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

2024年3月27日,生態環境部召開3月例行新聞發布會。3月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
  • 印發單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裴曉菲在會上介紹,生態環境部將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從四個方面抓好《關於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的實施。
一是開展宣傳培訓。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納入黨政領導幹部教育培訓內容,針對不同群體需求和特點,持續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培訓。同時,生態環境部還將在環境影響評價諮詢平台、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信息平台開設諮詢視窗,及時答疑解惑,推動各地加強信息共享,分享做法和經驗。
二是出台配套政策。在法律方面,積極推動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納入正在編纂的生態環境法典,強化法律支撐。在規範性檔案方面,研究制定《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管理暫行規定》,細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制定發布、實施套用、調整更新、數位化建設、跟蹤評估、監督管理等重點環節管理要求。在技術標準方面,圍繞建設全域覆蓋、精準科學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持續完善相關技術標準。同時,結合美麗中國先行區和示範樣板建設等,謀劃開展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理論、技術與套用研究。
三是完善實施機制。生態環境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完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政策,各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加強本領域工作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協調聯動。同時,生態環境部將指導地方因地制宜出台《意見》配套措施,落實工作任務,完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信息平台建設。
四是加強監督管理。指導地方跟蹤評估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制定和實施、調整更新和備案、三類單元環境質量變化等情況,做好監督管理。對生態功能明顯降低的生態環境保護單元、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的重點管控單元以及環境質量明顯下降的其他區域,加強監管執法。將制度落實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納入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將實施情況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
裴曉菲表示,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科學指導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對於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據悉,《意見》提出,到2025年,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域覆蓋、精準科學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體系健全、機制順暢、運行高效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全面建立,為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中國目標基本實現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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