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長沙市電信條例》的決定

長沙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長沙市電信條例》的決定

2002年4月29日長沙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 2002年6月3日湖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長沙市電信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2年06月21日
  • 實施時間:2002年06月21日
  • 頒布單位:長沙市人大常委會
長沙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了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廢止《長沙市電信條例》的議案,決定廢止《長沙市電信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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