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長沙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規定》的決定

長沙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長沙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規定》的決定

經2006年6月29日長沙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2006年7月湖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長沙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規定》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6年07月31日
  • 實施時間:2006年07月31日
  • 頒布單位:長沙市人大常委會
長沙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了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廢止《長沙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規定》的議案,決定廢止《長沙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規定》。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