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10日廣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州市電信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5年02月18日
- 實施時間:2005年02月18日
- 頒布單位:廣州市人大常委會
2004年12月10日廣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2004年12月10日廣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州市電信管理條例》的決定 頒布單位 廣州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5.02.18 實施時間 2005.02.18 廣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04年12月1...
2013年6月14日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9號公布 。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文名 關於廢止《廣州市商業網點管理條例》和《廣州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條例》的決定 種類 地方性法規 施行 2013年6月14日 廣州市人民代表大...
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了省人民政府提請廢止《廣東省營業性電子遊戲機室管理規定》和《廣東省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議案,鑒於這兩項法規的基本內容在1999年7月1日施行的國務院頒布的...
1995年9月1日廣東省廣州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1996年4月5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 1996年5月24日公布施行。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廣州市電信市場管理,保障通信安全暢通和用戶合法權益,促進電信事業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廣東...
廣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了常委會主任會議提出的《關於提請廢止〈廣州市職工教育管理條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規的議案》,決定廢止《廣州市職工教育管理條例》、《廣州市集會遊行示威若干規定》、《廣州市社會力量辦學管理條例》、《廣...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10年6月2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0年6月2日為維護國家法制統一,經對本省現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進行清理,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的決定》,業經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於2002年10月13日批准,現予公布。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2年11月13日 廣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了市人民政府提請的關於廢止《廣州市外商投資企業管理條例》的議案,決定...
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州市商業網點管理條例》和《廣州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條例》的決定 (2013年2月26日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2次會議通過)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了市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提出的《關於提請廢止〈廣州市商業網點管理條例〉和〈...
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28件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第11屆92次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現予以公布。市長 林樹森 二OO二年一月三十日 詳細內容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28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為了適應改革開放和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及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新形勢的需要,我市對2001年底以前發布...
2013年2月26日,廣州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通過《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州市商業網點管理條例〉和〈廣州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條例〉的決定》,廢止《廣州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條例》。管理條例 (2000年5月24日廣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6次會議通過,2000年7月28日廣東省第...
4.廣東省流動人員勞動就業管理條例(1999年4月2日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東省資產評估管理條例》等四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頒布單位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時間 2014.09...
五、《廣東省保全服務管理條例》(1999年4月2日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東省對外加工裝配業務條例》等五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頒布單位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時間 20...
2.將第二十八條修改為:“經常務會議討論決定修改、廢止或者宣布失效的政府規章,應當以政府令的形式予以公布,並通過本級人民政府公報、入口網站以及新聞媒體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十、廣東省外國人管理服務暫行規定(2011年3月1日粵府令第155號公布)修改內容:1.將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三條...
2022年11月30日,《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東省行政執法隊伍管理條例〉兩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七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 起施行。設施時間 該《條例》共19條,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全文 (1997年9月22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
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了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請廢止《廣東省營業演出管理條例》的議案,鑒於該法規的基本內容在1997年10月1日施行的國務院頒布的《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中已有明確規定,應當統一執行國家的法規,決定廢止《廣東省營業演出管理條例...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東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條例》的決定 頒布單位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6.06.01 實施時間 2006.06.01 由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於2006年6月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廣東...
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州市企業治安保衛條例》和《廣州市蔬菜基地管理規定》的決定 2014年2月12日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2014年3月27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准 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了市人民代...
2022年11月30日 ,根據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七次會議決定,廢止《廣東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1996年9月25日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廢止公告 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告(第125號)《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東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和〈廣東省行政執法隊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的規定。2019年1月10日廣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關於提請廢止〈廣州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規定〉的議案》,決定廢止《廣州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規定》。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
會議表決通過《廣東省地方志工作條例》、《廣東省職業教育條例》、《廣東省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關於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表決通過關於批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深圳市司法鑑定條例〉的決定》、《茂名市露天礦生態公園保護管理條例》、《肇慶市端硯石資源保護條例》、《揭陽市...
七、深圳經濟特區行業協會條例(1999年11月22日深圳市第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深圳經濟特區文化市場管理條例》等七項特區法規的決定 頒布時間 2010年12月24日 實施時間 2010年12月24日 頒布單...
現予公布,本決定自2009年8月1日起生效。2009年7月23日 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出的關於提請審議廢止《深圳經濟特區安全管理條例》的議案,決定廢止《深圳經濟特區安全管理條例》。本決定自2009年8月1日起生效。
廢止決定 2022年3月25日,廣州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的決定》,該決定擬報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後公布生效。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表示,鑒於《廣州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主要內容已被上位法或者國家、省有關規範性檔案所覆蓋,且部分規定與...
(2011年10月21日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9號公布,根據2015年9月30日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號《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因行政區劃調整修改〈廣州市擴大區縣級市管理許可權規定〉等93件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一次修訂,根據2019年11月14日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號《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2010年9月17日珠海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2010年12月1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珠海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條例〉的決定》經珠海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廣東省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廢止 2021年9月27日,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上,廣州省司法廳作了關於《廣東省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條例》法規的廢止案(草案)的說明:該條例頒布實施以來,通過對無證及無照經營行為的監管,保障了廣東市場經濟...
《廣東省經紀人管理條例》,1993年11月16日由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1993年11月24日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2號公布施行。(已廢止: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東省經紀人管理條例》等五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2019年11月29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現予公布,自通過之日起生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4年1月2日 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廢止《深圳經濟特區人民警察巡察條例》等三項法規的議案,決定廢止《深圳經濟特區經紀人管理條例》。本決定自通過之日起生...
2004年10月29日深圳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深圳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出的《關於提請審議廢止〈深圳經濟特區會計管理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最低工資條例〉的議案》,決定廢止《深圳經濟特區會計管理條...
2014、2016、2017年持續提出廢除《賣淫嫖娼人員收容教育辦法》的提案,2018年首次提出《建議對收容教育制度進行合憲性審查》。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有關收容教育法律規定和制度的決定》,自2019年12月29日起施行。2018年提出《執法人員不得隨意扣...