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城鎮燃氣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

《衡陽市城鎮燃氣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已經2022年2月23日衡陽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通過,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3月8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衡陽市城鎮燃氣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
  • 頒布時間:2022年3月8日
  • 發布單位: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加強城鎮燃氣發展和安全管理工作,切實提高氣化率、基本消除燃氣各類安全隱患,有效遏制燃氣事故發生,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正常用氣需求,衡陽市政府決定從2022年起,開展衡陽市城鎮燃氣建設三年行動,制定如下行動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統籌規劃、適度超前。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整體謀劃,合理布局燃氣設施,統籌天然氣管網建設、改造,形成縣縣通管道、市區天然氣雙氣源、管網成環的供應體系,積極推動應急調峰設施的建設。
(二)安全穩定、智慧高效。創新燃氣設施建設、運行安全管理技術手段,提升智慧型化水平,推動智慧燃氣平台建設,形成全面、高效、先進、穩定的燃氣設施信息化監管系統。
(三)依法依規,責權明晰。全面夯實安全生產基礎,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度,隱患整改應遵循“誰經營、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
二、總體要求
通過策劃包裝燃氣項目、加快燃氣設施建設,全面推進燃氣下鄉,實現氣化衡陽目標。要全面排查、整改燃氣管網和涉及燃氣各領域安全風險隱患,圍繞制約燃氣安全的突出問題,緊盯燃氣安全運行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開展綜合性、精準化治理,加強預警能力建設,加快推進燃氣管網等基礎設施更新改造和數位化、智慧型化安全運行監控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燃氣安全“五全一常態”機制,制定標準化、制度化、常態化的責任體系、工作機制,全方位提升燃氣安全保障水平,切實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三、具體目標
(一)建立健全燃氣行業監管體系
1.規劃引領,整體統籌。燃氣行業監管要堅持規劃先行,充分發揮規劃的統籌引領作用。系統分析燃氣行業建設、管理現狀,統籌考慮燃氣設施布局和發展等工作。到2022年6月底,各地要完成本行政區域的燃氣專項規劃修編工作。(市城管執法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按分工負責;各縣市、南嶽區人民政府組織落實)
2.推動完善法規體系。在新《安全生產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湖南省燃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基礎上,結合衡陽實際情況,到2022年底,出台《衡陽市城鎮燃氣管理辦法》。(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司法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參與)
3.切實加強城鎮燃氣質量安全管理。根據《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湖南省燃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加大對燃氣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管力度,在2022年6月前完成燃氣工程建設報建、監管全流程的制定工作。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燃氣經營企業要依法依規對燃氣工程質量安全負責。(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司法局、市城管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參與)
4.理順市縣(區)燃氣管理體制,提升燃氣安全管理效能。進一步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精神,縣(市)將城鎮燃氣管理的相關職能由住建部門劃轉至城市管理部門;下移管理重心,市城區城市管理部門要承擔城鎮燃氣屬地監管職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落實)
5.強化全覆蓋監管,全鏈條責任機制。各地要成立城鎮燃氣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建立城鎮燃氣安全生產工作機制,緊盯城鎮燃氣建設、運輸、儲存、充裝、配送、使用等各流程,做到安全風險管控全覆蓋。要建立燃氣行業“安全鏈”,按照分類施策、一鏈一策的原則,圍繞“部署、落實、檢查、整改、驗收”的責任架構,制定詳盡、管用、易操作的責任環節和標準體系。要組織專業隊伍、運用專業手段、建立專門台賬,建立隱患攻堅和明察暗訪常態化機制。(市城管執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南嶽區人民政府組織落實)
(二)提高監管信息化水平
1.建設“智慧燃氣”。管道氣企業要採用通過感測器採集管壓、管網調度、燃氣表等線上監測數據,實時感知城市燃氣系統的運行狀態,以更加精細和動態的方式管理燃氣系統的整個生產、輸配、服務等流程,以提高應對緊急情況時的回響速度和精度。2022年2月底前制定衡陽市“智慧燃氣”平台的建設方案,2022年底完成市本級“智慧燃氣”及平台建設工作。各縣市、南嶽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智慧燃氣”的建設方案,到2024年底完成“智慧燃氣”的建設工作。(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市天然氣公司負責落實;各縣市、南嶽區人民政府組織落實)
2.瓶裝氣企業要建立氣瓶充裝信息追溯平台和配送服務平台。瓶裝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要按照《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全國氣瓶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的通知》(市監特設〔2019〕69號)要求,建立本單位氣瓶充裝信息追溯平台,對本單位的氣瓶賦碼建檔,通過電子晶片、二維碼或者其他不易損壞的數據載體對氣瓶充裝自動識別,對氣瓶進行跟蹤追溯管理。2022年6月份完成瓶裝氣企業氣瓶充裝信息追溯平台建設;2024年6月份完成配送服務平台建設,促進瓶裝氣企業整合。(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瓶裝液化氣企業落實;各縣市、南嶽區人民政府組織落實)
(三)加快燃氣設施建設
1.落實氣化衡陽目標。加快新粵浙聯絡線建設,到2024年全面實現氣化衡陽目標。2022年完成衡東、衡南聯絡線建設,2023年完成耒陽聯絡線建設,2024年完成祁東、常寧聯絡線建設。(市發改委牽頭;各縣市、南嶽區人民政府組織落實)
2.推進燃氣下鄉。各地要編制《鄉鎮燃氣發展規劃》,布局鄉鎮、農村的燃氣發展,支持建設安全可靠的小型儲罐設施和微管網供氣系統,著力推進燃氣往村覆蓋、向戶延伸。2022年全市完成3個燃氣下鄉示範項目,視情況在全市逐步推進實施。(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各縣市、南嶽區人民政府組織落實)
3.提升儲氣能力。到2024年儲氣能力實現達標。一是要落實地方政府儲氣責任,按照從根本上提高我市應急調峰能力,同時兼顧周邊縣市應急儲氣需求,加快衡陽市綜合能源基地的建設(市發改委牽頭;各縣市、南嶽區人民政府組織落實)。二是落實城鎮管道燃氣企業儲氣主體責任,按照形成不低於當地年用氣量5%的應急儲氣能力的目標,逐步提升城鎮管道燃氣企業的應急儲氣能力。(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市天然氣公司落實;各縣市南嶽區人民政府組織落實)
(四)強化全領域排查機制
按照《國務院安委會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畫》《國務院安委會全國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湖南省安委會湖南省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衡陽市安委會衡陽市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相關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公共場所、居民用戶、燃氣工程、燃氣源頭、燃氣管道、液化石油氣等環節,全面排查整治燃氣安全隱患,做到問題動態清零,堅決遏制燃氣安全事故發生,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到2022年3月底,基本摸清全市城鎮燃氣設施設備和安全隱患底數,建立問題隱患台賬和隱患整治銷號制度,能立行立改的,馬上整改,做到立竿見影;不能立行立改的安全隱患制定整改計畫,明確整改責任,落實整改措施,按時序整治完成,到2024年底實現隱患全部整改完成。(市城管執法局、市商務糧食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南嶽區人民政府組織落實)
1.落實“起底式”全面排查及專業性技術排查。聘請第三方公司每季度開展安全現狀和運營管理情況安全檢查評估,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提出專業性的解決方案,徹底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隱患。
2.燃氣經營企業按要求實施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加大隱患排查力度,積極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淘汰一批落後產能。
3.開展常態化巡查排查。燃氣經營企業要定期對燃氣用戶的用氣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是工商業用戶),指導用戶消除安全隱患。各相關部門要加強燃氣安全宣傳、巡查監管工作,各級財政應安排燃氣安全宣傳、燃氣安全巡查監管等常態化工作經費。
(五)全面改造燃氣設施
1.市城區以市天然氣公司為責任主體,對檢查出來的安全隱患和不符合現行設計規範的燃氣設施進行更新改造。制定市城區管道燃氣設施更新改造工作計畫,明確時間表、改造內容。(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市天然氣公司負責落實)
(1)鑄鐵管網30公里。2022年3月底前完成管網改造的初步規劃和論證,2022年底前完成所有改造任務。
(2)老舊小區埋地鋼管及入戶立管60公里。2022年底前完成管網改造的初步規劃和論證,2024年底前完成所有改造任務。
(3)調壓站、調壓櫃等設施10處。2022年底前完成調壓站、調壓櫃等設施改造的初步規劃和論證,2024年底前完成所有改造任務。
(4)結合老舊城區改造,對布置混亂、不滿足安全間距要求的燃氣管網進行更新改造。
2.各縣市區要組織專業力量,2022年3月底前對轄區內的燃氣場站設施、燃氣管道等進行普查建檔,全面掌握建設年代、產權歸屬、管道材質、安全狀況、走向分布等資料,並對2000年前建設的燃氣管道設施進行全方位安全評估,提出燃氣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清單及實施計畫,納入年度重點項目統籌推進。到2022年底實現灰口鑄鐵管、帶病服役管道更新全部清零,到2024年底實現所有燃氣設施改造到位。(各縣市、南嶽區人民政府組織落實)
(六)加強燃氣設施保護
1.第三方占壓隱患整改。一是要源頭制止,減少新增。管道燃氣企業要加強日常巡查力度,發現占壓行為,及時予以阻止。同時,向燃氣行業主管部門及城管執法部門報告。城管執法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依法依規實施處罰。二是要及時整改。對已發現的占壓隱患,屬地政府為責任主體,牽頭協調占壓方進行整改。(各城區人民政府,管道氣企業負責)
2.強化第三方施工管控。各地要制定第三方開挖燃氣設施保護機制,進行建設作業活動前應向管道燃氣企業查詢開挖範圍內是否有燃氣設施,如有燃氣設施必須簽訂燃氣保護協定,制定燃氣保護方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和資金費用,配齊安全保護裝置,現場施工必須在管道燃氣企業專業人員指導和監護下才能施工。管道燃氣企業要加強管線巡查,發現未溝通施工的現象要及時予以制止,並將相關情況上報有關部門。要壓實建設單位安全主體責任,確保施工交底、保護方案、現場監護、防侵入探測技術等城鎮燃氣管道保護措施落實到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建設工程項目安全施工加強監管,對施工破壞燃氣管道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予以不良行為公示。市城管執法部門要對違法違規施工破壞燃氣設施的行為,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要交由公安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南嶽區政府組織落實)
(七)強化用氣安全管理
1.加強入戶安全檢查管理。燃氣經營企業要認真開展入戶安全檢查工作,定期上門檢查用戶安全用氣情況,並向用戶普及安全用氣知識,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要書面告知用戶進行整改,對不配合整改的用戶要整理名單告知所在地街道(鄉鎮)及有關部門。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滿足用氣條件的,要採取限氣、停氣等措施。(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各燃氣經營企業負責,各縣市、南嶽區人民政府組織落實)
2.強化經營單位安全管理。一是全市使用燃氣的餐飲、學校、醫院、養老院、建築工地、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城市綜合體等生產經營單位、人員密集場所,必須依法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並保障其正常使用。(市城管執法局、市商務糧食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工信局、市機關事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城區人民政府配合;各縣市、南嶽區人民政府組織落實)。二是按照《省安委關於印發<湖南省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及《關於加強全省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的通知(湘建城〔2021〕161號)》的相關要求,要建立餐飲等公共場所燃氣安全“三員”制度(“三員”即街道(鄉鎮)協管員、燃氣經營企業安全專管員和用氣單位燃氣安全員),公示相關人員信息,提高用氣安全水平。(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落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要嚴格落實城鎮燃氣管理等職能部門的監管責任,形成合力,抓好工作落實。按照重點工作(重大項目)專班推進工作機制的要求,成立工作推進專班,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為專班組長,協管副秘書長和市城管執法局局長為副組長,市直部門和縣市區組建相應指揮部。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履行屬地管理責任,進一步明確相關職能職責,積極主動推進項目包裝、燃氣設施建設改造、燃氣下鄉、監管信息化、隱患排查等各項工作。
(二)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燃氣經營企業要合法合規依法經營,強化對管理人員以及運行、維護和搶修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專業技術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堅決落實“五全一常態”機制,做到全天候值守,明確值守地、值守點、值守人和值守方式,執行24小時值班值守、信息日查日報和“零報告”制度,應對突發事件做到“早接警、早出動、早處置、早報告”。按要求實施設施設備更新改造,積極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要認真開展入戶安全檢查工作,指導用戶安全用氣,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及時告知用戶並協助整改到位,對不配合整改或無法整改的應立即停止供氣並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三)強化全方位安全用氣宣傳。落實“五個推進”:一是推進燃氣安全宣傳進企業。以全面落實用氣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為抓手,推進燃氣安全宣傳進企業。二是推進燃氣安全宣傳教育進學校。利用課堂教學、專題教育、社會實踐等活動廣泛宣傳燃氣安全知識,將安全教育覆蓋到每所學校、每位學生。三是推進燃氣安全宣傳進社區。以社區居民為重點,將燃氣宣傳教育陣地延伸到各類社區,通過強化社區宣傳教育,促進廣大社區居民將“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轉化為強烈的自覺意識。四是推進燃氣安全宣傳進農村。通過強化農村燃氣安全知識宣傳教育,進一步提升廣大農民用氣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五是推進燃氣使用安全教育進家庭。通過強化家庭用氣安全宣傳教育,推動形成有效的社會治理和良好的社會秩序。各縣市區、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衡陽民眾”作用,利用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安全用氣常識,宣傳燃氣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自檢自救方法,大力提升市民安全用氣意識。
(四)加大資金投入。各燃氣經營企業要加大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努力拓寬融資渠道,激發市場活力,積極引入社會資本、申請中央預算內資金及專項債券,增強投資能力,做好項目包裝,積極爭取資金,確保資金到位。
(五)建立考核制度。將市政府相關會議紀要中明確的城鎮燃氣項目建設事項,納入重大項目“五制一平台”進行考核。按照“五制一平台”工作要求,採取“周調度、月通報、年考核”的方式,全力推進工作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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