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城鎮燃氣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加強城鎮燃氣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5年02月1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城鎮燃氣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城〔2015〕8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2015年02月13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城管局(公用局),定州市城鄉規劃管理局、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擴權縣(市)燃氣管理部門:
近年來,我省城鎮燃氣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為最佳化能源結構、改善環境質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目前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如部分地方對燃氣發展統籌規劃不夠,重複建設、不配套建設燃氣設施等現象較突出,造成資源浪費;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管理缺位,燃氣設施改動條件、程式不明確,造成管理混亂和安全隱患等。為強化城鎮燃氣設施規劃建設、竣工驗收及設施改動管理,防止燃氣安全事故,促進城鎮燃氣事業健康有序發展,現就城鎮燃氣設施建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承肯斷:
一、充分發揮燃氣發展規劃的統籌引領作用,指導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健康有序發展
(一)切實做好燃氣發展規劃的編制工作。燃氣發展規劃是保障燃氣事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依據,是解決城鎮燃氣設施重複建設、不配套建設的有效保障。各市、縣(市)燃氣管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燃氣發展規劃的編制工作,規劃內容要包括氣源種類、供氣方式、供氣規模、設施布局和建設時序戒姜求翻等。各市、縣(市)燃氣發展規劃要統籌考慮本行政區域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和人工煤氣的發展,尤其要做好天然氣氣源、項目、設施的規劃,合理確定天然氣高壓、次高壓管網走向,著力搞好轄區內天然氣儲存、輸配系統、CNG加氣站、LNG加氣站等的規劃布局,為燃氣特別是天然氣的發展奠定基礎。
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燃氣發展規劃編制工作應由具備甲級資格的規劃設計單位承擔;縣(市)燃氣發展規劃編制工作應由具備乙級資格以上的規劃設計單位承擔。
(二)切實做好燃氣發展規劃的審查及組織實施工作。燃氣發展規劃應經專家技術論證後,報當地人民政府批准,並向上一級燃氣管理部門備案。為確保燃氣發展規劃的編制和審查工作順利進行,省廳將對各設區市、省直管縣、擴權縣(市)的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各設區市也要對所轄縣(市)的工作進行督導檢查。經批准的燃氣發展規劃具有法律效力,燃氣管理、規劃部門要嚴格按照燃氣發展規劃的要求審查燃氣設施建設工程,凡是不符合燃氣發展規劃的不得批准。
各級燃氣管理部門要於2015年底前完成本地城鎮燃氣“十三五”發展規劃,並及時報當地政府批准,2016年1月底前報上一級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三)建立燃氣管理和規劃部門的協調機制。按照《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和《河北省燃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規劃主管部門在依法核發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者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時,應當就城鎮燃氣設施建設是否符合燃氣發展規劃徵求燃氣管理部門的意見。燃氣管理部門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意見書。燃氣管理部訂危門、規劃部門要建立溝通聯繫協調機制,形成工作制度。各地已經建立起這種機制的,要進一步完善;還沒有建立的,燃氣管理部門要主動與規劃部門溝通,儘快建立,齊抓戶整才共管,形成合力。
二、規範城鎮燃氣設施工程建設管理,避免監管缺失
(一)嚴格城鎮燃氣設施建設程式。城鎮燃氣設施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應按照基本建設程式,依法履行項目核准或備案、規劃、施工圖審查、質量安全監督、竣工驗收備案等手續。各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依法將城鎮燃氣工程建照盼和章設項目納入監督範圍,並實施工程質量監督和竣工辯船紙驗收備案,確保燃氣工程建設質量安全。
(二)嚴格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依法組織竣工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的方法,待意見一致後,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三)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定》執行。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建設單位執行基本建設程式情況,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工程質量等方面的評價,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程式、內容和組織形式,歡舟贈工程竣工驗收意見等內容。
(四)明確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情況的備案機關。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自城鎮燃氣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竣工驗收情況報燃氣管理部門備案。備案機關為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所在地城市燃氣管理部門。上級燃氣管理部門要求備案的,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建設單位要及時報上級燃氣管理部門備案。同時,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要依法按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號)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規定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與《城鎮燃氣管理條例》中規定的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情況備案是行政法規規定同步進行的建設單位法定義務,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五)明確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情況的備案範圍。依法實施竣工驗收備案的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是指《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的:人工煤氣生產廠、燃氣儲配站、門站、氣化站、混氣站、加氣站、灌裝站、供應站、調壓站、市政燃氣管網等的總稱,包括市政燃氣設施、建築區劃內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燃氣設施以及戶內燃氣設施等。
(六)明確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程式和情況備案程式。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程式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建設單位辦理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情況備案按以下程式進行:
1、建設單位向燃氣管理部門申請領取《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情況備案表》(見附屬檔案);
2、建設單位持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名的《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情況備案表》和整理齊全的備案檔案,向燃氣管理部門申請竣工驗收備案;
3、燃氣管理部門對建設單位提供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情況備案材料進行審查,符合竣工驗收備案要求的,應予備案。備案檔案不齊全的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七)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禁止無資質、資質不符或超越等級範圍承接。施工、監理單位必須建立健全施工、監理質量責任制度,嚴格工序管理,做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驗和竣工測量資料的檢驗。嚴格落實工程監理制,未進行監理的城鎮燃氣工程項目,不予竣工驗收備案。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選用的設備、材料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各責任主體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標準規範和規定。
三、規範市政燃氣設施改動工作,提高行政效率
(一)市政燃氣設施改動是指燃氣經營者對市政燃氣設施進行的擴建、改建、改造、改裝、遷移或者拆除活動。根據《河北省燃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實施市政燃氣設施改動審批的機關為設區市或縣(市)燃氣管理部門。設區市、縣(市)燃氣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明確市政燃氣設施改動審批的適用範圍、適用類別、適用規模等,明晰審批程式,細化審批條件,明確應提交的材料和審批時限,儘可能簡化審批手續,加快審批進度。市政燃氣設施改動審批適用範圍以外的擴建、改建、改造、改裝、遷移或者拆除活動則不再審批。
(二)開展督導檢查,確保市政燃氣設施改動審批規範實施。設區的市和各縣(市)要於2015年5月底前按本通知要求完善燃氣設施改動審批工作。設區市、省直管縣、擴權縣(市)要將實施情況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縣(市)也要將實施情況報設區市,省廳將對此開展專項督導檢查。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2月13日
(一)嚴格城鎮燃氣設施建設程式。城鎮燃氣設施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應按照基本建設程式,依法履行項目核准或備案、規劃、施工圖審查、質量安全監督、竣工驗收備案等手續。各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依法將城鎮燃氣工程建設項目納入監督範圍,並實施工程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備案,確保燃氣工程建設質量安全。
(二)嚴格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依法組織竣工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的方法,待意見一致後,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三)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定》執行。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建設單位執行基本建設程式情況,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工程質量等方面的評價,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程式、內容和組織形式,工程竣工驗收意見等內容。
(四)明確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情況的備案機關。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自城鎮燃氣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竣工驗收情況報燃氣管理部門備案。備案機關為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所在地城市燃氣管理部門。上級燃氣管理部門要求備案的,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建設單位要及時報上級燃氣管理部門備案。同時,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要依法按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號)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規定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與《城鎮燃氣管理條例》中規定的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情況備案是行政法規規定同步進行的建設單位法定義務,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五)明確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情況的備案範圍。依法實施竣工驗收備案的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是指《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的:人工煤氣生產廠、燃氣儲配站、門站、氣化站、混氣站、加氣站、灌裝站、供應站、調壓站、市政燃氣管網等的總稱,包括市政燃氣設施、建築區劃內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燃氣設施以及戶內燃氣設施等。
(六)明確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程式和情況備案程式。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程式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建設單位辦理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情況備案按以下程式進行:
1、建設單位向燃氣管理部門申請領取《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情況備案表》(見附屬檔案);
2、建設單位持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名的《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情況備案表》和整理齊全的備案檔案,向燃氣管理部門申請竣工驗收備案;
3、燃氣管理部門對建設單位提供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情況備案材料進行審查,符合竣工驗收備案要求的,應予備案。備案檔案不齊全的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七)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禁止無資質、資質不符或超越等級範圍承接。施工、監理單位必須建立健全施工、監理質量責任制度,嚴格工序管理,做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驗和竣工測量資料的檢驗。嚴格落實工程監理制,未進行監理的城鎮燃氣工程項目,不予竣工驗收備案。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選用的設備、材料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各責任主體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標準規範和規定。
三、規範市政燃氣設施改動工作,提高行政效率
(一)市政燃氣設施改動是指燃氣經營者對市政燃氣設施進行的擴建、改建、改造、改裝、遷移或者拆除活動。根據《河北省燃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實施市政燃氣設施改動審批的機關為設區市或縣(市)燃氣管理部門。設區市、縣(市)燃氣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明確市政燃氣設施改動審批的適用範圍、適用類別、適用規模等,明晰審批程式,細化審批條件,明確應提交的材料和審批時限,儘可能簡化審批手續,加快審批進度。市政燃氣設施改動審批適用範圍以外的擴建、改建、改造、改裝、遷移或者拆除活動則不再審批。
(二)開展督導檢查,確保市政燃氣設施改動審批規範實施。設區的市和各縣(市)要於2015年5月底前按本通知要求完善燃氣設施改動審批工作。設區市、省直管縣、擴權縣(市)要將實施情況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縣(市)也要將實施情況報設區市,省廳將對此開展專項督導檢查。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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