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通知
各市(州)黨委宣傳部,文化和旅遊、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教育、民族宗教、財政、農業農村、商務、體育、鄉村振興、中醫藥行政主管部門:
現將《關於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四川省文化和旅遊廳 中共四川省委宣傳部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四川省教育廳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四川省商務廳 四川省體育局
四川省鄉村振興局 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
2022年4月28日
意見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廳字【2021】31號)精神,提高新時代四川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以下簡稱“非遺”)保護工作水平,助力文化強省旅遊強省建設,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以來的決策部署,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堅守中華文化立場、傳承中華文化基因,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深入實施非遺傳承發展工程,切實提升四川省非遺系統性保護水平,為四川建設文化強省旅遊強省提供精神支撐。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非遺代表性項目得到有效保護,名錄體系進一步完善,調查記錄體系更加科學,傳承體驗設施覆蓋全省各縣(市、區)、中心鎮,工作制度科學規範、運行有效,數位化、智慧化水平進一步提升,影響力進一步增強,人民民眾對非遺的參與感、獲得感、認同感顯著增強。建設不少於10個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爭創一個國家級非遺館。整體性保護格局基本形成,非遺服務當代、造福人民的作用進一步發揮,基本建成非遺資源保護利用強省。
到2035年,非遺得到全面有效保護,傳承活力明顯增強,工作制度更加完善,傳承體系更加健全,保護理念進一步深入人心,整體性保護格局完全形成,非遺影響力顯著提升,在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服務國家重大戰略中的作用更加彰顯,四川省非遺保護工作水平和成效進入全國前列。
二、健全保護傳承體系
(三)做好調查記錄工作。繼續開展全省非遺資源調查,重點對黃河流域、長江流域、巴蜀文化旅遊走廊等區域進行調查。建設非遺文字、圖片、音頻、視頻、口述史等資料庫,妥善保存相關實物、資料。實施非遺記錄工程,廣泛發動社會記錄,提高專業記錄水平,對國家級、省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進行全面系統記錄,並給予經費保障。支持有條件的市(州)對市、縣兩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開展記錄。依託"智游天府"平台,建設非遺信息管理系統和大數據平台,設立非遺檔案總庫,實現數位化檔案管理。加強非遺資源整合共享,推動非遺數據依法依規向社會開放。加強非遺檔案和記錄成果的社會利用,實現資源集聚化、管理平台化、套用多元化。(文化和旅遊廳、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代表性項目管理。健全國家、省、市、縣四級代表性項目名錄體系,重點推動服務國家重大戰略的相關非遺項目納入各級代表性項目名錄進行保護。高質量做好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的申報、履約工作。對新發現非遺資源及時納入各級代表性項目保護並做好記錄工作。加強代表性項目存續狀況評估,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夯實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責任,建立年度報告和考核評價機制,實現動態管理。加強與代表性項目相關的文化空間保護。(文化和旅遊廳)
(五)推進代表性傳承人隊伍建設。加強代表性傳承人認定和管理工作,推動市、縣兩級出台本級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加強評估和動態管理,完善退出機制。對省級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承活動給予補助。對集體傳承、大眾實踐的項目,探索認定代表性傳承團體(群體). 實施四川省非遺傳承人研修培訓計畫,進一步提升傳承人技能藝能。促進傳統傳承方式與現代教育體系相結合,支持高等院校、職業院校與項目所在地聯合辦學,探索推廣現代學徒制、訂單式等多種傳承人培養模式,拓寬人才培養渠道,不斷壯大傳承隊伍。支持優秀代表性傳承人建設技能大師工作室,推動將代表性傳承人培育成鄉村文化和旅遊能人、鄉村工匠。鼓勵民間舉辦傳統技藝比賽、傳統技藝展示等活動,提升傳承人技藝水平。(文化和旅遊廳、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深化區域性整體保護。完善文化生態保護區部門間協調機制。進一步加強國家級羌族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推動民族地區、長江和黃河流域、長征國家文化公園、巴蜀文化旅遊走廊特色文化形態挖掘研究和整體性保護,建設一批非遺保護傳承基地,認定一批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積極爭創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實現全省主要特色文化形態整體性保護全覆蓋。對評定為國家級、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的,給予資金支持。發揮"大草原聯盟"等文旅"十大聯盟"的協調聯動作用。結合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連片區、中心鎮(村)建設等,深入挖掘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傳統村落、美麗鄉村等村鎮中的非遺資源,將歷史的厚真性、風貌的完整性、生活的延續性與非遺整體保護有機融合,提升鄉土文化內涵,建設非遺空間,推出一批非遺特色村鎮、非遺特色街區。探索有效工作模式,做好“非遺在社區”工作。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新型城鎮化建設中,發揮非遺服務基層社會治理的作用,實現與農耕文化保護、農村生產生活遺產保護傳承、美麗鄉村和城市建設相結合,保護文化傳統,守住文化根脈。(文化和旅遊廳、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農業農村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省民族宗教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構建傳承體驗設施體系。實施四川省非遺館高質量建設工程,持續辦好"四川非遺精品展"並免費開放。推動市(州)、縣(市、區)建設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非遺館。支持各縣(市、區)、中心鎮利用博物館、文化館、圖書館、美術館和村史館、社區綜合文化活動中心、遊客服務中心等公共文化旅遊設施,採取開設專區等方式建設非遺館、傳承體驗中心。依託傳承體驗設施,建設各具特色的城鎮風貌和文化風韻。研究完善非遺館管理制度,建立非遺館備案和評估定級制度。完善非遺館展覽展示,推動活態展示 與靜態展覽有機結合,鼓勵各級非遺館加掛博物館牌子,鼓勵各級非遺類型博物館加掛非遺館牌子。(文化和旅遊廳、 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物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完善理論研究體系。加強省非遺保護中心、省藝術研究院、省曲藝研究院等綜合性研究機構建設。統籌省內外資源力量,建設傳統工藝研究院等一批研究機構。創建一批非遺研究基地和重點實驗室。圍繞國家重大戰略、重大文化工程中涉及的非遺重點區域、重點項目和重大問題開展多學科跨領域研究。支持非遺研究成果出版、發表和轉化。打造非遺成都論壇、黃河源非遺保護與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論壇、中國·成都傳統工藝高端論壇等學術交流品牌。定期舉辦"兩域一廊"非遺論壇等學術活動。(省委宣傳部、教育廳、文化和旅遊廳、省民族宗教委、科技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高保護傳承創新實踐能力
(九)加強精準分類保護。闡釋挖掘民間文學的時代價值、社會功用,創新表現方式,加強整理、彙編和出版。實施黃河流域重點非遺項目"禹的傳說"專項保護工程。實施四川戲曲振興工程、曲藝傳承發展計畫,提高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戲劇、曲藝、雜技的實踐頻次和展演水平,推動傳統戲劇、曲藝經典劇目復排和優秀劇目創作。支持在社區、特色街區、村鎮開設小劇場,常態化開展傳承展演活動,推動與旅遊、景區演藝的有機結合,深度挖掘民族文化、地域文化的豐富內涵,增強表演藝術類非遺的生命力。推動將武術等為代表的傳統體育、遊藝與雜技納入全民健身活動,融入體育和健康產業發展。繼續實施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畫,加強各民族優秀傳統手工藝保護和傳承,推動傳統美術、傳統技藝、中藥炮製及其他傳統工藝在現代生活中廣泛套用。支持符合條件的傳統工藝企業申報老字號,支持符合條件的傳統醫藥類非遺代表性傳承人依法取得醫師資格。豐富傳統節日、民俗活動的內容和形式,振興傳統節日,培育各地民俗活動品牌。(文化和旅遊廳、經濟和信息化廳、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體育局、省中醫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全面促進合理利用。統籌四川省非遺資源,加強國家文化公園、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中的非遺保護傳承,促進保護成果轉化,實現可持續發展。在有效保護前提下,全力推動非遺與旅遊融合高質量發展,實現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文旅互動。深入挖掘鄉村旅遊消費潛力,支持利用非遺資源發展鄉村旅遊等業態。支持各地利用非遺資源舉辦展示展演活動,利用文化空間開發體驗、民宿等非遺旅遊產品,推出具有鮮明非遺特色的主題旅遊線路、非遺演藝作品,建設一批非遺研學基地。推動非遺進景區、酒店、商場、機場、高速服務區、加油站等場所,實現4A級以上旅遊景區全覆蓋。推動利用文旅特色小鎮開展非遺沉浸體驗活動。持續培育"天府旅遊美食"文旅品牌和天府名菜、名廚、名店等川派餐飲三名品牌,開展"味美四川"系列活動。促進傳統醫藥與健康四川建設有機對接。鼓勵合理利用非遺資源進行文藝創作和產品設計。設立一批省級傳統工藝工作站,培育"四川手作"傳統工藝品牌,提高品質和文化內涵。利用網際網路平台,拓寬相關產品推廣和銷售渠道。鼓勵非遺相關企業拓展國際市場,支持其產品和服務出口。(文化和旅遊廳、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抓好革命老區、民族地區、農村地區非遺保護傳承。加強革命老區非遺保護,鼓勵傳承人創作以紅色文化為主題的作品。促進四川省各民族非遺保護傳承,樹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華文化符號和中華民族形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動非遺助力鄉村振興,鼓勵建設非遺工坊,深化"非遺項目+傳承人+工坊(基地)"“傳承人十合作社(協會)”"就業工坊(基地)十農戶"等模式,發揮"非遺+"效應,促進脫貧人口就業增收,形成非遺工坊與鄉村振興產業融合共建格局。(文化和旅遊廳、省民族宗教委、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大傳播普及力度
(十二)加強傳播普及。聯動各級文化旅遊部門、保護機構、新聞媒體等,綜合運用四川文旅宣傳推廣平台和報紙、書刊、廣播、電視、新媒體等載體,開設非遺專題專欄,豐富傳播手段,拓展傳播渠道,做好四川非遺宣傳。利用圖書館、文化館等公共文化設施開展非遺相關培訓、展覽、講座等活動。按年度定期發布"非遺品牌""非遺人物"“非遺事件”等,並加大宣傳推廣。在傳統節慶、文化和自然遺產日、民俗活動、文旅節會期間,開展豐富多彩的非遺宣傳展示活動,培育羌年、格薩(斯)爾、彝族火把節、自貢燈會等活動品牌。將安逸熊貓形象與非遺元素融合展示,達到相互推介、宣傳的效應。加強專業化、區域性非遺展示展演,高質量辦好中國成都國際非遺節。(省委宣傳部、文化和旅遊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融入國民教育體系。推動將非遺融入國民教育體系,編寫非遺通識教育讀本或普及讀物。鼓勵非遺進校園,在中國小試點開設川劇、四川曲藝等具有鮮明地方文化特色的非遺藝術課程。鼓勵建設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特色中國小傳承基地。加強非遺相關學科和專業建設,支持有條件的高校增設藝術學碩士點和博士點,支持在藝術學碩博士點下增列非遺方向。在職業學校開設非遺保護和傳承相關專業、課程。推動在高校和職業學校建設"非遺工作室"。加大非遺師資隊伍培養力度,支持代表性傳承人參與學校授課和教學科研。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非遺教育培訓,廣泛開展社會實踐和研學活動。(教育廳、文化和旅遊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加強對外交流合作。配合重要活動、節慶、會議等,舉辦非遺展示傳播活動,積極參與全國性、區域性活動。針對流布範圍廣、民眾參與度高的非遺項目,搭建區域性交流展示平台。開展以"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為重點的線上線下非遺交流等活動。與駐外使領館、海外中國文化中心、駐外旅遊辦事機構等合作,加強四川非遺海外推廣。推出以四川非遺國際傳播為主要內容的紀錄片、宣傳片、短視頻等優秀作品。積極推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合作,推出特色研學、旅遊體驗等產品。(省委宣傳部、文化和旅遊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保障措施
(十五)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非遺保護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非遺保護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相關規劃,納入考核評價體系,構建和鞏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非遺保護工作格局。建立四川省非遺保護工作廳際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推進相關工作。各級文化和旅遊行政主管部門要研究制定非遺保護工作規劃和實施方案,並報上級文化和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推動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相關部門、行業組織等要加強協同聯動,根據工作職責共同抓好非遺保護工作。(省委宣傳部、文化和旅遊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完善政策法規。各地要結合實際制訂地方性法規或專項法規,進一步健全全省非遺保護法規制度。適時啟動《四川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修訂工作。加強對非遺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探索建立監督檢查機制。綜合運用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地理標誌等多種手段,加強非遺智慧財產權保護。加強非遺普法教育。(文化和旅遊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強化財稅金融支持。縣級以上政府要建立穩定、長效的非遺保護專項資金保障機制,將非遺保護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推動非遺相關產品和服務列入政府採購目錄。採取定向資助、貸款貼息等政策措施,支持非遺基礎設施建設。支持非遺相關企業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繼續加強對非遺的金融服務。支持和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捐贈、資助、依法設立基金會等形式,參與非遺保護傳承。(文化和旅遊廳、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四川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加強機構隊伍建設。各地要依法明確非遺管理職能部門,統籌使用編制資源,使非遺保護工作力量與其承擔的職責和任務相適應。實施非遺保護人才隊伍提升工程,常態化組織全省非遺管理幹部集訓,採取進修、上掛、下派等方式,提升專業知識、創新意識、管理經驗和工作能力。發揮非遺專家智庫作用,幫扶地方非遺事業發展。將非遺保護納入有關幹部教育培訓內容。完善非遺保護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制度,將非遺人才納入政府人才體系,將傳承人納入政府高層次人才體系,推動非遺人才在子女入學、住房等方面享受相應的政策。推動非遺專家智庫建設。對在非遺保護傳承中作出顯著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省委編辦、文化和旅遊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統籌社會力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非遺保護工作,充分發揮行業組織作用,鼓勵相關院校、科研機構、企事業單位、個人合法合理利用非遺資源,建立非遺教學、研究基地,開展研究和傳承實踐。推動各地結合實際成立非遺保護協會,建立非遺保護志願者隊伍。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或傳承人設立傳承體驗設施,鼓勵向非遺保護機構捐贈實物、資料或委託其收藏、保管、展出。積極探索社會力量參與非遺保護的創新機制,大力營造全社會共同保護傳承非遺的良好氛圍。(文化和旅遊廳、教育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