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實施方案(2022—2025年)

為加快推進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消除城市安全隱患,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實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結合重慶市實際,制定《重慶市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實施方案(2022—2025年)》。由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22年8月1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實施方案(2022—2025年)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1日
印發信息,檔案全文,

印發信息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重慶市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
實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渝府辦發〔2022〕85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實施方案(2022—2025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8月1日

檔案全文

重慶市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實施方案
(2022—2025年)
為加快推進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消除城市安全隱患,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實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國辦發〔2022〕22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市第六次黨代會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適度超前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和老化更新改造,提升城市安全韌性,促進城市高質量發展,讓人民民眾生活更安全、更舒心、更美好。
(二)工作原則。
聚焦重點、安全第一。以2000年(含2000年,下同)前建成投運、已出現老舊破損、已發生搶險搶修、存在占壓等隱患的管道為重點,開展普查評估和更新改造,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城市燃氣管道本質安全水平。
摸清底數、系統治理。在全面普查評估的基礎上,編制“十四五”期間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方案,通過實施更新改造項目、推廣套用新材料新工藝、推進燃氣管道數位化等措施,系統治理城市燃氣管道風險。
因地制宜、統籌施策。結合實際,科學確定更新改造範圍和標準,明確目標和任務,不搞“一刀切”、不層層下指標,杜絕“運動式”更新改造;將城市作為有機生命體,統籌推進燃氣等城市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與市政建設,避免“馬路拉鏈”。
建管並重、長效管理。嚴格落實各方責任,加強普查評估和更新改造全過程管理,確保質量和安全;堅持標本兼治,完善管理制度,加強城市燃氣管道運維養護,健全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三)工作目標。
1.各區縣(自治縣)、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以下統稱區縣)已申報2022年中央預算內資金項目所含的城市燃氣管道項目,或經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判定為需要立即整改的城市燃氣管道,均視為已完成評估,應於2022年9月前實施改造。
2.2000年前建成投運的城市燃氣管道,除已完成評估且納入立即改造類的城市燃氣管道外,2022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評估,並形成改造項目和計畫。除應立即整改的,全部納入2022年、2023年改造計畫,並於2024年年底前完成改造。
3.2000年以後建成投運的城市燃氣管道,除已完成評估且納入立即改造類的城市燃氣管道外,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評估,並形成改造項目和計畫。除應立即整改的,全部納入2022年、2023年、2024年改造計畫,並力爭2024年年底前完成改造。
4.已完成評估且納入立即改造類的城市燃氣管道,2022年7月15日前全部完成基礎信息錄入,並在改造完成後更新信息、完成管道信息測繪上圖。其他城市燃氣管道應在評估時同步完善基礎信息錄入和測繪信息核驗,並在項目驗收時同步完成基礎信息更新和測繪上圖。
二、實施對象及主體
(一)實施對象。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對象為材質落後、使用年限長、運行環境存在安全隱患、不符合相關標準規範規定,經評估無法保障安全運行的燃氣市政管道、燃氣庭院管道、燃氣立管、燃氣站場、用戶設施及配套閥井、調壓箱(櫃)、安全裝置等設施。具體範圍由市經濟信息委、市市場監管局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城市燃氣管道老化評估工作指南的通知》(建辦城函〔2022〕225號)要求,結合實際另行明確。
(二)實施主體。按照《重慶市天然氣管理條例》規定,結合國家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相關要求,各城鎮燃氣經營企業負責經營範圍內燃氣市政管道、燃氣庭院管道、燃氣立管的老化更新改造,工商業等單位用戶負責本單位專有燃氣管道等用戶設施和安全裝置的老化更新改造,居民用戶負責燃氣表後燃氣管道、燃具連線軟管等用戶設施和安全裝置的老化更新改造。
(三)組織實施。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按照“市級統籌、區縣落實、主體負責”原則實施。市經濟信息委、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總隊等部門要切實履行屬事責任,根據需要制定完善相關標準、指南,指導、督促各區縣開展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各區縣要對轄區內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負總責,統籌開展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協調解決項目審批、路由通道等問題,妥善處理矛盾糾紛和輿情。各實施主體要負責落實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全面評估管道安全狀況、加強管道基礎管理、改造老舊管道,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三、主要任務
(一)開展摸底評估。各區縣要根據城市燃氣管道數量、位置、分布等情況劃分評估單元,充分利用管道工程檔案、地下管線普查、壓力管道定期檢驗,以及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城市級實景三維建設成果等既有資料,運用調查、探測等多種手段,分單元摸清城市燃氣管道的種類、權屬、構成、規模、位置關係等基礎信息,以及周邊水文、地質等外部環境信息,通過重慶市燃氣行政管理系統中的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模組錄入。要制定評估方案,明確每個評估單元的評估內容、數量、責任主體、評估單位、進度計畫等內容。要組織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檢測評估機構、具備評估能力的城鎮燃氣經營企業開展評估。要通過評估摸清每個單元內燃氣管道運行安全狀況,出具評估報告,明確更新改造項目,制定實施年度計畫。
(二)實施更新改造。各區縣要督促城鎮燃氣經營企業落實燃氣市政管道、庭院管道、燃氣立管運行維護更新改造責任,立足全面解決安全隱患、防範化解風險,堅持保障安全、滿足需求,按評估單元制定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實施方案,明確改造內容、改造責任、資金保障、保供措施、質量安全措施等,建立項目清單和年度改造計畫。要督促城鎮燃氣經營企業加強施工圖設計、招標採購、施工組織、工程監理、竣工驗收、壓力管道監檢、管道測繪上圖、驗收備案、檔案移交等環節的管理,按照建設工程相關法規檔案,落實相關責任和措施,確保工程質量安全。要嚴格按標準加強改造項目驗收管理,對於業主共有燃氣管道,更新改造後經驗收合格的可依法移交給城鎮燃氣經營企業,由其負責後續運營維護和更新改造。要注重立足當前兼顧長遠,合理確定城市燃氣老化管道更新改造標準,所選用材料、規格、技術等應符合相關規範標準要求,並同步在燃氣管道重要節點安裝智慧型化感知設備、完善消防設施設備,打造智慧型監控系統,實現智慧運行,增強事故防範能力。要採取最佳化施工方案、增設LNG點供氣源等措施,儘可能減少改造對人民民眾生活的影響,確保全全穩定。
(三)提升基礎管理。市經濟信息委要建立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管理系統,強化對各區縣評估、更新改造等工作全程跟蹤問效。各區縣要在評估過程中同步開展管道測繪數據核驗和補勘補測,在更新改造過程中同步開展測繪數據更新,並以測繪數據、智慧型化感知設備為基礎,完善燃氣監管系統,實現城市燃氣管道動態監管、互聯互通、數據共享。有條件的區縣可將燃氣監管系統與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綜合管理信息平台、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深度融合,與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城市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平台充分銜接,提高城市管道的運行效率及安全性能,促進對管網漏損、運行安全及周邊重要密閉空間等的線上監測、及時預警和應急處置。
(四)強化運維養護。各區縣要督促城鎮燃氣經營企業嚴格落實運維養護主體責任,加強運維養護能力建設,完善資金投入機制,健全隱患排查和應急搶險機制,定期開展檢查、巡查、檢測、維護,依法開展燃氣壓力管道定期檢驗,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提升燃氣管道安全管理水平和突發事件應對能力。鼓勵城鎮燃氣經營企業承接非居民用戶所擁有燃氣管道的運維管理。對於移交給城鎮燃氣經營企業的業主共有燃氣管道,城鎮燃氣經營企業應納入生產運行管理,按相關法規和技術規範要求開展運營維護和更新改造。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各方出資責任。建立改造資金由城鎮燃氣經營企業、政府、用戶合理共擔的機制,城鎮燃氣經營企業承擔經營範圍內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出資責任;工商業等單位用戶承擔其專有部分燃氣管道、安全裝置等改造出資責任;居民用戶承擔其戶內燃氣表後燃氣管道、燃具連線軟管、安全裝置等改造出資責任。各區縣要統籌、規範使用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確保用於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項目的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中央預算內投資占比不低於70%。同時,各區縣可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通過財政資金補助、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等措施支持,但不得違規舉債融資。
(二)落實價格稅費政策。各區縣要適時調整配氣價格,將城鎮燃氣經營企業承擔的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相關評估、材料、工程、服務、檢驗等費用計入企業定價成本。對應調未調部分,合理分攤到後續成本監審周期。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涉及道路開挖、綠化恢復等,按照“成本補償”原則減免有關費用,或由燃氣管道更新改造實施單位按照有關標準恢復。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中屬於現有管線更新改造的,免收城市園林綠化補償費。更新改造後交由城鎮燃氣經營企業負責運營維護的業主共有燃氣管道,移交之後所發生的維護管理費用,可按規定進行稅前扣除。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施工涉及的燃氣壓力管道安裝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收費標準,不得超過2021年重慶市市場平均水平。
(三)最佳化項目審批服務。對納入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的項目,按照國家“精簡審批事項和環節,建立健全快速審批機制”的要求,各區縣可組織經濟信息、規劃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交通、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將項目打包聯合審查,審查通過後由相關部門依法直接辦理立項、規劃、施工、開挖、占道、占綠、特種設備等審批手續。更新改造項目完工後,參建各方、相關部門進行一次性聯合驗收,提高驗收效率。
(四)加大融資保障力度。鼓勵商業銀行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依法合規加大對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項目的信貸支持;引導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根據各自職能定位和業務範圍,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依法合規加大對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支持城鎮燃氣經營企業採取市場化方式,運用公司信用類債券、項目收益票據進行債券融資。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已完成更新改造任務的燃氣管道項目申報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項目。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責任。各區縣、市政府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不折不扣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各區縣政府對本轄區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負總責,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部署、抓落實、抓督導,力爭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四年任務、三年完成”;要制定老化更新改造實施方案以及評估方案,更新改造項目實施方案等子方案,建立健全燃氣管道老化更新評估調度機制,定期收集進度情況,開展評估問效,及時研究解決推進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要壓實城鎮燃氣經營企業責任,並依託專業技術能力和民生保供經驗,加強對改造項目勘察、設計、建設、竣工驗收的管理,落實供保措施。
(二)強化督導考核。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已納入國家“十四五”重大建設項目庫管理。市發展改革委要會同市經濟信息委、市住房城鄉建委加強對項目的督導考核。市經濟信息委、市住房城鄉建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要加強技術指導,對評估、改造涉及的標準規範、行政審批、監管執法等問題,要進一步制定指南、指引,指導各區縣依法、規範實施。市安委會辦公室、市深化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要將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作為安全生產、燃氣安全專項整治等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到位、推諉扯皮、進度緩慢、質量安全問題突出、重大問題懸而未決的區縣,要進行通報、約談,情節嚴重的將依法問責。各區縣要加強本轄區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的督導檢查。
(三)加強信息報送。各區縣每月25日前通過重慶市燃氣行政管理系統(網址:www.cqgasgis.com)中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模組填報項目進度信息,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住房城鄉建委要定期通報相關工作進展情況。
附屬檔案:市級有關部門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職責分工
附屬檔案
市級有關部門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職責分工
1.重慶市深化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市安委會辦公室)統籌推進全市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建立市級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協調機制,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協調推進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加強對各區縣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的指導、督導、驗收,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2.市經濟信息委負責牽頭推進燃氣市政管道、燃氣庭院管道、燃氣立管中的非壓力管道,以及燃氣場站、用戶設施的老化更新改造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城鎮燃氣經營企業非壓力管道評估能力認定;負責完善重慶市燃氣行政管理系統,提升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管理信息化水平。
3.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指導區縣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項目申報中央預算內投資、政府專項債券;負責加強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債項目管理;負責落實職責範圍內價格支持政策。
4.市規劃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區縣開展燃氣管道測繪、測繪質量檢驗和數據交匯、最佳化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項目建設工程規劃審批服務;負責建立地下管線數據共享機制。
5.市住房城鄉建委負責指導各區縣統籌地下管線建設、最佳化更新改造項目審批服務、加強勘察設計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負責督促各區縣申報中央預算內資金項目的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項目;負責督促市級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棚戶區改造項目管理單位落實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責任。
6.市城市管理局負責指導各區縣最佳化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項目的開挖、占道、占綠等審批服務及費用減免等工作。
7.市應急局負責指導各區縣落實工礦商貿領域單位用戶專有部分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指導各區縣加強燃氣安全設施管理和更新改造。
8.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牽頭推進燃氣市政管道、燃氣庭院管道、燃氣立管中的燃氣壓力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負責老化更新改造項目中燃氣壓力設備監督檢驗;負責加強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監督管理。
9.市政府其他部門負責在職責範圍內指導各區縣城市燃氣老化更新改造;督促、指導本部門直接管理或行業管理範圍內的單位用戶落實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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