價辦法等信用管理制度。
(三)鼓勵創新示範。鼓勵經開區等在招標投標、政府採購等領域開展先行先試,探索政務誠信建設新經驗、新路徑,條件成熟的可在全市推廣實施。
(四)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加快制定政務誠信建設具體目標和推進方案,抓好落實。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督促檢查,對各地各部門政務誠信建設情況進行綜合考評,並及時公布考評結果。
附屬檔案: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表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7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