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計委等8部門日前發布《關於做好2016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明確各地要提高大病保險籌資水平,今年(2016年)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財政補助人均新增40元中的10元用於大病保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2016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
- 發文機關:國家衛計委等8部門
國家衛計委等8部門日前發布《關於做好2016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明確各地要提高大病保險籌資水平,今年(2016年)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財政補助人均新增40元中的10元用於大病保險。
國家衛計委等8部門日前發布《關於做好2016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明確各地要提高大病保險籌資水平,今年(2016年)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財政補助人均新增40元中的10元用於大病保險。中文名 關於做好2016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 發...
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切實減輕城鄉居民高額醫療費用負擔,有效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國辦發〔2015〕57號)精神,結合湖北省實際,進一步做好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2〕11號),為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制度,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經國務院同意,現就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提出...
二、全面推開試點工作 嚴格貫徹落實《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2014年全面推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工作。已經開展試點的省份要切實抓好有關各項工作,認真組織實施,及時研究解決試點中存在的問題,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
大病保險是對城鄉居民因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報銷,目的是解決民眾反映強烈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使絕大部分人不會再因為疾病陷入經濟困境。2012年8月24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險...
《通知》首先落實了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提高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保障水平”醫保惠民政策,提高2018年城鄉居民醫保各級財政補助標準,人均新增40元,其中一半用於大病保險。《通知》明確,2018年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標準同步...
按照2012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印發的《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社會〔2012〕2605號)要求,各地把開展大病保險作為深化醫改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截至目前,31個省份均已開展試點相關工作,其中北京等16個省份全面...
《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是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部署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建設,築牢全民基本醫療保障網底,讓更多的人民民眾受益。《意見》提出,2015年底前,大病保險覆蓋所有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群,大病患者看病就醫...
為貫徹黨的十九大關於“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和大病保險制度”的決策部署,落實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任務要求,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城鄉居民...
為進一步完善我省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制度,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6部委《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社會〔2012〕2605號)和《國務院醫改辦關於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國醫改辦...
保監發〔2016〕86號 各保監局、各保險公司: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國辦發〔2015〕57號)精神,促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健康開展,規範大病保險市場秩序,保護參保城鄉居民的合法權益,我會研究...
(國發〔2012〕1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6部委《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社會〔2012〕2605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在全省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2015年,各地要全面推開利用新農合基金購買大病保險工作,儘早啟動大病保險補償兌付。2015年底前,以省(區、市)為單位實現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統一政策,統一組織實施,提高抗風險能力。要建立健全招標機制,以地市或省為單位委託有資質的商業保險...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改委、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中國保監會《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社會〔2012〕2605號),促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健康發展,保護參保城鄉居民的合法權益,我會研究制定了《...
四是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及時解決城鄉居民突遭各類急難以及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導致的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五是做好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等制度的銜接工作,及時結算醫療救助費用...
為健全和完善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2〕1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門《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
保監發〔2016〕86號各保監局、各保險公司: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國辦發〔2015〕57號)精神,促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健康開展,規範大病保險市場秩序,保護參保城鄉居民的合法權益,我會研究制定了《...
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冀發改醫改〔2013〕64號)、河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全面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冀醫改辦〔2014〕2號)、《關於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的通知...
北京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行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本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減輕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依據《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社會〔2012〕2605號),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
2016年10月9日,中國保監會以保監發〔2016〕86號印發《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市場退出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共17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實施期限暫定為3年。通知 中國保監會關於印發《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投標管理暫行辦法》...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及相關工作人員要及時學習《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社會〔2012〕2605號)、《關於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點工作的意見(民發〔2012〕21號)》、《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
保監發〔2016〕86號 各保監局、各保險公司: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國辦發〔2015〕57號)精神,促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健康開展,規範大病保險市場秩序,保護參保城鄉居民的合法權益,我會研究...
《孫志剛同志就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答記者問》是一則檔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8月30日正式公布。為什麼要開展城鄉居民...
(國辦發〔2015〕57號)、《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實施意見》(陝政辦發〔2015〕99號)和《陝西省衛生計生委辦公室關於印發全省新農合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陝衛辦體改發〔2015〕286號),結合我市...
保險監管部門要做好商業健康保險監督管理工作,並與相關部門共同做好商業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的對接。六、強化保障措施 各地要將醫療救助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資金投入,充實基層...
保監發〔2016〕86號各保監局、各保險公司: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國辦發〔2015〕57號)精神,促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健康開展,規範大病保險市場秩序,保護參保城鄉居民的合法權益,我會研究制定了《...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補償起付線,實行動態管理,根據上年基金結餘情況、醫療費用情況、城鄉居民經濟收入情況進行調整。(三)2015年大病保險追補工作。由各經辦機構按照本方案實施,於2015年底啟動,2016年4月底前完成。四、制度銜接 強化基本...
永州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 為緩解城鄉居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築牢全民基本醫療保險網底,根據《關於深入貫徹的實施意見》(湘發〔2016〕7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湘政辦發〔2015〕92號)精神,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