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關於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旨在進一步完善吉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根據《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關於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意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的實施...
吉林省關於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 觀察評論 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勢在必行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是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人。大病保險,其實就是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參保人的“二次報銷”。2013年的城鎮居民醫保等基本醫療,無法滿足廣大城鄉居民的醫療保障需求,是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勢在必...
主要從三個方面對2022年居民醫保待遇保障提出工作要求。一是穩定住院待遇水平,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基金支付比例穩定在70%左右。二是完善門診保障措施,繼續做好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健全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簡稱“門診慢特病”)保障,增強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對門診醫療費用的保障功能,合力減輕門診醫療費用...
2022年12月28日 辦法全文 《長春市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增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以下統稱三重製度)綜合保障能力,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
《吉林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管理經辦規程》是為了規範吉林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經辦管理,有效提升參保服務質量,做實基本醫保參保數據,按照國家相關檔案要求,結合吉林省實際,制定的規程,自2022年5月26日起實施。規程全文 《吉林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管理經辦規程》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我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經辦管理,...
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和待遇保障 在籌資標準方面,《通知》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醫藥技術進步、醫療費用增長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障需求等因素,按照全國人大審查通過的《關於202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中“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提高30元,達到每人每年640元,並...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內容解讀 出台背景 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要“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國家醫保局、財政部《關於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19﹞30號)提出"全面做實地市級統籌,推進地市級基金統收統支,實現在政策制度、醫療...
國務院醫改辦關於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檔案發布 編輯 語音 國務院醫改辦國醫改辦發〔2014〕1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 (發改社會〔2012〕2605號),現就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通知如下。
《關於做好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是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決策部署,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就做好有關工作發布的通知 2021年6月8日,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以醫保發〔2021〕32號印發《關於做好...
2024年2月29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23年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數133387萬人,其中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數96293萬人。相關政策 2022年7月8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官網發布《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2022年...
國家衛計委等8部門發布《關於做好2016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明確各地要提高大病保險籌資水平,(2016年)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財政補助人均新增40元中的10元用於大病保險。《通知》鼓勵地方探索向困難群體適當傾斜的具體辦法,對包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困人員和低保對象等在內的城鄉貧困人口實行傾斜性支付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