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國家醫保局會同財政部發布了《關於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意見》,將以全面建成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為目標,逐步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公平適度保障人民民眾基本醫療保障權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意見
- 發布時間:2021年8月
2021年8月,國家醫保局會同財政部發布了《關於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意見》,將以全面建成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為目標,逐步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公平適度保障人民民眾基本醫療保障權益。
2021年8月,國家醫保局會同財政部發布了《關於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意見》,將以全面建成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為目標,逐步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公平適度保障人民民眾基本醫療保障權益。...
《湖南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關於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意見》(醫保發〔2021〕5號)、《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湘發〔2021〕3號)精神,為保障參保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規範、完善全省統一...
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規範政府決策許可權,科學界定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基金支付項目和標準,促進醫療保障制度法定化、決策科學化、管理規範化。各地區要確保政令暢通,未經批准不得出台超出清單授權範圍的政策。嚴格執行基本支付範圍和標準,實施公平適度保障,糾正過度保障和保障不足問題。(六)健全統一規範的醫療...
第一條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中辦發〔2020〕18號)、《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關於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意見》(醫保發〔2021〕5號)、《廣東省社會救助條例》《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民政...
《吉林省關於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旨在進一步完善吉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根據《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關於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意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等檔案精神,吉林省醫療保障局、吉林省財政廳就做好2022年大病保險工作有關事項發布的...
(中發〔1998〕4號)《國家醫保局財政部關於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意見》(醫保發〔2021〕5號)《河北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冀發〔2020〕13號)《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實施意見》(冀政辦字〔2020〕161號)《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
我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關於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意見》《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財政廳關於建立廣東省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實施方案》等有關政策檔案,同時充分考慮本市實際情況,對《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深圳市...
提高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待遇水平,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4號)和《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關於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意見...
建立健全救助對象信息動態管理機制,各統籌地區民政部門、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救助對象,統一交由民政部門完成重合身份核查、分類標識確認後,及時向醫保部門推送,(牽頭單位:省民政廳)醫保部門根據救助對象身份分類落實資助參保、醫療救助待遇。細化醫療救助服務事項清單和經辦管理服務規程,依託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障信息平台,...
(國辦發〔2019〕10號)、《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最佳化醫保領域便民服務的意見》(醫保發〔2021〕39號)、《國家醫保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機制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1〕28號)、《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關於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意見》(醫保發〔2021〕5號)、《國家醫療...
根據《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關於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意見》(醫保發〔2021〕5號)《雲南省醫療保障局 雲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雲南省醫療保障制度籌資及待遇政策(2021年版)的通知》(雲醫保〔2021〕110號)精神,調整職工醫保的單位繳費費率為7.5%,個人繳費費率為2%。(八)明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費率根據國家...
促進城鄉基本醫療保障均等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粵辦發〔2020〕41號)、《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財政廳關於建立廣東省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實施方案》(粵醫保規〔...
“十三五”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向縱深推進,全省初步建立起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覆蓋城鄉各類人群、制度基本健全、待遇水平穩步增長、公共服務持續最佳化的醫療保障體系。特別是黨的十九大以來,黨中央把醫療保障體系建設擺在更加突出位置,組建成立醫療保障部門,我省...
醫療保險制度是居民醫療保健事業的有效籌資機制,是構成社會保險制度的一種比較進步的制度,也是世界上套用相當普遍的一種衛生費用管理模式。醫療保障制度是減輕民眾就醫負擔、增進民生福祉、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大制度安排。產生原因 西方國家社會保險制度的建立,大多是從醫療保險起步的。醫療保險始於1883年德國頒布的《勞工...
2021年,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先後印發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和實施辦法,國家醫保局、省醫保局先後印發了貫徹落實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三年行動方案,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相關檔案精神,進一步規範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待遇,保障參保人員合法權益,根據《合肥市基本醫療保險...
推動定點醫藥機構切實履行醫療服務質量和醫保基金安全自我管理的主體責任,加快推進現代管理制度建設,健全完善醫保服務、藥品耗材招采、人力資源、財務、系統安全等內部管理機制。將醫保基金監管納入醫院(公司)章程,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協調、相互制衡、相互促進的治理機制。建立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內部管理制度,設定專門...
二、深化醫保制度改革 根據中央檔案精神和工作部署,進一步完善醫保制度體系,推動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各項舉措落地。一是按照自治區統一標準,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及個人繳費,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工作。二是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管理制度,開展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改革,健全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保障機制...
醫療保障是減輕民眾就醫負擔、增進民生福祉、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大理州醫療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圍繞建立中國特色醫療保障制度總目標,依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雲南省“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規劃》、《大理白族自治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
武漢市醫保制度改革進入深水區。武漢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構性風險突出,普通門診統籌制度尚未建立,個人賬戶大量結餘,統籌基金收不抵支,影響了醫保制度可持續發展和參保人醫保待遇享受。城鄉居民重特大疾病風險較高,亟需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建立防範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的長效機制。
嚴格落實“四不摘”要求,保持醫療保障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分類落實好脫貧人口各項醫療保障待遇。要立足實際最佳化調整資助參保和醫保扶貧傾斜幫扶政策,實事求是確定待遇標準,確保政策平穩銜接、制度可持續。過渡期內持續抓好過度保障治理,清理存量過度保障政策。要建立防範化解因病返貧致貧長效機制,做好高額費用負擔患者...
“十三五”時期,我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決策部署,出台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推動全省醫療保障事業改革發展取得突破性進展,為緩解民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發揮了重要作用。制度體系更加完善。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和大病保險制度(以下簡稱居民大病保險)。以基本醫療...
“十三五”期間,特別是黨的十九大以來,海南省醫療保障工作在省委、省政府正確領導下,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原則,通過建立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穩步提升醫療保障待遇和水平,全面推進醫療保障領域各項改革,為增強人民健康福祉奠定了堅實基礎。體制機制逐步健全。2018年10月在全國率先組建省醫療保障局,...
(四)《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財政廳關於建立廣東省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實施方案》(粵醫保規﹝2022﹞3號)三、修訂的主要內容 新《辦法》共設7章72條,主要包含了總則、參保繳費、醫療保險待遇、醫藥服務管理、基金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內容。現將主要修訂內容說明如下:(一)制度名稱進行了變更。根據...
第二條 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聚焦減輕困難民眾重特大疾病醫療費用負擔,建立防範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強化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以下統稱三重製度)綜合保障,實事求是確定困難民眾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確保困難民眾基本醫療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響基本生活。第三條 重特大疾病...
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 2019年3月,國務院...
《湖南省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醫保支付管理辦法》是為規範湖南省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醫保支付管理,維護參保人正當權益,提升醫保基金使用效率,根據《國家醫保局財政部關於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意見》(醫保發〔2021〕5號)等規定製定的辦法。由湖南省醫療保障局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於2024年3月4日印發實施,有效期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